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319-101天,

2024-05-04 08:43

1.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319-101天,

收益率5.30%
产品类型银行      认购币种人民币
发售状态             停售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
      起始投资金额5万元
     投资递增单位1万元
    发行日期2014-10-16
   投资周期101天

投资范围:
      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准债券类产品、利率衍生品和信用衍生品等。其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低于30%,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和准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高于70%,投资境外市场债券类产品不超过10%,投资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不得超过产品资产净值的50%,进行正回购交易的未到期余额不得超过组合资产净值的40%。
1.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债券回购、拆借、货币市场基金等。本产品可通过债券正回购融入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
2.债券类产品:包括境内外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品种、以及中国银监会允许理财产品投资的其他债券市场金融工具。本产品投资境内债券的公开市场债项评级不得低于AA,投资境外债券的公开市场债项评级不得低于BBB。
3.准债券类产品:指通过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投资于具有固定收益回报特征的债权。
4.衍生产品 包括利率互换等利率衍生品和信用违约互换等信用衍生品。本产品投资衍生产品的目的仅限于套期保值目的,其中信用违约互换仅可作为信用保护买入方。

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t计划319-101天,

2. 什么是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

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是光大银行发行的个人外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是光大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一种,指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或国家其他有关制度规定的存款基础上,附加一定的金融工具结构所构成的理财产品。个人外币结构性理财产品旨在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的相关工具,特别是衍生工具技术,对符合协定利率标准的外币存款进行结构化组合,从而实现提高存款收益,调整期限结构或降低市场风险等单一或综合的理财效果。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投资币种为美元、欧元、港币,具有风险低,本金安全,收益明确、理财期限丰富、多币种选择等产品特点。阳光理财“A计划”05133产品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2005年第13期产品3产品编号:020051301133投资币种:港币理财期限:最长1年(银行有权在2006年5月29日提前终止)预期税前年收益率:3.65%利息支付方式:利随本清(计息基础为30/360)起点金额:详见网点公告,以100港币的整数倍递增募集期:2005年11月17日至11月27日(含)起息日:2005年11月29日最长的到期日:2006年11月29日(逢假期顺延)到期保本率:100%税收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普通存款利息必须交纳利息税,因此,银行负责对本期产品按实际期限所对应的储蓄利率计算出的利息部分的利息税进行代扣代缴,没有对应储蓄利率的期限按低于本期限的前一档利率执行。除银行代扣客户的个人利息税以外,银行不承担代客户扣缴投资收益的相关税费的责任。风险揭示: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流动性风险:除另有约定外,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2、投资机会风险:由于市场不断波动,投资本理财产品将有可能丧失其它的投资机会。3、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资产收益安全。4、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客户承担的风险,银行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