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抢劫杀人犯是周克华吗

2024-05-06 20:17

1. 南京银行抢劫杀人犯是周克华吗

1、从百度人物百科:周克华资料显示,南京枪案系周克华所为。
2、事件背景:2012年1月6日上午,南京市下关区发生一起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在东门街2号一银行门口持枪打伤一名男子实施抢劫后逃窜。经初步调查,被抢男子程某系江苏某建材公司员工(男,42岁,江宁区人)。当日上午,程某从银行取款20万出来时,遭犯罪嫌疑人持枪袭击,头部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南京银行抢劫杀人犯是周克华吗

2. 南京的抢劫杀人犯还没抓到吗?

测算"梅”字,得出的结果
结果一:抓不到,人在中国正东方,此人胆量高,心策深,中国警方能力强但不得天意,好一个孤胆英雄,面相有稳步高飞象,有一人以后还要丧命,春节过后国家不得好事当然主要是民间,警方参考,
逆知小生 
结果二:梅字属木,方向东,木之母为水,表明此人已到上海(或沿海城市)。卧人为隐居之义,学过一点武术功夫,敏感异常。但此人好赌纸牌,必不甘寂寞聚赌为乐。预期此人将在春季某月十八日(以雨雪晦日为准)现身,届时“梅开二度”,会有一年纪较大女性身中两枪。一切均从字相分析得出,静待警方破案结果。
结果三:多了看不出来,就知道此人心计很深,警方一时还抓不到,我想归案时间大约今年六月底左右
结果四:卧人处最外上边,梅,半海字形,人不在本地,逃往上海及偏东方位;
警方在立春前能逮住他
若时机过了立春就不易逮住,再看立秋后有望逮住。

3. 85年南京银行抢劫案

  85年南京银行抢劫案,事情都过去三十年了,很难再有详细的资料。抢劫银行,涉嫌抢劫罪,要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85年南京银行抢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