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式回购是利好吗

2024-05-05 12:34

1. 质押式回购是利好吗


质押式回购是利好吗

2. 质押式回购是利空还是利好

股票质押式回购并不属于利好,这种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的方式只能算是中性消息,而且这种做法对于股东急需用钱的时候,但又不想把自己的股票卖出去套现金,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
假如说控股股东手里面的股票,是处在现在销售的特殊时期的话,是不能够进行质押式回购的,因为这种股票并没有达到现在规定的要求,不能够在股票市场上流通。其次就是质押是股票回购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当时间到达极限之后,就必须要用自己的现金来赎回这个股票,而且需要付一些融资的利息。

扩展资料: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参考资料: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百度百科

3. 质押式回购的规则

1、 现有的上海证券帐户可以交易新质押式回购。但原来已经做过回购登记的证券帐户,在撤销回购登记前,不能参加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即非回购登记的证券账户可参加新质押式回购交易。深圳为现有的深圳证券帐户。2、自2006年5月8日起,上交所交易系统不再接受对证券账户进行回购登记的申报,但接受回购注销申报。3、上证所所有上市国债(包含新上市国债,不包含企业债)都可经入库申报后作为质押券,质押券将被换算成标准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代码204XXX)。深圳除了质押式国债回购外(简称R-XXX),还支持企业债回购交易(简称RC-XXX)。4、上海结算公司以证券账户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不可串用。质押债券与每笔融资回购交易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深圳结算公司以证券公司为单位对投资者的回购融资额度进行总量核算,不同账户之间的标准券可串用。5、 出入库申报不支持在集合竞价时间进行。6、上海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并可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深圳T日买入的国债可在T日申报提交为质押券,但不能用于T日回购融资(即正回购)。7、上海质押库内的质押券可以实现当日实时替换;多余的质押券可以实时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并进行现券交易。深圳质押券可以申报转回原证券帐户,但转回的债券当日不能交易。8、 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在可融资额度内进行新的融资回购,从而实现滚动融资;上海回购到期日,融资方可以申报将相关质押券转回原证券帐户,并可在当日卖出,卖出的资金可用于还到期购回款。9、上海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00手(10万资金)的整数倍,单笔数量不超过1万手(1000万资金);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深圳回购交易的申报数量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1000元);回购价格为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其中1手=10张,1张债券=100元。在逆回购操作中,使用证券交易“卖出”通道,申报数量单位“张”。*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计算方式:现价=利率、逆回购申报价格=自行设定的利率。年化收益率分摊方式:获得的收益=(每百元资金到期年化收益率÷360天)×操作的国债逆回购天数。(注:深圳的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为365天,上海质押式回购计息年化天数仍为360天。)10.逆回购的计息方式:T日进行的债券回购,T日开始记债券回购息,以自然日计算。(以下活期利息称“利息”,国债回购收益率称“国债息”)例:T日买入7天期国债回购204007,则7个自然日后即T+7日资金回到账户。国债息记T日—T+6日。共7个自然日。(遇长假资金仍只记7个自然日国债息*)* 因该项业务极易涉及资金账户余额的活期利息,则利息计算方式如下:情况①: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取资金”即当日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T日有利息。T+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即当日不可转出至银行的资金,则无利息。反之:T日购买204007的资金为“可用资金”即通过其他证券交易获得的当日不能做转出至银行但可以继续参与交易的资金,则T日不计利息。T+7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仍旧无利息。情况②:遇长假或节假日时。由于举例产品为7天期国债回购,则长假以9天为例。T日购买204007,T日资金“可用”“可取”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T+7日由于9天长假交易停止。资金无法按时到账则长假期间不计利息。长假后第一个交易日,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计息情况同情况①,不重复。情况③: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四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周四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T+1日即周五,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同时,由于证券交易清算为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后的T+1日即下周一(此处T日为周五资金到账日),则周六、日也不计利息。同样T+1日(周五)(此处T日为周四交易日)再次买入204001,同样周六、日不计利息。情况④:前提:在正常交易日无长假情况,周五操作国债回购的资金为“可取资金”。则以204001(1天期国债回购)为例:周五买入204001,因为当日为“可取资金”则记利息。当日记国债息。因为交易清算为T+1日(为下周一),则周六、日享受利息。T+1日即周一,资金到账为“可用资金”,则不计利息。11、 已经提交质押债券的上海投资者不得进行指定交易变更。12、 结算系统将在T日日终处理投资者通过交易系统申报的出入库指令。也就是说,交易系统日间回报成功的出入库申请是否能成功转出或转入质押库将在结算系统日终处理后才能确定。日间出入库成功的,结算系统日终处理时不一定成功。13、 出库时的转出数量以元为单位,但必须是1000的整数倍。多出部分将被舍尾。如根据标准券余额计算可以转出1900元,由于舍尾只能转出1000元。出库申报的结果可以是部分成功部分失败。14、 国债质押期间的兑息直接发放给投资者的。质押期间的兑付,处理当日,系统首先检查兑付国债所涉出质证券账户有无欠库。若无欠库,则根据标准券余额、兑付国债的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可兑付国债数量,并予以兑付划付,且可兑付国债的划付出库优先于非兑付国债的出库。若有欠库,则全部暂不兑付。系统将该证券账户的国债兑付款以兑付权的形式保留在质押库内,并按最后一次该国债适用的折算率计算标准券,直至该国债兑付权兑付为止*注:业务性质完全不同,不可混淆。

质押式回购的规则

4. 股东质押式回购是利好么


5. 什么是质押式回购

回购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的方式,可当遇上质押式回购就蒙圈了,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1、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2、 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售给资金融出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券”)融入资金时,双方协议日期由资金融入方向资金融出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融出方向资金融入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3、 在质押式回购在交易过程中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该债券一般由第三方托管机构进行冻结托管,并在到期时予以解冻。
 
  4、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中“融资”指正回购。是一种债券换取资金,以债券抵押获得融资。一般需要到券商柜台进行操作同时不开放散户进行正回购。
 
  5、 国债回购交易业务中“融券”指逆回购。是一种资金换取债券,以出借资金获得被抵押的债券(该债券不属于逆回购方资产,仅表示正回购方抵押凭证,不可做其他操作)。可以在交易软件、电话中证券委托的“卖出”通道操作。
 
 以上的就是关于什么是质押式回购的内容介绍,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什么是质押式回购

6.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利好吗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一定是利好,属于中性消息,但不是利空。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资金融入方通过质押股权获得资金,并约定未来回购出质的股权的活动。
一、控股人质押股票什么意思
“股票质押”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股票质押”其实是上市公司常使用的一种融资手段。一般都是在公司资金链出问题,或者公司管理不善等情况下,一些持股多的股东就都对这种融资方式青睐有加。
二、公司回购的股份属于谁
公司回购的股票一般是归公司所有的,回购的股票会从总股本中扣减。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购回的行为,目的主要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公司的资本结构,并通过这一方式达到减少在外流通股份和提升股票价格的作用。
三、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有哪些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如下:
1、融得的标的物不同:股票质押融资只能融得资金,无法做空;融资融券可以融得资金,也可以融得证券,融得的资金再买股票就增强了多方力量,融券则增强了空方力量,因此融资融券是一种即可做多也做空的双刃剑;
2、融得资金的用途不同:这是两者最大的区别;股票质押融资,融得的资金可以不用来购买上市证券,当然,针对具体的融资主体,国家对其融得资金的用途会有一定的要求;
3、担保物不同:股票质押融资和融资融券都是对融入方的授信,故都需要担保物;股票质押融资,它主要是以取得现金为目的,因此担保物不可能再用现金,主要担保物是有价证券;
4、资金融出主体不同:股票质押融资一般由银行、典当行等机构办理,资金融出主体与融资融券有明显区别;融资融券在各国采取了不同的运作模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二条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第六条
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
证券公司代理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报的,应当依据所签署的《业务协议》、基于交易双方的真实委托进行,未经委托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 股票质押式提前回购是利好吗

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期限一般是一年,那么在一年以内提交解除质押回购的申请。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近期这种操作很多,原因无非是股东持有的股票大涨,提前购回以后,进行再融资或者套现。
一、股权回购后必须减资吗
1、股权回购并不一定引起注册资本减少,大多数情况下只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导致持股比例变化。2、减资必然引起注册资本减少,但股东之间股权比例不一定会变化。3、公司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股票: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4、公司因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回购的股票,应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二、股东回购股票该如何处理?
可以选择注销或者作为库存股保留。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三、回购股票减资是什么意思
回购股票减资是将股东的出资退还给出资人的意思。因此采用收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可以减资。可以简单理解为上市公司在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取消购买的股票。这种做法是减少公司账面上的实收资本,即减少注册资本。根据规定公司不得收购公司股份。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别的公司合并;
3、奖励公司员工股份;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股票质押式提前回购是利好吗

8. 股票质押式提前回购是利好吗

法律分析: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期限一般是一年,那么在一年以内提交解除质押回购的申请。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提前购回。近期这种操作很多,原因无非是股东持有的股票大涨,提前购回以后,进行再融资或者套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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