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的根本区别,案例分析详解

2024-05-10 04:50

1. 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的根本区别,案例分析详解

      债券在广受欢迎的同时,新进投资者却发现债券完全不同于股票,它的分类方式,计算方式,盈利方式都比较复杂,尤其是对于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的根本区别,完全是一知半解,完全摸不清,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呢?
      债券根据利率的计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浮动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和累积利率债券三种,其中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是最常见的两种利率计价方式。从根本上讲,两者都是债券,具有债券的属性,利率的计价方式是两者的根本区别所在,而计价方式的不同,导致发行主体、持有期限相同时,最终的预期收益不同。      例如:某公司同时发行为期3年的浮动利率债券和普通固定利率债券各10亿元,其中浮动利率为当期上海间银行拆借利率40%和中债500指数预期收益率的60%组成,固定利率债券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是一年后,上海间银行拆借利率是中债500指数预期收益率是6%。浮动债券预期收益率=上海间银行拆借利率*40%+中债500指数预期收益率*60%      该公司浮动债券预期收益率=4% * 40% + 6% * 60%=该公司普通固定债券预期收益率为相比较,浮动利率债券预期收益率高于普通债券预期收益率。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购买浮动利率债券在综合判断其参照预期收益率的组成部分,它对最终浮动利率债券的预期收益取决定作用。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浮动利率债券和固定利率债券的根本区别,案例分析详解

2. 引进长期浮动利率债券可以解决什么问题?这种债券的利率如何确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本常识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其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负责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监督;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等;成立于1997年6月6日。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  
(1)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按发行主体分为:  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2)按付息方式划分为: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为:  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  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2.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类型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包括债券回购和现券买卖两种。  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  
3.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方式  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者以询价方式与自己选定的交易对手逐笔达成交易,这与我国沪深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进行的债券交易与股票交易一样,是由众多投资者共同竞价并经计算机撮合成交的。  
4.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介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可披露市场有关信息。

3. 浮息债券的相关示例

李小姐于2004年11月,以100美元认购200,000美元票面值之3年期浮息债券,票面利率为3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息+7 点子。认购日之3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息为1.11% p.a.,即票面利息为1.11%+0.07%= 1.18% p.a.。首3个月的利息回报: 200,000美元 x 1.18% x 3/12 = 590美元3个月后: 3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息上升至年利率1.54% p.a.,即票面利息为1.54%+0.07%=1.61% p.a.。次3个月的利息回报: 200,000美元 x 1.61% x 3/12 = 806美元随后9个季度的3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息由1.61% p.a. 不断攀升至5.46% p.a.33个月后: 3个月美元伦敦银行同业拆息上升至年利率5.36% p.a.,即票面利息为5.36% + 0.07% = 5.43% p.a.。最后3个月的利息回报:200,000美元 x 5.43% x 3/12 = 2,715美元3年内所收取的利息总额是21,839.39美元,平均每年回报率是3.64%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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