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计问题

2024-05-18 01:01

1. 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计问题

股本应该是按照每股发行面值来记账。假设资本3000万,股本一共3000万.每股面值1元,现市价15元从公开市场回购100万股票,其分录如下。
1)借:库存股  1500万(15×100万)
      贷:现金    1500万
2)借:股本    100万(1×100万)
         资本公积   1400万(1500万-100万)
      贷:库存股   1500万

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计问题

2.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回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当回购价格大于股本面值的差额时,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什么

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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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两个股东退股了,没有人回购他的股份 公司账上资金回购的,怎么均摊他们的股份,计算公式能详细说下吗

强制公司收购退出股东的股份还涉及到收购价格这一重要问题,价格偏低会损害退出股东的利益,价格偏高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如何确定收购价格成为双方关注的核心问题。收购价格的确定,通常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式:(1)协商价格。(2)章程事先约定的价格或者计算方式。公司章程可以事先约定公司收购股份的价格,作为以后可能发生股份收购时的价格。例如可以约定以股东提出退股时的公司账面价值来计算收购价格,也可以将股东的原始出资予以退回,还可以约定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3)司法评估价格。当提出退股的股东选择诉讼进入退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评估的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股东退股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其一为协商退出。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另一种情形是在公司运作的过程中,一方股东提出退股,其余股东表示同意的退出。其二为单方退股,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例如强制公司回购股权。
那么,如何实现股东的退出权,让股东退出公司呢?
1、我们建议股东建立事先的防范机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章程中规定退出的条件和程序。考虑到将来可能出现的矛盾状态,预先规定应尽可能详尽。比如:(1)规定当控股股东把持公司,限制其他股东参与管理的情形发生时,受侵害的股东可退出公司,其他股东必须清算其权益;(2)规定当某股东和其他股东发生矛盾,不愿与其他股东合作继续经营公司时,该股东可以退出,并视为已得到转让股权的许可,其他股东应收购其股权,并就收购款项及相关所有者权益等承担连带责任;(3)规定当公司连续两个财务年度不能使利润达到净资产的5%时,只要任何股东提出公司解散,视为已形成解散公司的股东会议,公司得依法进行清算等等。根据公司的行业,股东等具体情况不同,可预设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股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技巧,保障自己退出的机会和权益。股东在合作协议中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和程序是不可取的。我们建议应由公司章程设定股东退出公司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为宜。中国政法大学的赵旭东教授认为公司设立后,原合作协议即告失效,股东不得依据协议对设立后公司的相关事项提起诉讼。
2、为有效保护了持有不同意见的小股东权利,对大股东滥用权利进行了有效制约, 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退出机制,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权,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退股的限制与第三人利益保护。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新《公司法》没有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规定。笔者认为对股东退股应当做出限制:
(1)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
(2)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
(3)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
公司的股东退股注意事项
小型公司的大多数是几个朋友或亲友们作为股东而成立,共同出资、出人力,出经营管理、出业务资源等,但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可能因为经营意见不合或经营策略改变导致各股东无法继续,故而部分股东退出公司经营,俗称“退股”,但从其操作手法并非公司意义上的退股减少注册资本,其实质上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一、退股为什么是股权转让而不是减少资本金。
大多数小型公司在成立之初,多是找中介代理公司垫资注册,名义注册资本金50万元或100万元,但实际投入仅仅10万元或20万元等。如果严格按照减资程序处理,必须首先要缴清注册资本,小型公司股东是无法做到的。所以,股东退出公司经营比较简易办法就是原股东将手中股份全部转让其他股东,即实施股权转让。
二、股东退股型股权转让的要点
(一)退出股东的注意要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你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过去多数退股案例中,约定公司承担退股付款责任,与事实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是不符,如果诉至法院,法院将是按无效合同处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受让方基本是控制公司,公司财产是其个人的主要财产,一般优选做法是:受让股东承担付款责任,公司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从而保障连带付款。
(二)受让股东的注意要点:
(1)务必划清退出股东的技术、业务资源、商业秘密利用的情况,必要情况下可以约定限制竞业条款。
(2)约定商业信誉维护。很多退股案例中,退股原因是合伙人不和,那么退股后就可能存在故意中伤、甚至诽谤原来合伙人或公司的情况,而小型公司来说任何一点点信誉损伤都是致命的,故有必要严格约定商业信誉维护,不得有任何中伤和诽谤行为。
(3)约定部分退股款作为保证金。约定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保证公司能够平安过度,避免因为股东退股后不当行为造成公司的不当伤害,督促退出股东遵守退出约定,不得竞业,不得侵害商业秘密。不得诽谤等等。

两个股东退股了,没有人回购他的股份 公司账上资金回购的,怎么均摊他们的股份,计算公式能详细说下吗

4. 退回股东投资款,该如何做分录

一、投资者(股东)为按公司章程要求实际出资走账,一走一过分录为
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东
退还时: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
贷:银行存款
二、收到资金是暂备用支付公司成立之初的开办费用,投资者个人(股东)垫支后又付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投资者
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某某投资者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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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为减资而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
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回购价格与所对应的股本之间的差额,不计入回购当期的损益,而应相应调整有关的所有者权益项目。
(二)税法规定
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企业为减资等目的而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不存在进行纳税调整的问题。
一、股东退出减资流程
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的条件可借鉴有限公司股份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公司具有封闭性的特点,公司的成立、发展有赖于股东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可在转让其股份时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这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比如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在交易中心任意出售自己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或出资时,应当:
首先应当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一种限制手段,目的是保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
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所以股东向外转让股份必须经以下步骤:
(一)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二)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股份的过户:股东确定了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股份价金,如果该受让方是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转让的实际价金应当是不低于股份转让申请书上拟定的价格,如果低于该拟定的价金,等于其他股东还可以实行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就新的价格重新征求其他股东的购买意见才能对外转让,股东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的权属和权能的转让。
二、公司减资有什么程序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一)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为减资而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计处理

6. 为减资而回购本公司股票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
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回购价格与所对应的股本之间的差额,不计入回购当期的损益,而应相应调整有关的所有者权益项目。
(二)税法规定
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于企业为减资等目的而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不存在进行纳税调整的问题。
一、股东退出减资流程
公司股份转让需具备的条件可借鉴有限公司股份需要具备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公司具有封闭性的特点,公司的成立、发展有赖于股东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可在转让其股份时要符合一定的程序,这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比如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在交易中心任意出售自己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或出资时,应当:
首先应当在公司的股东之间进行。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时,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一种限制手段,目的是保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稳定和良好合作关系。我国《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在同等条件下实现。我国公司法“同等条件”是指同样的价格条件下,股东有权优先购买。
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二)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份,如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构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这种程序上的规定并不是限制股份的转让,而是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所以股东向外转让股份必须经以下步骤:
(一)欲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向其他股东递交《股份转让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列明受让人名称、转让股份份数、拟转让价格、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特别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应当是一段合理的期间,时间长度应当能让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并筹集相应的购买资金。
(二)其他股东应在优先购买的有效期间内召开股东会议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决定购买的股东应在表决后的有效时间内出资购买,股东表示购买但又迟迟不出资购买导致已过优先购买有效期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其他股东不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股东会议但没有股东愿意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对外转让其股份。
股份的过户:股东确定了受让方后,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股份价金,如果该受让方是股东以外的其他人的,转让的实际价金应当是不低于股份转让申请书上拟定的价格,如果低于该拟定的价金,等于其他股东还可以实行优先购买权,股东必须就新的价格重新征求其他股东的购买意见才能对外转让,股东应当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的权属和权能的转让。
二、公司减资有什么程序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一)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三)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7. 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

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从股票市场上购回一定数额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股票注销,但在太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藏股份”保留,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份,但不参与每般收益的计算和收益分配。库藏股票日后可移作他用,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1.对于公司回购并加以注销的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实际上是减少股东权益。但由于股票回购价格往往大于股票的面值,当该股票按溢价发行时,会计上在减少股本时,应同时减少资本公积中的股票溢价。若股票回购价格高于发行时的价格,则差额部分应同时减少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润,把它看成是出让股份股东应得的一部分权益。
例如,某公司为达到减资的目的,将已发行在外的面值为每股1元,当时的发行价格为6元的普通股100万股收回.回购价格为每股8元。则收回会计分录为:
借:股本1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000O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00
2.对于公司回购但未注销的股票(库藏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已经发行、又因各种原因回到公司手中,但尚未注销的本公司股票,在西方会计中称为“库藏股票”。公司取得库藏股票,实际上也是减少股东权益,但由于尚未注销,在会计处理上并不直接减少“股本”,而是通过增设库藏股票帐户单独反映。该帐户为“股本”帐户的调整帐户,库藏股本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
库藏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可分为成本法和面值法两种。
(1)面值法。在面值法下,取得库藏股票时按面值借记“库藏股票”帐户,原发行时的溢价一并冲镑,即借记“资本公积”帐户。若股票回购价格高于发行时的价格,则差额部分应同时减少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润,也把它看成是出让股份股东应得的一部分权益。
资料如上例,股票回购后未注销形成库藏股票,则收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藏股票1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00000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00
由于库藏股票可以再发行,也可以注销。当库藏股票再发行时,仍应按其面值贷记“库藏股票”帐户,如果再发行价格高于面值,则差额可以贷记“资本公积”帐户,与新发行股票的处理相同。例如: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将已收回的库藏股票按溢价即每股7元价格再发行,则作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7000000
贷:库藏股票1000000
资本公积6O00000
如果公司决定减资,在办妥减资手续后,应将已收回的本公司股票予以注销,其会计分录为:
借:股本1000000
贷:库藏股票1000000
(2)成本法。在成本法下,取得库藏股票时按成本借记“库藏股票”帐户仍以上例说明,收回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藏股票800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O0
当库藏股票再次发行时,若发行价格高于原取得成本其差额部分贷记“资本公积”帐户;若发行价格低于原取得成本,其差额部分冲销该类股票交易所产生的资本公积,再不足时,则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视同公司对股东所分配的额外股利。
库藏股票如果不拟再发行,应将其注销,注销时,除原取得成本应予以冲销外,原发行溢价也应一并冲销。当库藏股票的成本高于原发行价格,其差额可冲销因该类股票交易而产生的资本公积,不足时再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帐户。反之,当库藏股票的取得成本低于原发行价格.则差额可贷记“资本公积帐户。

股票回购的会计处理

8. 企业回购自己的部分股票,回购前和回购后的每股收益的计算会改变吗?

回购的股票要冲减股本,股本变小了,每股收益及每股净资产都会上升.
因为在财务上股票回购的账务处理是,借:股本,借:资本公积,贷:银行存款,就是说减少股本,同时按照市价与股票面值的差额冲减或增加资本公积,因目前我国的股市发行的股票都是1元面值的,所以回购的市值肯定会大于股票面值,所以同时会冲减资本公积.公司回购股票,通常是公司经营业绩良好,流动资金十分充裕,而暂时又没有什么好的投资项目,为了增加现有股东的持股收益水平,回购股票并注销使公司的总股本缩小,平均每股的利润及每股净值当然会上升了,这对持有股票的所有股东都是件好事.
附:每股收益=税后利润/股本,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额/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