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实行基金托管后,哪种投资方式的机遇最大?

2024-05-04 10:28

1. 商业银行实行基金托管后,哪种投资方式的机遇最大?

商业银行实行基金托管后,哪种投资方式的机遇最大? LOF基金,英文全称是“Listed Open-Ended Fund”,汉语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不过投资者如果是在指定网点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通过交易所的系统卖出,需要办理跨系统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在交易所系统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其他指定网点赎回,也要办理转托管手续。   投资机遇最大的理由:  以目前一般交易情况来看,开放式基金净值与实时成交价格间一般存在着一定的价差。深交所开放LOF基金场内申购与赎回后,场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T+2日可以在场内卖出,场内卖出基金份额资金当时到账可用;当日场内买入的基金可于T+1日在场内卖出和场内赎回。由于LOF基金具有以上的特点,同LOF基金在不同市场的交易价格发生了偏离时就可以进行套利的操作。 边以具体实例进行讲解:1、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净值:“景顺资源”基金在11月30日二级市场价格已经远远高于当日基金净值,这天就可以通过场内按当天基金净值1.096元进行申购,T+2日12月4日可以通过二级市场按市场价1.417元卖出,两天套利:29.28%(未考虑手续费)。2、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基金净值:“广发小盘”基金在11月21日基金场内全日收盘价为1.805元/份,当日基金净值为1.8428元。如果21日在场内买入基金,22日基金份额到帐后在场内市场赎回基金,22日基金净值为1.856元,两天的套利收益约为2.82%(未考虑手续费)。可以从中看出利用LOF基金套利还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那就是T+2日带来的风险。按第一种方式套利时如果T+2日二级市场的基金价格已经跌到了当时申购基金时的净值附近时考虑到手续费已经无法获利。同样利用第二种方式时如果T+1日的基金净值跌到了当时二级市场上买入的价格附近时也无法获利。但如果在二级市场价格高于基金净值时您帐户中已经持有此基金并且打算长期投资,那么就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卖出此基金,同时通过场内申购相同数量的基金来进行套利;相反如果在二级市场价格低于基金净值,那么就可以按净值进行赎回,同时在二级市场买入相同数量的此基金,这样就可以稳定的进行套利。

商业银行实行基金托管后,哪种投资方式的机遇最大?

2. 商业银行实行基金托管后,哪种投资方式的机遇最大?

商业银行能够为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之类养老金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资金归集和支付、存款、资金管理、债券代理、基金相关服务、账户管理以及托管等多个大类。在允许社保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后,商业银行还能够为客户提供其他服务。如允许社保基金投资开放式基金,社保基金可以在商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商业银行可以为社保基金提供有关开放式基金的市场信息等。
在以信托基金的形式对企业年金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下,商业银行可以担任企业年金的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若政策允许,有条件的全能银行还可为企业提代价主托、投资管理等一揽子服务。
作为托管人,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安全保管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以企业年金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对所托管的不同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和独立;根据受托人指令,向投资管理人分配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根据投资管理人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负责企业年金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投资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财产净值;及时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核对有关数据,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人的投资动作;定期向受托人提交企业年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报告等等。作为账户管理人,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则包括建立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记录企业、职工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及时与托管人核对缴费数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账户财产变化状况;计算企业年金待遇;提供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账户和个人账户信息查询服务;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交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报告等等。

3. 商业银行实行基金托管后,那种投资方式带来的机遇最大 A、养老基金 B、产业投资基金 C、封闭性投资基金 D

如果这是一道选择题,我认为没有标准答案,因为就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托管业务来说,ABC三类产品或客户,都是必须重视的,或者可以说在不同时期,机遇有所不同。

题目没写上D是什么,但实际上可以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发展重点的几类产品大致应该这样分类,第一是公募基金及类似的公募产品,包括C项封闭式基金,以及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商业银行等发行的理财产品,目前公募基金总规模约3万亿,其规模不是最大的,但对托管业务来说却是收益最高的业务;第二是保险资金,总规模更大,这方面的托管业务近年来随着保险资产投资范围的扩大、法规对托管要求的增加而不断增长;第三是养老金,如果把国家社保、地方养老金、企业年金加总计算,可以成为天量的规模,从境外国家的经验看,这一业务将是托管业务最稳定的收入和业务来源。目前我国的养老体系仍在建立过程中,这一过程对于托管业务是一个很大机遇。第四是另类投资产品,包括B项的产业投资基金。所谓产业投资基金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模式,实际投资方向类似于当前流行的“私募股权基金”或叫PE,但是主要以国有、地方政府或大企业资金为主导的模式,这与目前中国各种形式的PE并存,形成了一个相当有潜力的规模产业。就托管业务来说当然是一种机遇。但就业务本身来说,正如我前述的分类叫法“另类投资托管”,与传统的前几项托管业务不尽相同,即使在国际上业内,也刚刚兴起或正在完善。另类托管的范围还包括对冲基金托管、房地产基金托管等。以上这些,都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发展而不断壮大,因此,对于任何一个托管银行来说,都不可能只选择一个领域。 

不知这种选择题是什么人出的,实在出的没什么水平。如果非要给个答案,就ABCD都选择。如果非要单选,就选D好了,因为目前开放式基金的规模最大。

商业银行实行基金托管后,那种投资方式带来的机遇最大 A、养老基金 B、产业投资基金 C、封闭性投资基金 D

4. 商业银行从事基金托管业务,除需要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外,还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5. 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1.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规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无序和恶性竞争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其本身的正常、有序发展。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变和市场意识的增强,中间业务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各行为了占市场、争存款、拉贷款、上规模等闲素.纷纷采取少收费或不收费策略,有的行甚至采取无偿为客户提供营业场所、配备计算机、安排就业等倒贴方式,如利率非市场化,导致银企双方的“寻租”和不正当竞争等;但更为重要的是,银行主观上存在着想籍此以增加表内业务的思想,“堤外损失堤内补”。这就造成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这种无序状况。这种状况的突出表现就是中间业务少收费、低于成本收费甚至不收费。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商业银行不仅可发展托管业务,而且可办理代理发行、销售、赎回、转托管及过户等业务。基金发展、壮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因而有其必然性。其规范、有序的发展,也促使商业银行在代理、托管过程中,适应市场需求,进行有序竞争和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虽然是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但其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是少有的从一出生起就伴随有相应成熟法律、法规出台的新业务品种之一。相继出台的《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对与开放式基金代理有关的业务类型、范围领域、收费标准等作了详细规定。使这项新业务一出现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一改以往商业银行其它中间业务新品种一推出就面临恶性竞争的无序状况。这对于建立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的良好习惯、调整其经营行为和模式,具有重要意义。2.代理开放式基金,培养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人才。中间业务尤其是与资本运作、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联系紧密、密切相关的新兴中间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是一块全新的领域,发展空间较大。但任何业务的开展,不可避免地都会面临竞争。利润较高、竞争较为平淡的与资本管理相关的中间业务需要较高的操作技巧、理论背景和高深的专业技能。新型中间业务经营人才的缺乏,是制约我国新型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熟悉金融市场结构、通晓资本市场运作、掌握商业银行经营技能的人才,对商业银行发展新型中间业务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国银行界目前最缺的就是这方面的经营人才。基金托管,商业银行在代理基金的各项业务过程中,需要切实了解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各方面的情况,结合自身的经营,加以综合分析。基金托管过程中,各项代理业务的操作、运行,客观上为商业银行适应新型中间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人才,锻炼了经营队伍,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能力的提高。基金托管作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银行经营人员需要调整思路,在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协调上,充分考虑、综合协调,这对其从业人员来说,既是一种考验,又是一个难得的锻炼机会。3.代理基金业务,丰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内容,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基本上集中在汇兑、结算、代收代付等与存款账户有关的方面,承兑、保函则鉴于风险防范和市场环境与基础的欠缺等原因,内不可能有一个大的发展。相对来说,基金的托管业务,是一项飙险相对较小、利润相对较高的新兴中间业务。基金托管过程中,牵涉到客户的咨询、申购与赎回的交易、转托管、过户等,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金融市场状况,把握经济命脉。基金托管还为商业银行进军和服务资本市场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代理基金业务,还增加了银行与传统客户间联系的渠道,可以“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等方面的服务。

基金托管的基金托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6. 基金托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1.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规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中间业务少收费、低于成本收费甚至不收费。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商业银行不仅可发展托管业务,而且可办理代理发行、销售、赎回、转托管及过户等业务。基金发展、壮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因而有其必然性。其规范、有序的发展,也促使商业银行在代理、托管过程中,适应市场需求,进行有序竞争和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虽然是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但其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是少有的从一出生起就伴随有相应成熟法律、法规出台的新业务品种之一。相继出台的《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对与开放式基金代理有关的业务类型、范围领域、收费标准等作了详细规定。使这项新业务一出现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一改以往商业银行其它中间业务新品种一推出就面临恶性竞争的无序状况。这对于建立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的良好习惯、调整其经营行为和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代理开放式基金,培养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人才。中间业务尤其是与资本运作、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联系紧密、密切相关的新兴中间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是一块全新的领域,发展空间较大。但任何业务的开展,不可避免地都会面临竞争。利润较高、竞争较为平淡的与资本管理相关的中间业务需要较高的操作技巧、理论背景和高深的专业技能。新型中间业务经营人才的缺乏,是制约我国新型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熟悉金融市场结构、通晓资本市场运作、掌握商业银行经营技能的人才,对商业银行发展新型中间业务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国银行界目前最缺的就是这方面的经营人才。基金托管,商业银行在代理基金的各项业务过程中,需要切实了解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各方面的情况,结合自身的经营,加以综合分析。基金托管过程中,各项代理业务的操作、运行,客观上为商业银行适应新型中间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人才,锻炼了经营队伍,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能力的提高。基金托管作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银行经营人员需要调整思路,在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协调上,充分考虑、综合协调,这对其从业人员来说,既是一种考验,又是一个难得的锻炼机会。
3.代理基金业务,丰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内容,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基本上集中在汇兑、结算、代收代付等与存款账户有关的方面,承兑、保函则鉴于风险防范和市场环境与基础的欠缺等原因,内不可能有一个大的发展。相对来说,基金的托管业务,是一项飙险相对较小、利润相对较高的新兴中间业务。基金托管过程中,牵涉到客户的咨询、申购与赎回的交易、转托管、过户等,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金融市场状况,把握经济命脉。基金托管还为商业银行进军和服务资本市场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代理基金业务,还增加了银行与传统客户间联系的渠道,可以“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等方面的服务。
基金托管的主体与客体是银行与基金公司之间就基金的投资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国家对基金管理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落实和执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导致发生基金托管问题的,则需要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认定。
一、基金托管是指什么意思?
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托管市场也逐渐火热。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无序和恶性竞争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其本身的正常、有序发展。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变和市场意识的增强,中间业务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各行为了占市场、争存款、拉贷款、上规模等因素.纷纷采取少收费或不收费策略,有的行甚至采取无偿为客户提供营业场所、配备计算机、安排就业等倒贴方式,如利率非市场化,导致银企双方的“寻租”和不正当竞争等;但更为重要的是,银行主观上存在着想借此以增加表内业务的思想,“堤外损失堤内补”。

7. 基金托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1.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规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中间业务少收费、低于成本收费甚至不收费。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商业银行不仅可发展托管业务,而且可办理代理发行、销售、赎回、转托管及过户等业务。基金发展、壮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发展完善,因而有其必然性。其规范、有序的发展,也促使商业银行在代理、托管过程中,适应市场需求,进行有序竞争和发展。基金托管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虽然是一项新兴的中间业务,但其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完善,是少有的从一出生起就伴随有相应成熟法律、法规出台的新业务品种之一。相继出台的《开放式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对与开放式基金代理有关的业务类型、范围领域、收费标准等作了详细规定。使这项新业务一出现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一改以往商业银行其它中间业务新品种一推出就面临恶性竞争的无序状况。这对于建立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的良好习惯、调整其经营行为和模式,具有重要意义。
2.代理开放式基金,培养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人才。中间业务尤其是与资本运作、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联系紧密、密切相关的新兴中间业务,对中资商业银行来说,是一块全新的领域,发展空间较大。但任何业务的开展,不可避免地都会面临竞争。利润较高、竞争较为平淡的与资本管理相关的中间业务需要较高的操作技巧、理论背景和高深的专业技能。新型中间业务经营人才的缺乏,是制约我国新型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熟悉金融市场结构、通晓资本市场运作、掌握商业银行经营技能的人才,对商业银行发展新型中间业务是不可或缺的。而我国银行界目前最缺的就是这方面的经营人才。基金托管,商业银行在代理基金的各项业务过程中,需要切实了解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等各方面的情况,结合自身的经营,加以综合分析。基金托管过程中,各项代理业务的操作、运行,客观上为商业银行适应新型中间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人才,锻炼了经营队伍,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能力的提高。基金托管作为一项新的中间业务,银行经营人员需要调整思路,在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协调上,充分考虑、综合协调,这对其从业人员来说,既是一种考验,又是一个难得的锻炼机会。
3.代理基金业务,丰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内容,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基本上集中在汇兑、结算、代收代付等与存款账户有关的方面,承兑、保函则鉴于风险防范和市场环境与基础的欠缺等原因,内不可能有一个大的发展。相对来说,基金的托管业务,是一项飙险相对较小、利润相对较高的新兴中间业务。基金托管过程中,牵涉到客户的咨询、申购与赎回的交易、转托管、过户等,商业银行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了解金融市场状况,把握经济命脉。基金托管还为商业银行进军和服务资本市场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代理基金业务,还增加了银行与传统客户间联系的渠道,可以“有利于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进行投资理财等方面的服务。
基金托管的主体与客体是银行与基金公司之间就基金的投资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国家对基金管理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落实和执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导致发生基金托管问题的,则需要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认定。
一、基金托管是指什么意思?
基金托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代表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保管基金资产,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有关制度和基金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对基金业务运作进行监督,并收取一定的托管费。随着公募基金资管业务的不断发展,基金托管市场也逐渐火热。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无序和恶性竞争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其本身的正常、有序发展。随着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变和市场意识的增强,中间业务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各行为了占市场、争存款、拉贷款、上规模等因素.纷纷采取少收费或不收费策略,有的行甚至采取无偿为客户提供营业场所、配备计算机、安排就业等倒贴方式,如利率非市场化,导致银企双方的“寻租”和不正当竞争等;但更为重要的是,银行主观上存在着想借此以增加表内业务的思想,“堤外损失堤内补”。

基金托管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8. 基金托管银行的概述

基金托管银行(fund custodian bank)证监会基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中国基金市场迅速发展,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持续增加,基金托管银行则因较高的准入门槛而增长缓慢。至今,中国境内已开业的基金管理公司达到45家,筹建的有6家,而基金托管银行仅有13家,分别为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行、交行、光大、招行、浦发、民生、中信实业、华夏银行、兴业银行和北京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