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栽以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老板跑路了怎么办?

2024-05-22 03:14

1. 劳动仲栽以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老板跑路了怎么办?

法律问题:我和一朋友在一公司上班,公司没和我们签劳动合同,去年三月份我们申请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都判我们赢,今年一月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有两个月工资都没发给我们,公司到现在还不给钱我们怎么办?(律师呼叫中心邀请天津律师为您解答本问题) 胡律师:与执行法院沟通执行事宜。申请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对其下发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者给付生效法律文书给付内容。如该期限内不履行,可执行对方财产,并将该财产直接给付劳动者。 黄律师:只要有可以供执行的财产,可以拿到。 相关知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金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两种情形: 1、在当事人双方均无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经合意解除劳动合同; 2、无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征得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同意后,解除合同。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除了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外,用人单位还应承担下列义务: 1.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有关费用。凡依法应当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劳动关系结束时用人单位应当负责全部缴足。 2..出具解除劳动关系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3.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保存二年以上备查。

劳动仲栽以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老板跑路了怎么办?

2. 老板拖欠工资差不多一年了,去了劳动局仲裁,还有法院强制执行,还是拿不会工资,怎么办呢??

最普遍的介绍:工资问题
特点是什么:强制执行也拿不到工资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劳动合同法,民法,刑法
其它含义:司法拘留,仍然不还款。触犯刑法。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追究刑事责任,判刑。新闻已经有案例。

3. 劳动仲裁裁决完老板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胜诉后,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申请人);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4、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

劳动仲裁裁决完老板不执行怎么办

4. 老板不给工资劳动仲裁了也申请强制执行了,老板又说要起诉终止仲裁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起诉,仲裁就生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完毕。开庭日期大多数在立案后1各月左右。

5. 去劳动局仲裁后老板不执行

一、劳动局作出仲裁后公司不执行要怎么办      1、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如果劳动仲裁裁决已经生效,可是企业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的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3、如果单位拒不执行仲裁结果,还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对于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处以拘留的处罚措施。申请强制执行中,产生的如伙食费、交通费、律师费、电信费等各项费用,可以向被执行人—用人单位单位主张;      4、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与单位就劳动争议经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双方都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员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不执行的后果是什么      1、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可以查封对方的车辆、设备、厂房等资产,会冻结企业的银行账户。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      2、如果此时企业法人拒不执行并有消极拖延或暴力抗拒行为,法院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收押;      3、用人单位承担执行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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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仍拿不到钱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的话,可以到当时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是当事人是在无力执行,那就可以暂停强制执行,有能力恢复强制执行,若当事人故意不执行还款,可以将人强制扣留。
一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怎么办      被判处强制执行时如果没有钱,将暂停强制执行的判决。中止执行消失后,将恢复强制执行。如果拒绝支付欠款时,法院是有权将当事人进行扣留的。司法拘留又称为是民事拘留,是当地的人民法院为了保障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严重阻碍了诉讼活动的人身自由采取的一种强制的措施,法院有权利决定司法拘留。      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执行案件管辖的规定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3、在国内仲裁过程中,您若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经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裁定并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拿不到钱,若是当事人实在没有钱来偿还,可以申请暂停强制执行的判决。中止执行消失后,将恢复强制执行。如果拒绝支付欠款时,法院是有权将当事人进行扣留的。

7.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后怎么办

劳动仲裁一方当事人拿到裁决书,如果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没有任何一方到法院起诉,裁决书即生效。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拒不履行的,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劳动纠纷打官司输了会是什么后果
不会有影响,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二、去劳动局告拖欠工资有哪些流程
1、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外包员工怎么打劳动官司
外包员工打劳动官司如下:
1、协商解决,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后怎么办

8. 劳动仲裁后强制执行仍拿不到钱

拿着你的裁决书到仲裁庭所在的基层法院的立案庭申请执行。
一、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
可以进行债务清偿。公司申请破产成功后,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优先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所以不用担心工资还拿不到。但如果公司已经没有财产,债务也只能归于消灭。在劳动仲裁中赢了,而遇到公司破产的,适用《破产法》进行财产清算,清算后的财产用于偿还欠款,分配时,优先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经清算,公司已经没有财产,则分配结束,所有的公司债务都归于消灭(也包括拖欠的职工工资等)。在劳动仲裁期间不用担心公司破产了,没有可执行资产的问题。只能建议拿到仲裁裁决生效后,尽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期间,企业是不可以宣布破产及注销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和解与仲裁调解的区别有:1、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不需要任何第三方的参与;而调解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进行的;2、程序不一样:仲裁庭不可以主动要求当事人和解,但可在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3、结果不一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而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调解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步骤是什么去哪里申请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即可。具体流程为:
1、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