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2024-05-14 03:49

1. 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法律分析:质押需要登记,质押登记后,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情况下,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2. 质押要登记吗

质押财产为债务担保的,质押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生效后,质权一般就设立的,而可供质押的财产是比较多的,如动产、财产权利等,那么民法典中质押合同要不要登记的?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要登记吗      质押合同要不要登记,要依据质押的财产而定,如果质押基金、股权等财产权利,要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才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一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      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损害赔偿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应当赔偿的金额。      质物保管费用是指质权人占有质物,在保管质物期间所支出的费用。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实现质权的费用是指实现质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例如,质物估价的费用、质物拍卖费用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财产是否要办理质押登记,要依据质押的财产而定,例如质押有价证券、股权、基金等财产权利,一般是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才设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

3. 股票质押登记

法律分析:从传统上讲,动产质权与抵押权的区别在于质权的设立是以动产质物的转让为公示要件,而抵押权的设立并不以抵押物的占有转让为要件,因此必须要构想其它的公示要件,即登记公示。对于权利质押,由于质权设立的标的是权利而非动产,权利不是实在物。故应当以权利的凭证转让为要件。但是如果连实物的权利凭证也不存在,就必须要借助登记制度。
我国《民法典》对于股票质押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说。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此种规定值得赞赏。原因是因为既然没有质物转让的可能,也没有权利凭证转让的可能,那么怎么保护股票质押的质权人呢?借助登记是必要的。登记之后实际上就实现了将股票交易冻结的效果,因此设质人将无法将设质股票进行交易。从而有效地预防了设质人私下交易股票的可能。但是股票质押必须借助证券登记机构的配合,只有在其配合之下,才能够实现对设质股票交易的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一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三十二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股票质押登记

4. 质押登记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没有登记无效。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5. 什么是股票质押


什么是股票质押

6. 什么是股票质押

作为刚刚进入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有时候我们也会看到自己持有的股票背后的上市公司公告称要解除质押。那么究竟什么是质押呢?质押的分类是什么?又有怎么样的影响呢?今天就让我这个鏖战市场多年的老股民给大家科普一下,大家看这篇就够了!开始之前,先点击下方链接获取一份机构精选牛股:【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股票质押是什么意思?股票质押所指的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自己持有的股票当作抵押品,然后向银行去申请贷款或是给第三者的贷款来提供担保。跟股票质押相对应的还有一个概念就是股票质押式回购,通俗来说也就是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再找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我们需要重视起来的是,股票质押是有上限的,如一家商业银行接受的用于质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该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另一方面,由于股票作为质押物品已经抵押给了其他的单位,要想质押的股票进行操作交易,那是不行的。无论是警戒线,还是平仓线,都是质押悬在头顶的两把利剑。这么来说吧,警戒线是160%,平仓线是140%。假如说这个股票价格下跌的话它触及到质押平仓线,质押机构会强制性的售出质押的股票,不能轻视这些影响。还有需注意的一点是股票质押是有时间和比例限制的,股票质押贷款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是最长期限为一年,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而股权质押实际上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意思就是为担保债务的实施,债权人将会依法获得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股权,债务人如果没有履行债务或者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当然债权人就是有权早一些享受股权。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上有设定限制性物权,这就是股份质押。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能够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就平时闲的无聊,也可以看看股市播报,了解股市的最新情况,尽早了解股市的交易规律,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防范亏损风险。投资者朋友想要了解质押情况的话,推荐【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二、为什么会有股票质押?股票质押是好事还是坏事?股票质押其实也是上市公司平时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通常在财务状况不好,公司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于是,一些占股比例较大的大股东就偏向于这种融资方式。不过要知道,股票质押确实是有风险的,假如说这个股票价格下跌的话它触及到质押平仓线,并且大股东没有补仓或回购,{还不上,股票质押-22}就有可能性导致股价下跌甚至崩盘。所以,作为有想法的投资者,对于公司的质押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要非常小心。1、股权质押公告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价短期内有消极的影响,因为股权质押释放了一种公司现金流不充裕的信号,市场预期被降低。2、咱们从以长时间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做质股票押的话,对股价有中性偏好的影响。股票质押对股价是有影响的,但是影响股价的因素不是只有一个,得结合不同的技术指标朝更深刻的方向分析。如果实在没法判断,可以直接进入这个诊股平台,输入股票代码,可以帮你判断解禁股的情况如何,值不值得买:【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三、怎么办理股票质押?物权法已经有相关的规定,签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的必要条件。之后需要去工商局办理一个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提供相关的资料就行。分析到这里,大家是不是都明白了股票质押的相关内容了呢?希望你们有所收获,祝您投资一切顺利!应答时间:2021-08-3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7. 什么是股票质押

法律分析:股票质押是一种民法上质押的形式,指的是用股权的价值来进行质押,即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以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而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对于股票质押,应该重视其质押成立的生效时间点,是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质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什么是股票质押

8. 质押监管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质押监管
质押的基本含意是指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贷款人将货物或物权凭证移交银行占有,以此担保偿还贷款。质押监管业务一般涉及到三方,即贷款人(客户)、金融机构(银行为主)和物流企业(监管方)。
通俗地说,就是贷款人把质押物寄存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就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融资,物流企业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对客户的货物进行监管;
当客户需要提货时,只需要出具金融机构的放行条就可以获准放行。
二、标准仓单质押监管的利弊
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出质人(中小企业客户)以物流企业开出的仓单(仓库货物清单)作为质押担保,银行给予融资的授信业务。从担保种类而言,属于权利凭证质押类,质押的标的是物权化的权利凭证--仓单,银行对质物的占有方式为占有经过出质人和监管人同时背书过的仓单,监管人为仓单的出单人。
(一)优点:银行可以质押货物权利凭证--仓单,所以标准仓单质押风险较小,操作简单,银行易接受。
(二)缺点:
1、出质人(中小企业客户)一旦将货物仓单质押,在质押期间就不能销售和使用货物,除非解除质押,偿还银行贷款。所以仓单质押缺少灵活性,只能满足部分的用户需求。
2、权利质押,仓单出具方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有效性、唯一性。
3、适用于质物不流动、整进整出的业务。
4、监管方不负责价值,只负责仓单注明的仓储物的数量。
5、对仓储企业的资质要求高。
6、如果使用仓单部分提货,要收回原先出具的仓单再重新出具。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