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经营模式的风险??

2024-05-12 02:45

1. 托管经营模式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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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许经营行业,盟主与加盟商之间有着一种十分特殊的合作关系。这种关系非常微妙,它既非上下级,又非纯粹意义上合作者的关系。总部如何有效实施对加盟商的管理,是许多企业都头痛的问题。

    业内人士樊晓军根据总部对加盟者管控的程度,将盟主对加盟商的管理方式戏剧化地分为“大管、小管、大不管、小不管”四种。实际上,这种根据盟主对加盟商管控程度来划分的方式,也可以作为特许经营企业管理模式的几类典型代表。

    大管:托管式管理

    适合领域:餐饮、美容、珠宝等服务业领域,以及一些国际大型连锁企业。

    托管式管理即为全程托管,是总部对加盟商扶持或管控的一种方式。由加盟商自筹全部开店费用,委托公司经营管理,加盟商负责监督管理。

    和君咨询合伙人文志宏认为,托管式管理主要基于国内特许经营行业不成熟的现状和法律环境,由总部代缺乏经验的加盟商进行经营,也有的是由于总部为了实现更好的店铺控制,保证运营质量而采取的控制方式。

    这类管理方式适用于那些管理难度相对较大的经营领域,如餐饮、美容、珠宝等服务业领域,以及一些国际大型连锁企业。

    小管:半托管式管理

    适合领域:肯德基类的快餐企业。

    半托管式管理的表现形式为,当加盟商加盟之后,有一段时间的托管,一般为半年或一年的时间,直到这家店盈利为止。然后盟主企业撤出,由加盟商自己管理。在加盟商经营的过程中,总部会定期或不定期派督导,对店铺进行现场指导。或是由盟主开出一家新店,并经营一段时间,培育成熟后,再交给加盟商管理,并定期进行指导。这类管理模式,在特许经营行业中比较多见,比较成熟的有肯德基等。

    大不管:松散型管理

    适合领域:成都小吃、10元店等商品销售类、较松散的加盟企业。

    松散型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当加盟者在开出加盟店后,总部并不过多介入其内部的管理,主要由加盟店自主经营。这种管理模式多出现在那些商品销售类型的企业,诸如:孕婴产品、鞋业连锁等,由于其经营模式相对简单,总部不会对加盟店的经营过程过多介入。总部的长期盈利主要通过向加盟店配送商品,通过商品销售来实现其长期的赢利。

    还有另外一种松散型合作的特许经营企业,近年较多地出现在零售行业,为自愿加盟连锁。即在自愿加盟体系中,商品所有权是属于自愿连锁的店主所有,而系统运作技术及商店品牌则归总部持有。

    小不管:委托加盟管理

    适合领域:更多依赖经营者自身灵活经营的特许加盟企业。

    委托加盟的方式是指总部将现有的直营店委托给合适的加盟者来经营,加盟者本身并不需准备店面或负担租金,以发挥加盟者的最大能动性,最终由总部和加盟者之间分配营业利润。这种加盟方式与一般特许加盟不同之处在于,加盟者省去了在加盟之初的资金和实物投入。

    实际上,“委托加盟”是一种反托管存在的形式,比较多出现在更多依赖于自身灵活经营的便利店的特许加盟业务中,7-11便利店就比较多地采用了这种模式,委托加盟也是国内比较少见的加盟管理模式,其好处是,盟主可以为加盟者提供一个获利稳定、风险低的创业机会,也让加盟者发挥其优秀的经营管理能力。

    专家点评

    “实际上,一家特许经营企业要采取怎样的管理模式,更多的是取决于其扩张模式。”文志宏表示,如果特许企业在扩张过程中,更注重稳定和质量,可以在充足管理团队的基础上采取托管式,或直营合作式。如果更追求速度,可以采取半托管式发展。而对于许多特许企业来讲,与加盟者的合作模式也并非是某一单一类型的。许多企业都会有多种加盟合作的形式:如米萝咖啡,就有特许加盟、直营股份合作、托管加盟等多种形式。

托管经营模式的风险??

2. 企业托管的概念

所谓托管,顾名思义就是委托管理的意思,具体是指企业所有者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够承担相应经营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去有偿经营,以明晰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责权利关系的一种经营方式。换言之就是通过契约形式,受托方有条件地接受管理和经营委托方的资产,以有效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托管经营通过“外在于”企业的经营者投入一定数量的启动资金,并把有效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科技成果、优质品牌等引入企业,对企业实施有效管理。同时,托管经营过程中受托方凭借自身的管理和资金优势获取一定的经济回报。托管经营的实质是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通过市场对企业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提高企业的资本营运效益。托管经营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企业政企分开;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实施,应该说托管经营是企业改造的重要方式。基本动因主要有四个方面:1、盘活亏损企业;2、提高营运效率;3、可操作性强;4、减少体制障碍。

3. 托管经营的定义

托管经营是指出资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经营。由于托管这一方式能够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有产权归属的前提下,直接开展企业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有效地回避了企业破产、购并中的某些敏感性问题和操作难点,是现有条件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模式之一。

托管经营的定义

4. 托管经营的托管经营的意义

第一、给一大批有眼光、有经营能力却拿不出巨资购买大块资产的企业家提供了广阔舞台。第二、只转让经营权,不转让所有权,这有利于两权分离,避免资产所有者对企业干预太多,更好地体现现代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第三、在委托经营期间既可搞产品经营,也可搞资产经营。企业托管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一种新的资本经营形式。在我国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滞后的情况下,托管是一种搞活国有企业的灵活办法,也是一种值得探索的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的途径和方法。

5. 企业托管的内容

1、接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投资机构的委托,在一定期限内,以保证受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定条件为前提,决定托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重组或处置方式。2.签约确定受托资产总额,并确定在受托有效期内,由受托方分段获得有关资产处置权的价格和方式,最终实现委托资产的法人主体变更。3.受托方按约定条件代理售出受托资产,委托方按契约条款的规定向受托方支付一定的代理费或手续费。4.受托方以接受受托企业全部债务和职工安置为条件,无偿受让有关企业。5.受托方接受债权人的债权委托,并以相应的经营手段使债权人兑现或改变权益,受托方获取一定的代理费。

企业托管的内容

6. 企业托管经营要注意什么

1.  以下情况对企业托管是积极选择:
(1)目标企业已经陷入困境,但对其实际情况了解尚不充分;
(2)双方合作意向明确,但收购方资金实力不足,短期内也难以解决;
(3)相关兼并事宜尚在积极沟通,但目标企业已难以为继;
2.托管注意事项
(1)企业托管需要人才、资金、技术、产品、信息、营销网络等多方面因子支持,托管方需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2)被托管企业处于被动地位。
3.重大不利影响的责任规避,托管方以下事项免责:
(1)出现5名供应商集体催款事件;
(2)出现10名以上员工集体罢工、抗议辞职,或任何新政府部分新闻媒体投诉的事件;
(3)出现机械设备、辅助设备、存货等重大损失,导致停产30天以上;
(4)出现任何其他重大事故,被政府职能部门停业整顿、限期整改;
(5)出现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力维持现金流断裂;
(6)出现任何公司股权或资产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关进行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7)出现一个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在可预见的30天内无法解决和消除的情形。
类似的对企业经营管理会产生重大伤害的事宜。

7. 企业托管的目的

企业托管是在目前不宜马上在大范围内推进企业破产和收购、兼并的情况下,针对企业产权主体不清、明确产权所需的配套法规严重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国有资产代表权责不清等问题,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先产权归属的条件下,直接进行企业资产等要素的重组和流动,达到资源优化配置、拓宽外资引进渠道以及资产增值三大目的,从而谋取企业资产整体价值的有效、合理的经济回报。

企业托管的目的

8. 企业托管经营的概念及特征

企业托管经营是企业产权资本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它是指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将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整体或部分以契约的形式,在一定的条件下、一定的时期内让渡出来,委托给其他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进行管理并从事经营,从而形成委托方(资产所有者)、受托方(托管经营者)、被委托方(企业资产及存在于企业或资产中的生产工作者)之间的相互利益的驱动制约关系,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其行为表现形式是通过“外在于”企业的经营者把有效的经营机制、科学的管理手段、先进的管理方法、一定的流动资金以及诸如科研成果、优质品牌、企业商誉等无形资产引入企业,对企业实行有偿的管理和经营。企业托管经营概念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不改变所有者对资产拥有的所有权,而只是包括经营权在内的法人财产权让渡给受托经营者,由受托经营者以产权资本从事经营管理;二是以契约的形式确定了委托者、受托者和被托者三者之间在一定的期间内的利益和法律关系;三是受托者通过通过其经营力的投入,实现以产权资本增值为目标的有偿经营。因此,企业托管经营的实质是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包括经营权在内的法人财产权分离,通过托管经营把企业置身于市场经济洪流中,通过市场对企业的各种经济及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提高企业产权资本经营的效益。企业托管经营在表现形式上有如下四个主要特征:
第一、建立了新型的、较为科学合理的三者关系,明确了作为资产表现形式的产权所有者、企业经营管理者及生产工作者之间的责权利益。即:投资者对企业产权拥有其资产的所有权,其中国家作为国有企业资产的投资者拥有其资产的所有权,进而对资本享有收益权,对企业的管理具有宏观控制和具体服务职能;托管经营者对企业产权的投资者,只承担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上缴利税的任务,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承担有限责任;经营管理者及生产工作者是受雇于企业的员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及生产工作任务负责,并接受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建立了新型的分配关系。在企业托管经营中企业或企业资产是这种新型分配关系的载体。资产所有者以资产或以资产投入形成的企业受益权获取投资回报;托管经营者以经营力的投入并以承担被托企业或资产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实施经营管理职能获取投资回报;经营者个人及生产工作者以自身劳动力的投入或出卖获取回报。其中经营管理者个人的收入可采用年薪制的分配方式、以佣金的形式从企业利益中支付,与经营管理者创造的经营效益及对企业的贡献挂钩。这种新型的分配关系,使各方的责任和利益均建立在企业或资产这个载体上,权、责、利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