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可上新三板吗

2024-05-11 19:27

1. 外资企业可上新三板吗

可以,

Q: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到新三板挂牌交易?
A:根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的规定,境内股份公司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49号公告的规定,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提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定向发行证券的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受股东所有制性质的限制,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均可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在新三板挂牌,但申请时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批复文件。同时,该指引规定了,申请挂牌前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应遵守商务部门的规定。
Q:外商投资企业赴新三板挂牌应符合哪些条件?
A: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符合的条件与其它赴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条件是一致的,即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外资企业可上新三板吗

2.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挂牌新三板?都有什么条件?

1、依法设立。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3.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罗俊荣律师,专注于企业新三板挂牌辅导,企业资本法律顾问,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激励领域。总结了目前新三板挂牌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答案如下: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指出:“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2.1条规定,股份公司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申请挂牌: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相关内容详见《业务规则》第二章关于股票挂牌的相关规定。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4. 企业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1、依法设立。2、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3、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5. 新三板企业申请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新三板上市要求/标准:

1、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公司主营业务完整、突出,具有活跃、持续的经营业务记录,资产经营状况良好;  

3、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核心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

4、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5、不存在任何可能严重影响公司资产和业务的法律诉讼案件、或有负债等事件;  6、取得至少一个在交易所注册,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在尽职调查后出具的保荐意见书;

7、取得至少有一个在天交所注册,具有资格的做市商承诺为其提供双向报价做市服务;

8、财务符合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试运营期附加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

新三板企业申请挂牌的条件有哪些

6. 国有企业或者外资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新三板挂牌

根据《国务院决定》及《业务规则》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股份公司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挂牌新三板,对国有或外资持股比例、股东背景也无特殊要求。
如申请挂牌的股份公司存在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申请挂牌材料除常规材料以外,需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资股确认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7. 外资能投资新三板的企业吗

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6条之规定,下列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定向发行:
(一)《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的投资者;
(二)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条件的投资者。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之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
(一)公司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3条之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4条之规定,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根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第5条之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外资能投资新三板的企业吗

8.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继上交所、深交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也是我国第一家公司制运营的证券交易场所。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这是很多中小企业一直关心的问题,我认为在企业自身、主办券商和投资人的多重选择之下,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在新三板挂牌。

一、技术含量高,处于初创期的企业
高科技企业在初创期规模小、风险高,诸如生物医药、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等行业的企业。虽然产品研发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获得了一定的市场认可,但囊中羞涩,进一步扩大 企业规模还需要外部资金支持。这类企业通过挂牌“新三板”,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募集到打产所需的资金,从而进一步打开公司的经营局面,实现盈利。同时,企业还有望通过“新三板”的公众平台提升知名度,吸引更多创投资本,为后续发展打下坚实的根基。
二、具备一定盈利能力却面临发展瓶颈的企业
初创期后,企业经过三五年的发展,取得了相对稳定的市场地位和一定的盈利能力,但企业碰到了发展的瓶颈期,内部管理、研发实力和市场占有率等难以获得质的提升。此类企业面临良好的市场机遇,发展诉求强烈,在“新三板”挂牌后,一方面, 可以通过定向发行股票、私募债、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融资手段募资;另-方面,可以借“新三板”挂牌的契机,规范企业内部运作,履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让企业迈向新的成长阶段。
三、未来2-3年有上市计划的企业
“新三板”接受证监会的监管,这类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可以提前规范公司的财务、业务和公司治理等问题,适应资本市场的规则,让企业转板到主板或创业板的条件成熟。
四、受各种条件限制暂时难以上市的企业
有些企业发展较为稳定,也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但由于行业属性(如担保公司、城商行、小贷公司、PE 管理机构等)和规模等原因,受IPO政策限定暂时难以上市,再加上主板上市资源的稀缺性,这些企业可以通
过挂牌“新三板”来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机会。
五、寻求并购和被并购机会的企业
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外延扩张是企业快速扩大规模的高效方式。“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治理结构和财务规范程度等方面得到显著改善,也为并购重组奠定了基础。

结语
符合挂牌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在新三板挂牌,不仅可以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提高企业知名度;还可以获得政府政策支持,资金扶持;从而更利于企业融资;最终新三板上市企业通过转板可以在资本市场中以较高的价格进行流通,实现资产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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