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

2024-05-19 10:54

1. 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再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保险业总资产为10.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为3514亿元,占比仅为3.4%。而2015年1月到8月再保险公司总资产4442.72亿元,较年初增长26.44%,增长势头乐观。中国保险业经过几十年发展,对再保险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去年「8·12」天津爆炸事故之后,再保险行业再一次受到广泛关注。灾难无情,台风、海啸甚至地震,这样的重大事故灾难,对保险业来说同样也是一场巨灾。为避免巨额赔付为直保企业带来巨大亏损,这就需要引入再保险的概念。随着中国直保市场的持续发展和日益成熟,再保与直保之间的关系将日趋密切,再保险将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管理、技术传导和资本融通方面的功能,促进直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作为保险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再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市场主体较少,但发展速度快。中国保险市场迅速发展,现已跻身于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亦是全球增长最快的保险市场之一。而中国直保行业的快速增长是中国再保险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为了支撑业务快速发展,实现稳定经营,直保公司在资本补充、风险转移和偿付能力改善等方面存在较大需求,再保险则是中国直保公司加强风险管理、缓解资本压力的最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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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保险市场发展

2. 中国再保险市场现状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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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年的发展,客观地说,中国保险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保险市场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寡头垄断。第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低水平。第三,中国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均衡。第四,中国保险业的专业经营水平还不高。第五,保险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第六,再保险市场发展滞后和保险监管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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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

4. 中国再保险市场分析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再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保险业总资产为10.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为3514亿元,占比仅为3.4%。而2015年1月到8月再保险公司总资产4442.72亿元,较年初增长26.44%,增长势头乐观。中国保险业经过几十年发展,对再保险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去年「8·12」天津爆炸事故之后,再保险行业再一次受到广泛关注。灾难无情,台风、海啸甚至地震,这样的重大事故灾难,对保险业来说同样也是一场巨灾。为避免巨额赔付为直保企业带来巨大亏损,这就需要引入再保险的概念。随着中国直保市场的持续发展和日益成熟,再保与直保之间的关系将日趋密切,再保险将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管理、技术传导和资本融通方面的功能,促进直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作为保险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再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市场主体较少,但发展速度快。中国保险市场迅速发展,现已跻身于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亦是全球增长最快的保险市场之一。而中国直保行业的快速增长是中国再保险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为了支撑业务快速发展,实现稳定经营,直保公司在资本补充、风险转移和偿付能力改善等方面存在较大需求,再保险则是中国直保公司加强风险管理、缓解资本压力的最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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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再保险市场放开

1997年12月13日金融服务贸易协议于1999年3月1日起生效,金融服务贸易协议要求各参加方对外开放银行、证券、保险和金融信息市场。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一协议的签署将加快我国加入WTO的进程,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最终将适用于我国。以中国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契机,我国打响了全面跨入市场经济体系的攻坚战。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化经济体系而不是闭关自守,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今,作为包括WTO在内三大国际经济组织的重要成员国,在享受权力、为自身发展赢得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的同时,我国也积极信守承诺,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而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对外开放更是首当其冲。中国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遵循的是循序渐进、谨慎管理的原则,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开放的地域,增加引进的机构和数量。[1]199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批准9家外资银行在上海浦东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到2000年3月,在我国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选32家,其中上海24家,深圳8家。保险市场的开放始于1992年上海引进外资保险公司的试点,截至刊1999年底,已有25家外资保险机构获准在中国营业。来自17个国家的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2l2家。不久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又批准了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舟公司或台资寿险公司。证券市场的开放程度较低。外国证券公司可以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若干外资金融机构获得了上海和深圳证券所定数量的B股席位,可直接参与B股交易,国外金融机构还参与了我国政府债券和部分企业的H股,N股的上市发行工作。对外开放金融市场,对我国民族金融业发展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在看到积极因素的同时,我们不得不考虑到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带来的不利因素。(一)客户资源的无形流失一些外资金融机构的优势体现在体制优势、管理优势、规模优势、跨国服务网络优势。这些优势集中起来形成了综合性服务的业务优势。一些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凭借这些优势和雄厚的实力、良好的市场形象赢得优质客户,这对我国金融机构将造成强烈地冲击。如中国加入WTO后,人民币业务会逐渐对外资银行开放,而外资银行一般会选择向国内一些优质企业发放贷款,这些优质企业为扩大生产,增加出口,降低成本,出于自身考虑,往往也会选择那些服务方式灵活、效率高的外资银行,久而久之,中资银行不可避免地会丢失一批优质客户;而对保险业来说,冲击可能更为厉害,中国的保险业由于服务质量较低,外商投资如果从目前的寿险再扩展至财险、再保险及保险业,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将丧失较大的市场份额;由于A股市场还不能放开,证券行业可能好一点,但随着B股向国内居民放开,开放的步伐也在加快。[2]中资金融机构若不能发挥自身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保持相当的业务份额,就会面临由业务萎缩导致的财务风险。(二)在国际经验方面除中国银行外,中国金融业长期以来都限于国内经营,与国际市场缺乏密切的联系。特别是由于国内金融体制与国际惯例的差距,国内金融业和国际金融市场处于几乎隔绝的状态。这种状态,使中国金融业缺乏精通国际金融业务的人才。缺乏具有广泛国际服务网络的客户关系。(三)人才竞争现代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如果没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妙法,则现在的中资金融机构就难以留住人才。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的业务会逐渐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将随业务规模的扩展和业务领域的拓展招募大量本土员工,凭借其先进的经营管理、优越的工作条件、优厚的待遇以及诱人的出国培训机会等,会吸引大量国内金融界的优秀人才,使人才流失严重。从而可能导致国内金融界整体员工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下降。[3]与外资金融机构在个人收入、员工技术培训、业务新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差距将导致我国本土金融机构中一些优秀业务骨干“跳槽”,这将导致我国金融业人才的流失,而人才的流失将会影响中资金融机构的相对竞争地位。(四)金融市场将受到国际游资冲击目前,我国的宏观调控能力有待提高。企业的自我表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也有待加强。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和行为规范还比较薄弱,如过早地开放国内金融市场。特别是实现资本项目下的自由兑换,就会形成资本的大量流入、流出,冲击国内金融市场,影响整个宏观经济的平稳发展。(五)对我国货币政策的调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的情况下,一国汇率和利率变化所产生的效应。将被相应的资本的流动效应所抵消。从而加大了金融调控的难度,这就要求使用更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加以控制。我国金融机构与国外金融机构相比,无论是资金实力还是经营管理经验,都处于弱势地位。外国金融机构的进入,将会以其庞大的虚拟经济切割我国实体经济的利润,在基本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分享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四是外资银行将同中资银行争夺优质客户和核心业务,包括信用卡、住房信贷抵押证券化、代客理财和私人银行等业务。如果优质客户和核心业务被外资银行垄断,将不利于中资银行的长远发展。一些国家盲目过度开放金融市场带来的沉重教训纵观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有的国家能够抓住机遇迅速步入现代化行列,有的国家经济危机频繁发生、发展缓慢,这些无不与能否有效维护本国经济安全密切相关,而维护金融安全又成为维护经济安全的核心。最近20多年,拉美地区成为世界上银行危机发生最为频繁和最严重的地区,35%以上的拉美国家曾经历过数次危机,发生危机的次数是世界其他地区的3倍以上。拉美国家频繁出现银行危机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都与外部因素有关。外资银行的大量进入曾经对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一些拉美国家曾把外国独资银行的进入视为对外开放的成就而引以为豪。但是,经济一旦出现波动,国外资金流入突然中止,即弥补经常账户赤字的资金流入量突然减少,同时,资金流出量增加,造成资金链断裂,引起乃至加剧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危机。如1998年拉美7个地区大国的资金流入突然中断,造成信贷规模急剧减少,债务链条断裂,经济危机使GDP的增长率由7%下降到-2%。二是资本账户自由化的错误安排。在缺乏对银行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贷款规模迅速膨胀,导致大量不良资产,而贷款的需求又使得银行无限制地通过国外资本融资,银行系统对国外客户的负债迅速扩大,增加了这些国家面对外部资金流动的风险。三是公共债务占贷款总额的比重增加。在1998~2003年的拉美经济衰退时期,政府通过国内银行获得大量贷款,数量庞大的公共债务,成为银行有价证券不稳定的根源。四是银行债务过度集中到某一种国际货币上。一旦该种货币出现问题,就会牵动负债国的金融市场。在银行负债高度集中到一种国际货币的国家中,资本流动突然中断导致金融危机的概率是75%。负债币种的高度集中导致了风险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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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保险市场放开

6. 中国再保险市场份额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再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保险业总资产为10.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再保险公司总资产为3514亿元,占比仅为3.4%。而2015年1月到8月再保险公司总资产4442.72亿元,较年初增长26.44%,增长势头乐观。中国保险业经过几十年发展,对再保险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去年「8·12」天津爆炸事故之后,再保险行业再一次受到广泛关注。灾难无情,台风、海啸甚至地震,这样的重大事故灾难,对保险业来说同样也是一场巨灾。为避免巨额赔付为直保企业带来巨大亏损,这就需要引入再保险的概念。随着中国直保市场的持续发展和日益成熟,再保与直保之间的关系将日趋密切,再保险将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管理、技术传导和资本融通方面的功能,促进直保行业的快速发展。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作为保险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再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市场主体较少,但发展速度快。中国保险市场迅速发展,现已跻身于全球最大的保险市场之一,亦是全球增长最快的保险市场之一。而中国直保行业的快速增长是中国再保险行业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为了支撑业务快速发展,实现稳定经营,直保公司在资本补充、风险转移和偿付能力改善等方面存在较大需求,再保险则是中国直保公司加强风险管理、缓解资本压力的最主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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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国的再保险市场现在怎么样

不能这么说,但两者确实有关联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在原中国再保险公司基础上成立的国有再保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亿元。多年来,中国再保险公司一直履行国家再保险公司职能,在中国保险市场发挥再保险主渠道作用。2003年,中国再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再集团在坚持再保险主业的同时实施多元化,作为主发起人和投资人,相继与多家国内外著名保险和非保险企业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涉足再保、直保、投资、传媒、保险经纪、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集团经营架构与管理格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渊源于1949年10月成立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由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投资人和主发起人的身份控股设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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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再保险市场现在怎么样

8. 中国再保险 科学发展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由国家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1.5亿元,两大股东各持14.5%和85.5%的股权,是目前中国惟一的再保险集团公司。中再集团源于1949年10月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部的基础上成立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填补了新中国保险史上没有再保险公司的空白;1999年3月18日,中国再保险公司成立,实现了向现代商业再保险公司的历史性转变;2003年12月22日,重组为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2007年10月,改制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跨入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经营的全新时期。目前,中再集团控股6家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拥有再保险、直接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保险传媒等完整保险产业链,形成了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集团经营架构与管理格局。历经数次重大变革的中再集团,在培育中国再保险市场、促进直接保险市场发展、服务社会与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保险的保险”,中再集团在中国保险市场一直发挥再保险主渠道作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形成了多方面的优势。通过多年的经营实践,中再集团建立起一支包括精算、核保、核赔、风控、产品开发、战略研发在内的高水准的业务管理队伍,积累了大量的再保险业务数据以及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技术资料,并在技术推广培训、自主开发技术成果等方面做了大量有益有效的工作。作为中国再保险业的领军企业,中再集团在国际再保险市场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再集团是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主席成员与管理公司、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副主席成员、亚非保险与再保险联合会执委会成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中再集团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再保险业务为战略支柱,以直接保险和资产管理业务为战略支持,围绕集团化、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立足中国,引领亚洲,辐射全球,致力打造资本充足、内控严密、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再保险(金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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