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吉勒图一案是怎么回事情?谢谢

2024-05-19 14:59

1. 呼格吉勒图一案是怎么回事情?谢谢

╳
呼格吉勒图案
呼格吉勒图父母领取到205万余元国家赔偿金2015-02-03 15:24

更多图片(18张)
呼格吉勒图案,指的是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又称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呼格吉勒图一案是怎么回事情?谢谢

2. 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



案件始末
1996年04月0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
1996年0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1996年06月0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1996年0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
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
2006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
2006年0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
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
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

案情回顾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向警方报案,在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
48小时后,负责该案的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被称为“四九女尸案”。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时值全国第二次严打,对处理暴力犯罪案件的政治要求是“从严、从重、从快”。1996年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仅62天。
呼格吉勒图的三弟,当年只有十六岁的庆格勒图在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后,在火葬场料理了后事。“我上去摸二哥的胳膊,瘦,非常细的胳膊了,只剩下皮包骨头。身上还有非常深的绳子勒的痕迹。抬到验尸房时我看上面还有两个枪眼,太阳穴一个,后脑勺一个。”
据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的回忆,头一枪可能打着孩子躲了一下,没死,上来又补了一枪。
案件被列为内蒙古严打期间的成功案例,媒体广泛报道,相关办案人也得到相应的表彰和奖励。真凶现身
2005年初,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接连发生数起奸杀惨案。警方鉴定确认,案件系同一人所为。当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
赵志红被抓获后供述了27起案件。此人记忆力超常,对自己犯下的每起案件都记得较为清晰。他供述的最后一起案件还是“隐案(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案子)”。赵志红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犯下的第一

赵志红(资料图)
起强奸杀人案,就在呼和浩特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并准确指认了早就被拆除重新建设的案发地点。赵志红甚至说出了诸如“南北朝向,女厕在南”的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当时扼颈杀死被害人的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赵志红对案件表述的准确程度远远超过了1996年就已经被执行枪决的呼格。
这一情况立刻在全国引起震动。尽管当时呼和浩特市警方有意见认为,赵志红的一面之词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但10年前的案件寻求证据已无可能,并且有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同样对当年呼格被判死刑的证据支持提出质疑,认为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对赵志红的供认如果不能认定,对于呼格的指控和审判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
呼格吉勒图冤案由此而来。而对这起冤案的调查认定和重审程序的启动却走上了漫漫之路。

3. 呼格吉勒图案的案件经过

涉案时间轴1996年04月09日:呼和浩特一女子被掐死在公厕内。1996年0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6年06月0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1996年06月10日:呼格被执行枪决,距离案发只有62天。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在呼市一毛家属院公厕犯下的杀人案。2006年03月: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组成了案件复核组对案件进行调查。2006年08月:复核得出结论,“呼格案”确为冤案。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志红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未提“四·九”女尸案。2014年10月30日:内蒙政法委、公安厅等机构证实,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向警方报案,在烟厂附近的公厕内发现一具下身赤裸的女尸。48小时后,负责该案的呼和浩特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和办案人员认定,呼格吉勒图在女厕对死者进行流氓猥亵时,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致其死亡。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流氓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1996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核准死刑。距离案发仅62天。  2005年初,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接连发生数起奸杀惨案。警方鉴定确认,案件系同一人所为。2005年10月23日,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落网。落网后,赵志红主动交代了其1996年犯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就在呼和浩特赛罕区邻近卷烟厂的公厕里,并准确指认了早就被拆除重新建设的案发地点。赵志红甚至说出了诸如“南北朝向,女厕在南”的厕所方位、内部结构、被害人身高、年龄、当时扼颈杀死被害人的方式、尸体摆放位置等其他作案细节,都有清晰、肯定的记忆。赵志红对案件表述的准确程度远远超过了1996年就已经被执行枪决的呼格吉勒图。 这一情况在中国引起震动。尽管当时呼和浩特市警方有意见认为,赵志红的一面之词缺乏有力的证据支持,但1996年的案件寻求证据已无可能,并且有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同样对当年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的证据支持提出质疑,认为从“疑罪从无”的角度,对赵志红的供认如果不能认定,对于呼格吉勒图的指控和审判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五篇内参汤计,某社内蒙古分社记者,呼格吉勒图案最早的报道者。第一篇背景:汤计接触呼格父母了解案情,并接触专案组初步了解案情2005年11月23日,《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第二篇背景:2006年11月28日,赵志红案不公开审理,10条命案只起诉9条,呼格案没有起诉2006年12月8日,《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2006年12月20日,加急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并附上“偿命申请书”第三篇背景:呼市中院称,仅有赵志红的口供,没有犯罪物证,不能认定真凶就是赵志红,那也就不存在呼格吉勒图案的错判问题2007年初,《死刑犯呼格吉勒图被错杀?——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上)》,《死者对生者的拷问:谁是真凶?——呼市1996年“4·09”流氓杀人案透析(下)》第四篇背景:与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长邢宝玉聊过后,针对法院程序提出跨省区异地审理2007年11月28日,《内蒙古法律界人士建议跨省区异地审理呼格吉勒图案件》第五篇背景:胡毅峰上任内蒙古高院院长,推动呼格案复查2011年5月5日,《呼格吉勒图冤死案复核6年陷入僵局,网民企盼让真凶早日伏法》   在赵志红供出“4·09”命案后,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也组成了以时任政法委副书记宋喜德为组长的核查组,对案件进行复查。核查组结论,以法律的术语强调,当年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的证据明显不足。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不久即组织了调查组,重新调查“4·09”命案,结论也报给了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但“4·09”命案始终没有开启重审程序。对于该案件难以实质性推动的原因,当年办理“4·09案”(呼格案)的办案人,后来几乎都得到了提拔,在公检法各条战线上成为把关人,这个案件一旦被翻转过来,问责机制产生的影响将巨大。  疑点1:神秘失踪的精液在4·09案的诸多证据中,警方提取了受害者体内的凶手所留精斑。但警方并没有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斑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对比。当2005年赵志红供述了自己是“4·09”案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又莫名丢失。疑点2:“铁证”血样究竟何来?一位在“4·09”女尸案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警察表示,他勘验了案发现场,现场比较简单,没有打斗痕迹,受害者身上没有伤口。因不是具体经办人,他没再过问此案。但案发后不久一天晚上,他在公安局加班,听到局长在办公室大声喊隔壁的办案民警,让他们去剪呼格吉勒图的指甲,当时就不理解,因为现场勘查没发现受害者身上哪块破了。这位警察之后从当地媒体上看到了有关呼格吉勒图指甲的文字。经查实,该报道刊登在1996年4月20日的当地晚报上:“为了证实呼格吉勒图交代的真实性,由分局刑警队技术室对他的指缝污垢采样,进行理化检验。市公安局技术室和内蒙古公安厅进行了严格的科学的鉴定。最后证明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是完全吻合的。杀人罪犯就是呼格吉勒图。”这位警察介绍,这是呼格吉勒图案不多的“铁证”之一。但他说,自己当初就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受害者身上有伤口、或者破损的地方。疑点3:笔供真的“供认不讳”了吗?呼格吉勒图被抓后,当地媒体以公安机关为单一消息来源的报道中均称,呼格吉勒图其对案件“供认不讳”。1996年的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该笔录制作于1996年5月7日晚上9时20分,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被询问人是同年6月10日下午2时被执行枪决的呼格吉勒图。从时间上,1996年的5月7日应当是呼格吉勒图所涉嫌的“四九”女尸案,经呼市公安局新城分局侦查完毕、移交检察院的一周后。在这份共计7页、1500字的笔录中,呼格吉勒图数次表示:“今天我说的全是实话,最开始在公安局讲的也是实话……后来,公安局的人非要让我按照他们的话说,还不让我解手……他们说只要我说了是我杀了人,就可以让我去尿尿……他们还说那个女子其实没有死,说了就可以把我立刻放回家……”在叙述“当晚自己的犯罪事实”时,呼格吉勒图做了如下陈述:“我当晚叫上闫峰到厕所看,是为了看看那个女子是不是已经死了……后来我知道,她其实已经死了,就赶快跑开了……她身上穿的秋衣等特征都是我没有办法之后……猜的、估计的……我没有掐过那个女人……”笔录显示,询问人对呼格吉勒图使用了“你胡说”等语言。显然,这份笔录并未引起检察机构的重视。而在随后的法院审理中,检察官指控吉勒图就是杀人凶手。   1、冯志明 时任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 ,涉嫌职务犯罪。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捕。2、刘旭 时任刑警队长3、任俊林、赵月星 时任刑警队副队长4、彭飞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5、苏明 一审的审判长6、宫静、呼尔查 一审代理审判员7、杨小树 终审的审判长8、王智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追责结果具体如下: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任俊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韩继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队长刘旭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赵月星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技术员任呼镇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刑警队侦查员孙永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民警马向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预审科科长孙庆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五处副处长王日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郑润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处长胡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彭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登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陈虎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韩和平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利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文达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梁国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助理杨小树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闫明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白玉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李伟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凤仪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宫静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呼尔查行政记过处分。另外,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依法另案处理。  2015年3月1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工作报告,都提及了呼格吉勒图案。周强在报告中称,对错案“深感自责”,曹建明则表示,“对冤错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

呼格吉勒图案的案件经过

4. 曾经判呼格吉勒图杀人案的领导在做什么?

1、郑润民时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案发地属新城区辖区,公厕女尸案”发生前不久,郑润民刚刚履新,此前他担任玉泉分局副局长。。
2、辅佐郑润民的是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冯志明,目前已升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3、分局领导还有刑警队长刘旭队长(现任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公安局副局长)、卡腾教导员。
4、对该案作出“特别指示”的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王智,后来升任内蒙古公安厅巡视员,现已退休。
5、负责公诉的检察官彭飞,2011年6月,被免去检察员职务,目前已退休。
6、一审判决中代理审判员的宫静,现任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7、一审判决中代理审判员胡尔查,现任呼和浩特市中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升任执行监督庭庭长。
8、审判长杨小树(在此案中并未参与审判,却在审判书中签字),已从内蒙古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升任副厅级审判员。
9、枪决前一个月,最后一份笔录询问人为呼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和彭某
10、一审开庭时,呼格吉勒的辩护律师张娣做的是有罪辩护,现已移民。(1500元律师费)
11、另一个律师丁守君一句话都没说。(500元律师费)

5. 呼格吉勒图都死了,翻案有什么用?

虽然不能挽回人的生命,但是还有以下几点的现实意义:
1、家属可以得到国家赔偿;
2、冤屈者的名誉得以恢复;
3、被称为“杀人凶手的家属”的精神压力得以解除;
4、体现国家对法律判决有错必纠的决心;
5、推动今后审判体制的前进;
6、消除不利的社会影响;
7、尽可能消除今后类似案件的发生;
8、缓解社会矛盾。

呼格吉勒图都死了,翻案有什么用?

6. 呼格吉勒图被判无罪,那么怎么处理当时办案官员

  已经展开了对当时办案人员的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人员追责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成立调查组,对检察系统造成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人员展开调查。
  追责名单
  1、冯志明 时任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涉嫌职务犯罪。2014年12月17日,呼格吉勒图冤案制造者呼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被捕。
  2、刘旭 时任刑警队长
  3、任俊林、赵月星 时任刑警队副队长
  4、彭飞 负责此案的检察官
  5、苏明 一审的审判长
  6、宫静、呼尔查 一审代理审判员
  7、杨小树 终审的审判长
  8、王智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
 
  呼格吉勒图案是指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发仅仅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又称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0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再审不进行公开审理。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19日,内蒙古公、检、法等部门启动呼格吉勒图案的追责调查程序。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5年1月,中共新华社党组决定,对在推动呼格吉勒图案重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予以表彰,记个人一等功。
  2015年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得到证实: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已向内蒙古检察院递交对办案人员控告举报书。

7.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启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严格落实证据制度。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禁刑讯逼供,证据收集合法);证据裁判规则(依据证据裁判案件);证据要形成完整的链条,排除合理怀疑(孤证不能定案,不轻信口供)等。
严格适用死刑,坚持少杀慎杀。
坚决法院独立行使审判职权,反对法院的形式审判主义。
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辩护制度。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8. 呼格吉勒图 的案子什么时候才能重审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重审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重审,1996年4月,内蒙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不想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便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重审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认为儿子遭到错杀的呼格吉勒图父母,随后走上常年上访之路。2005年被媒体誉为“杀人恶魔”的内蒙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在公安部督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自拉网追捕下落网。让人感到震惊的是,赵志红落网后交代的10起强奸杀人案的第一起就是“4.9”女尸案,而这个案件正是当年认定呼格吉勒图为凶手、并且已经对其执行死刑9年的案件!据悉,1996年呼格吉勒图被抓获和枪决后,包括冯志明在内的诸多警官都因为“迅速破获大案”而获得从二等功到通报嘉奖的表扬。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重审,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中央领导的高度关注,原本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而这个程序一走居然走了8年之久!尽管期间内蒙自治区政法委某主要领导曾向媒体表示:“我们的调查结论显示,当年枪决呼格吉勒图的证据不足,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杀错了”,但是不知何故该案却一直原地踏步,长期没有启动重审程序。期间由于原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冯志明意外升迁,更引起舆论强烈反弹。
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即将重审 重审程序启动
30日上午,编者从内蒙自治区政法委、公安厅和自治区高院多个信源处获得消息证实,来自司法机构高层的指示要求该案能够尽快启动重审,内蒙自治区政法委随即组织公检法等多部门会商,决定最快下月开始启动针对呼格吉勒图的法律重审程序。
赵志红,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功镇永兴村农民,小学文化。被外界传说为“微笑杀手”、中国的“BTK”。
赵志红身高1米62,体重不足百斤。警方目前已认定其犯罪事实为: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赵志红在呼
市与乌市两地往复流窜、大肆作案,10年间盗窃两起,抢劫、强奸、杀害女性27起,其中6起强奸后杀人未遂,有11名女性惨遭其强奸杀害,最年幼者仅12岁。
内蒙古“4·9”命案真凶,该命案导致一18岁蒙古族青年呼格吉勒图被当作凶手而冤杀。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