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备案是什么意思

2024-05-12 17:15

1. 法律备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备案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备份登记,备份在案,以便审查。备案并不意味着审查,并不必然导致审查程序的启动。如果备案机关认为需要审查,可以启动审查程序。如果有人对备案的内容提出异议或申请,备案机关就应当启动审查程序。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规章备案职责,加强对规章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规章备案工作。

法律备案是什么意思

2. 法律备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备案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备份登记,备份在案,以便审查。备案并不意味着审查,并不必然导致审查程序的启动。如果备案机关认为需要审查,可以启动审查程序。如果有人对备案的内容提出异议或申请,备案机关就应当启动审查程序。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规章备案职责,加强对规章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规章备案工作。

3.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法律分析: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处理合同当事人相关事宜(比如代理案件),则此类法律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其中一种。【摘要】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属于委托合同。【回答】
法律分析: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处理合同当事人相关事宜(比如代理案件),则此类法律服务合同属于委托合同的其中一种。【回答】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回答】

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4. 法律备案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备案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备份登记,备份在案,以便审查。备案并不意味着审查,并不必然导致审查程序的启动。如果备案机关认为需要审查,可以启动审查程序。如果有人对备案的内容提出异议或申请,备案机关就应当启动审查程序。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履行规章备案职责,加强对规章备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地方的规章备案工作。

5. 律师劳动合同要备案吗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版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权。虽然一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律师劳动合同要备案吗

6. 律师劳动合同必须备案吗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备版案是否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权。虽然一些地方有规定要去备案,但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如没有特殊必要,一般不需要去备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7. 对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案件要报律师协会备案吗?

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指导职责,对本所及其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要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把握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

(一)建立报告备案制度

律师事务所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后,应当于五日内同时报律师事务所所属律师协会和案件管辖地律师协会备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遇有重要问题和需协调解决的紧急事项要及时向所属律师协会报告,案件办结后要提交书面总结。不同地区律师事务所受理同案件的,应当将办案情况分别报告各自所属律师协会。

(二)建立集体研究制度

办案过程中,做无罪辩护或改变案件定性时,律师事务所要组织集体研究,依法提出案件处理方案和辩护代理意见,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和要求以及有关制度规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三)建立检查督导制度

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检查督导制度,指定专门业务机构或专人负责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加强办案质量监督和风险管理,指导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发现律师办案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严格管理本所公章、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书,防止私自收案收费情况发生。要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档案管理,防止出现失密泄密和不当传播的情况。

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

各地律师协会要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支持和保障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依法依规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稳妥办理。

(一)切实维护律师执业权利

认真整理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中每个环节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联席会议机制,反映情况,做好预案,确保扫黑除恶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办案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尊重和保障律师辩护代理意见的工作机制和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上发问、质证、辩论权利,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代理权利。发现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妨碍、侵犯情形时,律师协会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要及时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协调,促其作出妥善处置,维护律师职业合法权利。针对律师跨区域职业申请维权的,所属律师协会和行为发生地律师协会要加强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作互助,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维权工作及时有效进行。对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威胁、侮辱、报复、人身伤害的,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及时制止和处理,并对律师采取必要保护措施。

(二)依法查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执业行为规范和执业纪律的行为,要依照协会章程和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给予相应行业处分。要发挥投诉受理查处中心作用,适时启动调查程序,抓早抓小,及时处置。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要切实履职,敢于担当,坚决克服不敢处理、不愿处理的问题。

(三)积极履行监督指导职责

要将监督指导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发现未按规定统一受理、按时报备的,及时提醒、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主动向司法行政机关请示报告。案件管辖地的省(区、市)律师协会统一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承办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所属的省(区、市)律师协会要积极予以配合,形成有效的指导监督机制。各地律师协会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加强办案指导,协调困难和问题,及时应对舆情。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切实增强刑事辩护代理律师执业技能和水平。

(四)鼓励优秀刑辩律师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

要督促律师事务所指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能够严格遵守执业纪律和要求、具有一定办案经验的律师具体承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等各种媒体,宣传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正确做法、经验和成效,对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处理作出突出贡献的律师予以表彰奖励,有效激励广大优秀刑辩律师积极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

对律师事务所的代理案件要报律师协会备案吗?

8. 律师函会在法院备案吗

一、律师函会在法院留底的吗      律师函不是法律文书,所以不会在法院留底的,律师函由律师接受委托后,按要求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二、一般收到律师函怎么处理      收到律师函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或者自己也做好打官司的准备。律师函是表明对方已经对当前的纠纷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师函之后与对方协商一下如何解决。如果认为自己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律师函本身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只是一种警示。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当然,其中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者律师向对方刺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不排除当事人言归于好的可能嘛,何况是非自有法院公断!所以大可不必因为律师函而自乱阵脚、轻举妄动。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踪事态进展,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或者反过来向对方发送一份针锋相对的律师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函是由律师依据委托人的委托而签发的文书,律师函本身不具有强制法律效力的,所以律师函不会在法院留底,当事人收到律师函后可以留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