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2024-05-04 01:23

1. 宁波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宁波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一年一度的宁波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迎来调整,7月1日起至明年6月30日,市民就要按照调整后的新的公积金缴存额缴存了。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职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宁波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860元)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28615元的按28615元计缴。(去年的缴存基数为1650元—26315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统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缴存额见角、分进元。公式计算:缴存额=新的缴存基数x缴存比例。
二、宁波公积金如何缴纳
(一)企业缓缴上年度亏损的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在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础上再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一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须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二)职工免缴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职工,经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职工个人可以免缴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但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申请办理申请缓缴以及个人免缴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符合条件需要继续缓缴和个人免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申请受理时间:6月30日申请资料领取和申请受理地点: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三楼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咨询窗。2017年度各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的时间截至2016年7月15日。7月1日前申报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的,应先办理6月份的变更业务,再进行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7月1日后申报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的,应先办理年度基数及比例调整,再办理本单位7月份变更业务。
三、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吗
1、购房贷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由中心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贷款人持《提前还款申请》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2、申请提前还款人在受托银行结清贷款,持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单交信贷科,信贷科人员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科业务章;信贷科人员须在《提前还款申请表》存根栏上注明该购房贷款人已结清贷款并签名。
3、提前还款人持信贷科签署意见的还款结清单到担保公司办理解除抵押相关手续。只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就行了。具体各地各银行规定或合同签的不一样,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银行提前还贷还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有的就不需要,可以仔细看一下跟银行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上面对提前还贷有什么约定(一般人签合同时可能不太在意这条),有没有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这条,没有的话就不需要。提前还贷了,可能还需跟银行另行再签订还贷合同,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时间或减少月供,一般缩短贷款时间较为节省一点。

宁波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2. 宁波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缴存基数上限为宁波市2020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414元;缴存基数下限为2020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010元。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标准调整后新开户缴存职工在次月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 宁波公积金缴纳最低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9000最低240。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比如说,一位中部省份的厅局级干部,一个月的公积金是3000元。3、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个月存入卡中的公积金有近1000元,加上单位补贴的1000元,一个月有近2000元的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公积金缴纳最低基数是多少

4. 宁波公积金比例

一、宁波公积金比例是什么1、宁波公积金比例在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二十二之间,其中职工养老保险为百分之八。宁波五险一金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如果您想要享受相应待遇,便需要按照具体比例缴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二、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1、提取公积金的理由必须与相关法规条文符合;2、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吻合法律条文,相对应的审核资料;3、经预约后向银行经办网点提交申请及材料;4、银行经办网点审核材料后出具书面受理通知;5、银行经办网点向公积金中心提价材料进行审批;6、经批准后提取转账至提取人的个人账户。

5. 宁波公积金缴纳最低基数是多少?

法律分析: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9000最低240。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比如说,一位中部省份的厅局级干部,一个月的公积金是3000元。
3、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个月存入卡中的公积金有近1000元,加上单位补贴的1000元,一个月有近2000元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公积金缴纳最低基数是多少?

6. 宁波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关于调整宁波市市区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提出:从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所有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以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12%的比例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一单位职工适用同一缴存比例)。相比往年,调整方案对月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都有所提高。月缴存基数:7月1日开始,职工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宁波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860元)及其以上的按实计缴,高于28615元的,按28615元计缴。上一年度,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设定为1650元-26315元。也就是说,下月起,最低和最高月缴存基数将分别提高210元和2300元。月缴存额:这意味着,参照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如果缴存比例按照12%计算,每月公积金将提高到223元,比上一年度提高25元。而对于按照28615元的月缴存基数顶格交纳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每月的公积金缴存额将提高到3434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76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宁波公积金比例

宁波公积金比例是什么1、宁波公积金比例在百分之零点二至百分之二十二之间,其中职工养老保险为百分之八。宁波五险一金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如果您想要享受相应待遇,便需要按照具体比例缴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宁波公积金比例

8. 宁波市公积金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职工单位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在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该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两倍或者是三倍,每年核定一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