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024-05-10 09:51

1.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2.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哪些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都有什么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都有什么

4. 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5. 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一、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是怎样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失业保险金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失业保险金领取有哪些条件

6.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哪些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一、劳动合同到期可以领失业金吗
不一定,劳动合同到期并不意味着失业,可以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能领取几次
没有次数限制,满足条件就可以领取。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金第一个月到账第二个月没到是不是就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是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都有啥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如下:《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的功能
(1)保障基本生活功能。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体现为生活保障功能,即失业保险机构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支付失业保险金,保障了失业者的基本生活,维持了劳动力的再生产。通常来说,劳动者在失业后,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发生困难,而失业保险通过对失业者发放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使其正常地生存下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2)稳定功能。由于失业保险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其有了一定的收入。这种稳定功能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稳定功能;另一方面体现为经济稳定功能。失业保险为失业者提供生活保障,不会因其无法生存使其铤而走险,或在心理上严重失衡而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持社会的稳定。失业保险金的筹集及发放具有抑制经济循环的作用,是“减震器”,减轻了经济波动的剧烈程度,使家庭关系保持稳定,因此缓解了失业对整个社会所带来的冲击和震动,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社会秩序。
(3)促进功能。失业保险不仅仅是给失业者发放失业保险金,更重要的是失业保险机构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重视及提供就业信息、有效沟通和对再就业的直接推动上。对失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其自身素质,提高其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并积极为失业人员开展职业介绍等相关服务,促使其尽快重新就业。失业保险的促进功能越来越突出,通过加大再就业培训支出的比重、建立就业导向的机制等来促进失业者的再就业。
(4)合理配置劳动力功能。这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由于失业保险的存在,失业者在寻找新的就业岗位时获得了经济保障,免除了后顾之忧,失业者也就有条件尽可能寻找与自己的兴趣、能力相符合的工作岗位,从而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配置;二是由于失业保险的存在,用人单位减轻了向外排斥冗员的经济、社会两方面的压力,有利于单位制定理性的、合理的用人决策,也更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配置。
(5)调节功能。失业保险可以通过向失业者提供物资资助来调节社会上的贫富差距,通过劳动力更合理的配置、更高的劳动生产率来调节经济的运行。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都有啥

8.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一、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方法/步骤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