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的性质?

2024-05-20 01:08

1. 债权的性质?

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主要特征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拓展:债权合同:1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债的关系和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一样,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变更和终止。因此,可以说凡是能够引起债的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都是债发生的根据。如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等等,都是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合同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请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2主要特征:(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债权的性质?

2. 债权的性质?

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主要特征(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3. 债权的性质

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主要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债权的性质

4. 债权性质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主要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5. 债权债务性质是什么

债权和债务的性质是请求权,是相对的权利义务。债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债务是指义务人需要向特定的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二十一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债权债务性质是什么

6. 债权性质

法律分析: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主要特征:(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7. 债权性质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主要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债权性质是什么意思?

8. 债权性质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主要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一、代位权成立的原因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但是怠于行使;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4、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包括什么样的
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是债务人的债务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