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保门诊报销新规是什么

2024-05-12 13:18

1. 沧州医保门诊报销新规是什么

法律分析:1、参保居民(不包括在校大学生)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室)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65%;二级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80%;一级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90%;乡级卫生院、社区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90%。3、沧州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5%。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备案的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无备案的一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45%,三级医疗机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沧州医保门诊报销新规是什么

2. 沧州医保门诊报销新规是什么?

法律分析:1、参保居民(不包括在校大学生)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室)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65%;二级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80%;一级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90%;乡级卫生院、社区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90%。
3、沧州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5%。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备案的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无备案的一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45%,三级医疗机构3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 沧州职工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调整!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提高至60%、退休人员提高至70%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提高至每人每年30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每人每年4000元      昨天,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标准调整。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健全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效降低住院率,减少小病大治、过度住院对医疗资源和医保基金的浪费,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对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医保待遇支付标准进行调整。这次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提高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调整前,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调整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提高职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前,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2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后,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每人每年30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4000元。

沧州职工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调整!

4. 沧州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你好,河北沧州具体比例报销分新农合和城镇职工社保:1、新农合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2、城镇职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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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河北沧州医保在北京能报销吗

你好,办理转移即可。可以报销,注意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办理转诊手续,根据《河北省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起付线4000-5000元,报销比例40%-45%。
①参合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按照当地规定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摘要】
河北沧州医保在北京能报销吗【提问】
你好,办理转移即可。可以报销,注意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办理转诊手续,根据《河北省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省外三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医疗,起付线4000-5000元,报销比例40%-45%。
①参合农村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统筹地区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并由病人或其家属按照当地规定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回答】

河北沧州医保在北京能报销吗

6. 沧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1、18周岁(含)以上至60周岁以下的,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4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50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24元,合计314元。
2、60周岁(含)以上的,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50元、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24元,合计274元。
3、在校学生和未成年居民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元、大额医疗保险费20元,合计40元。
4、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一、二级)的,个人只缴纳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24元,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河北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

1、 2022年河北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新版一览,让我们和下面的边肖一起简单了解一下。2、 门诊补偿:(1)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医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3、 (2)镇卫生院医疗报销40%,检查费、手术费各50元,处方药100元。4、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50元,处方药200元。5、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检查费、手术费50元,处方药200元。6、 (5)中药发票附每张贴纸限额1元处方。7、 (6)乡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度补偿限额为5000元。8、 住院补偿9、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电图、X线透视、造影、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检查费200元。手术费(参照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10、 b、60岁以上老人在杏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护理费每天赔10元,限额200元。11、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的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12、 大病补偿13、 (1)镇风险基金补偿:所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可报告医疗费用总额超过5000元的,将进行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14、 (2)镇级合作医疗医院、尿毒症门诊血液透析、放化疗年度补偿限额为1万元。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列支。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不得以为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由而降低其工资标准。

河北医保门诊报销新政策

8. 沧州医保门诊报销新规

1、参保居民(不包括在校大学生)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卫生室)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2、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市域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500元,报销比例65%;二级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80%;一级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90%;乡级卫生院、社区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90%。3、沧州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政策: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5%。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备案的一级医疗机构75%,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医疗机构50%;无备案的一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45%,三级医疗机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