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慈善的中国式慈善-慈善观

2024-05-09 10:31

1. 中国式慈善的中国式慈善-慈善观

先“发迹”再捐赠中华民族是有爱心和慈善传统的民族,从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扶贫济困的传统中就可以看得出来。但中国人深受儒家文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影响,遵循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路径。在这种儒家的伦理体系下,不难看出,只有在最大限度的实现了自己的政治或者是财富的追求,也就是最大化的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后,才可以去“平天下”,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去帮助别人。“捐钱物”才是慈善慈善行为的体现并不是只有捐钱捐物这种方式。现代慈善鼓励人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钱物”只是慈善的一种表现方式,行善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成为志愿者,为某个社会组织贡献时间、精力和智慧等都是慈善的表现。但是有数据显示,在中国,这种常态性的志愿者占的比例并不多。帮“熟”不帮“生”代慈善也绝对无“远近亲疏”之分,也就是对于受助对象“平等”的态度。慈善行为会有特定的捐助区域和救助对象,但这种区域的划分和救助对象的确定不会受“地缘关系”、“亲缘关系”及与自己熟悉程度的影响,而是会在“普世”的价值理念的指引下,对于有需求的受助对象,尽可能的做到一视同仁。比如比尔·盖茨的慈善。比尔·盖茨基金会围绕着“健康”的理念,在有需要的国家,为有需求的人群提供服务。但从上述亿万富翁捐赠的事迹中我们看到,捐钱行善的受助对象都是“乡邻”,这虽然也是一种慈善,但笔者更愿意称之为中国传统意义的慈善,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慈善。记得在本世纪初,曾有机构做了一项跨越20个省、市、自治区的调查。这项调查显示:当被问到“在路上遇到向自己求助的陌生人时如何做时”,选择“绕过去,不理睬”的人占了近一半的比例;而选择“给予帮助”的人占了百分之三十多。但在问到“如果您周围的同事、同乡、同学、朋友需要帮助.您是否会给他们帮助”时,回答“会给予帮助”的占了百分之八十多;回答“不会”的还不到百分之十。可以看出,超过八成的人愿意对自己熟悉的人提供帮助,而只有近三成半的人愿意对不认识的人提供帮助,看来不仅仅是富翁,中国普通人的慈善意识和慈善行为都脱离不了某种程度的“关系”的影响。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在分析2009年上半年的中国的捐赠特征时,也有个很有趣的发现:捐赠者,尤其是小额的捐赠者,“更重视的是对身边困难人群的救助”。中国毕竟是个“人情”社会,很多的社会组织愿意利用与富人的地缘关系来筹款,贫困地区的领导干部也愿意利用与富人的这种关系让富人回乡投资或者捐款。这种中国特色的慈善方式,短时间内是不会改善的。

中国式慈善的中国式慈善-慈善观

2. 中国式慈善的介绍

中国式慈善是指在慈善事业在中国发展遭遇的各种状况。随着国家法律的完善,慈善在中国会有更好的发展。

3. 想知道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

对于中国公益事业现状,特别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现状的基本认识,最为重要的基本问题就是,当代中国,究竟有多少的慈善公益空间?我们看三组数据。
  年度慈善捐赠总额。2009年中国慈善捐赠已经达到509亿元,占当年30多万亿元GDP的 0.17%,占中国财政收入6800亿元的比例,不到5%。比较一下,美国2008年的捐款3000亿美元,占当年14万亿美元GDP的2%左右,占美国财政收入3万亿美元的10%。要达到美国的水平,中国年度捐赠额应该是6000亿元。
  慈善组织的数量。2009年,中国的基金会为 1843个,美国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个,英国比较活跃的慈善组织超过16万个,加拿大慈善组织也有8万个以上,跟发达国家比较,中国慈善组织的数量还很不够。
  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2009年,中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不到两万,而美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则超过900万,英国亦有60 万从业人员。中国慈善公益发展的空间究竟有多大,未来五年中国的捐款数额年度能否达到5000亿元,慈善组织能否达到50万个,从业人员能否达到500万人,借鉴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我国社会也应该建立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明确目标。这样的具体目标的确定,在经济具备了初步的条件以后,已经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幻想了,关键是要达成基本的社会共识,然后才会落实为重大的社会行动。

想知道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

4. 中国式慈善的中国式慈善-法律推动

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社会领域逐渐开放,非营利组织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其法律地位和社会作用也越来越受到正面的认识和肯定。国家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措施有多种,包括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等,纵观各国历史,税收支持政策是被经常使用的一种。为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规章制度。1999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下简称《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分别规定了个人、国外向中国境内进行捐赠享有相关的税收优惠。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又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为免税收入。一般而言,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对组织本身收入能否免税;第二层面,是对向公益组织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就捐赠额是否享有免税资格。业界最关注的《慈善法》从起草开始到现在已经走过4年的历程,做为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民政部成立了专门的法律起草小组,并于2005年正式启动了《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在2006年“两会”期间,《慈善法》被列入了国务院2006年的立法工作和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安排。2007年1月,民政部发布的《2006年中国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慈善法》草案已经起草完毕。但《慈善法》是一部比较复杂的法律,因为它涉及到既有物质层面的,又有精神层面的,还有道德层面的,既涉及到理论上的,实践中的,还有法理上的问题。既要立足中国国情,还要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经验。而且《慈善会》在研究过程中还有很多不同认识。比如慈善管辖的范围,通常认为慈善可能就是扶危济困、捐资助学,而现在慈善已经向着文化、科技、环保等更广阔的领域延伸。所以这部慈善法到底管辖的范围有多大,有不同看法。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论证。因此,推出的时间还不能确定。

5. 想知道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

对于中国公益事业现状,特别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现状的基本认识,最为重要的基本问题就是,当代中国,究竟有多少的慈善公益空间?我们看三组数据。
  年度慈善捐赠总额。2009年中国慈善捐赠已经达到509亿元,占当年30多万亿元GDP的 0.17%,占中国财政收入6800亿元的比例,不到5%。比较一下,美国2008年的捐款3000亿美元,占当年14万亿美元GDP的2%左右,占美国财政收入3万亿美元的10%。要达到美国的水平,中国年度捐赠额应该是6000亿元。
  慈善组织的数量。2009年,中国的基金会为 1843个,美国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个,英国比较活跃的慈善组织超过16万个,加拿大慈善组织也有8万个以上,跟发达国家比较,中国慈善组织的数量还很不够。
  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2009年,中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不到两万,而美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则超过900万,英国亦有60 万从业人员。中国慈善公益发展的空间究竟有多大,未来五年中国的捐款数额年度能否达到5000亿元,慈善组织能否达到50万个,从业人员能否达到500万人,借鉴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我国社会也应该建立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明确目标。这样的具体目标的确定,在经济具备了初步的条件以后,已经不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幻想了,关键是要达成基本的社会共识,然后才会落实为重大的社会行动。

想知道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

6. 中国慈善 的现状如何?

我国慈善事业是一个非常年轻的事业。我在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时就开始关注慈善,见证了慈善事业十几年来由产生到逐渐发展的过程。

  时代背景利于中国慈善事业大发展,中国已经明确将慈善事业列入社会保障体系并鼓励其发展。我国贫富差距持续扩大的现实构成了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国民经济近些年来的飞速发展又为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所以,从目前的现状来说,社会条件、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都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

  但慈善事业毕竟年轻,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失范,我国的慈善法制还不够完善,慈善机构的发育还不够成熟;第二是我国目前没有出台慈善事业法,慈善组织的定性和定位不明确;第三是公民的慈善意识不是十分理性,大家有乐善好施的慈善意识,但是现代慈善意识较淡薄;第四是慈善事业的资源动员能力有限,慈善事业在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7. 如何看待中国的慈善现状

1>中国慈善环境的艰难
2>穷苦者内心的恻隐与怜悯而一次次捐献自己的钱财
3>怕露富、纸上富贵、担心“越捐越麻烦”让“首富”们成为慈善的配角 
4>国内的企业规模普遍还比较小,因而捐赠的时候会提很多宣传要求
5>平民慈善潜力巨大,富豪慈善再等等吧----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如何看待中国的慈善现状

8. 慈善文化的慈善现状

慈善事业需要慈善文化的感染2005年有关国内企业“为富不捐”的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据2005年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11月21日召开的中华慈善大会专题论坛会上,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徐永光透露说:我国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未参加过捐赠。2002年,中国私人捐赠人均只有0.92元人民币,不到当年人均GDP的万分之一。而2003年美国人均私人捐款828.7美元,中国和美国人均收入相比为1:38,人均慈善捐款相比为1:7300。1000多万家企业中,99%的企业从未参加过任何捐赠,这是一个颇为令人尴尬的现象。而中美人均慈善捐款1:7300,更是一个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国内企业和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不高,不仅反映出我国慈善事业所面临的困局,而且反映出我们的企业及公众慈善文化的极度匮乏。慈善文化体现出的是一个国家慈善事业是否发达,是否具有鲜明的社会感染力和引导力,同时也体现出企业用发展的成就回报社会的一种精神,体现出和谐社会让财富第三次分配从而惠及更多穷人的一种境界。市场经济既需要企业发展,当然更需要企业文化的延伸和发展。慈善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检验企业是否具有善心、爱心及博大情怀的职能,但凡具有良好文化氛围的企业都具有一定的慈善文化内涵,都会通过支持慈善事业的发展来回报我们的社会。支持慈善事业的目的,是让财富进入第三次分配,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帮助更多的穷人摆脱暂时的困境。目前我国慈善机构的规模还比较小,而且全国100多家慈善机构大多为官办性质,其掌握的资金仅占国内GDP的0.1%。而美国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已经占到了9%,目前仅美国的富裕阶层——企业和个人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就达6700多亿美元。尽管国情不同,但是慈善事业的目标却是一致的。美国之所以那么多人、那么多富豪热衷慈善事业,乐善好施,关键在于具有良好的慈善文化氛围,而且他们均以参与慈善事业为荣,具有很多的慈善典范。比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是美国开国元勋,著名的政治家、科学家。他将绝大部分财富捐出,建设了著名的宾州大学,为美国后世的富豪们留下光辉的典范,影响一代又一代美国人。像洛克菲勒在18世纪末捐资3000万美元(相当于现在的10多亿美元)开办芝加哥大学、卡耐基捐建卡耐基大学等。世界首富比尔·盖茨2000年和夫人开办了盖茨慈善基金会,一口气投入270亿美元,使基金会成为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会。他表示,在他身后,他的几乎所有财产都将留给这个基金会。金融大鳄索罗斯,尽管财富没有人想象那么多,但也已捐赠23亿美元。在美国,企业捐赠已形成浓郁的氛围,富豪们如果不捐赠或捐赠少都是会被看不起的,公司也会因此而蒙羞。反观国内1000多万家企业,99%的企业从未参加过任何捐赠,不能不令人大为遗憾,而国内人均慈善捐款不足1元人民币,则更是让助人为乐、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所蒙羞。笔者以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内富裕起来的群体正在迅速“扩大”,尤其是仅每年上榜的富豪就难以统计,他们虽然完成了财富的积累,但是在慈善榜上却鲜有他们的名字,显示出我们的企业、我们的富豪对慈善事业还存有各种“戒心”,还没有将慈善文化融入企业文化之中,让慈善文化伴随企业健康成长。当今倡导和谐发展的大环境下,作为依托社会的支持富裕起来的企业和富豪们,理应承担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更多的责任。他们理应走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前列。而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则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当然,光鼓励企业及富豪们参与慈善事业还不够,作为国家也应当大力倡导慈善文化,积极营造浓郁的慈善文化氛围,不仅是企业及富豪,从现在起就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道德教育体系之中,从中小学生就开始培养他们对慈善事业的情感,引导他们加深对慈善事业的理解,增强投身慈善事业的责任感。此外,对慈善事业的发展,我们也应当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比如减免税款、鼓励创办民间慈善机构,严格监督慈善捐款的去向及使用等,让机制灵活起来,让民间慈善机构多起来,活跃起来,这样才能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注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丰富慈善文化的内涵,从而推动我国的慈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转型期慈善文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指出,要“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在我们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明确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也是第一次把发展慈善事业提到“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建议先从政府设在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管理事务所做起,通过购买服务,逐步转成社区和慈善组织共同管理、行使基层事务所做起,通过购买服务,逐步转成社区和慈善组织共同管理、行使基层慈善组织的职能,赋予帮困救助、社区募捐的双重功能。目前可以将社会弱势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经常性物资捐赠工作的职能通过购买服务转交给慈善组织,支持和推动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文化现代化发展当代中国急速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对慈善事业的突出需求。一般来说,一个社会效益越高,对慈善的需求也越高。因为效益意味着强者对弱者的排挤,而慈善代表着强者对弱者的援助。强者与弱者之间这一既排挤又援助的张力,正是让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内在机制。然而,在许多需要慈善的场合,人们常常看不到慈善的出场,即使出场,往往也是相当单薄的。与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那么发达的国家相比,当下中国慈善事业的不振是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不仅表现为慈善捐赠的钱物微薄,更表现为社会普遍的慈善观念的微弱。对此,迫切希望发展慈善事业的人们给出了各种解释,其中值得我们记取也催促我们尽快动作起来的,是认为中国缺乏慈善文化的说法。尽管把事物的原因归结为文化,往往是一个最好遁词,一切解释不清的场合都可以通过归之于文化而获得解脱,因为文化本身就是一个讲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在慈善问题上,文化确是一个有相当解释力的说法。不过,即使承认慈善文化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弄明白,文化在哪里出了问题。有人认为,中国慈善事业出问题,是因为今天的人将中国传统文化遗忘了,慈善文化出现了“断裂”,所以,要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传统重新连接上。回到传统,成为解决当前中国慈善问题的方案。这样的想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传统上中国人有很强的慈善意识,见之于史书的慈善之举不绝如缕,捐赠施舍确实比现在更为常见,但人们心情急切之下容易忽视了重要一点,那就是,在今天的世界上,慈善业经过了一个“现代化过程”,在一些具有悠久慈善传统的国家或文化体中,慈善从观念到实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所以,对于中国来说,真正的解决方法不是将“断裂”的文化简单地连接起来,而是在传统的慈善文化基础上,经过现代化改造,重建21世纪的中国慈善文化。慈善是不同于市场和政府的“第三域”重建中国慈善文化,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国家或政府在慈善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人类历史上,中国政府比较早地就承担起了保障国民基本生存需要的职责,饥荒年间,政府开仓赈灾是一种制度化的行为。不仅如此,基于“人心向背”的政治考虑,慈善行为一直被认为最好由政府来做,以增强政府的合法性。所以,政府垄断慈善事业在中国是有历史传统的。但在现代社会,同民生相关的事务方面,政府的职责已经被严格限定在通过税收来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之内,超出国家法定责任之外的公民个人或家庭的困难,不再是政府的责任,而是需要通过社会来解决。所以,慈善属于社会的范畴,是不同于市场和政府的“第三域”,既不适合市场的利润逻辑,也不适合政府的公共服务逻辑,而是公民或企业公民基于一定的价值观而做出的公益行为。目前中国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以或明或暗的行政命令方式“号召”慈善的做法,既有社会上慈善尚未成为风气所造成的无奈,也有政府仍然习惯于自己从事慈善活动的旧习这一成因。它客观上造成了慈善在一些场合成为“第二税收”的现状。改变政府在慈善活动中的高调存在,解除公民捐款只能投向个别具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组织的限制,开放民间组织从事慈善的空间,是中国重建慈善文化的一项内容和条件。现代慈善不等同于“功德”公民是慈善的主体,但在为什么慈善上,公民也需要有一个观念转变的过程。传统中国不缺慈善和施舍,但这些善行背后的观念可能已经不适合今日的慈善事业。过去,国人常将施舍等善行同个人德行或“功德”相联系,所谓“荫功积德”,修个好名声或好来世。然而,在现代慈善概念中,一个人之所以行善,不是简单地出于个人做好事的动机,而是个人承担对他人的社会责任,这种责任不是分外的德行,而是个人自我强加的义务,是现代公民在公共生活中主体地位的体现。从个人美德到公共责任的转变,使慈善成为了一种“平常行为”,捐与不捐,捐多少,不但取决于一个人的能力,也取决于一个人对社会责任的认识。这才有了西方广为流传的“多余的财富就像多余的体重一样,都是罪恶”;“带着巨额财富离开这个世界,是一种罪恶”等名言,才有了美国巨富反对取消遗产税的“悖谬”举动。财富意味着责任,巨大的财富代表着巨大的责任,慈善就是履行责任的方式,这样的观念才是现代慈善观念,在这样的观念指导下的行为才是现代慈善行为。反过来,正因为慈善是责任,所以才能在一些慈善事业发展良好的社会看到“悄悄的慈善”,而没见到对巨额捐赠的道德溢美之词。把慈善提到过高的道德水平,反映的不是慈善文化的先进和成熟,而是滞后和幼稚。最有能力做善事的是富人,而在贫富分化的背景下,给富人过高的道德地位,有可能导致社会资源包括经济资源和道义资源都向部分人集中,从而不利于社会的平衡。以平常心看待慈善,是重建中国慈善文化需要确立的一种观念和心态。公民把慈善当作个人的义务,这是一个社会的慈善文化被个人内化的结果,这种内化应该是一个柔性的过程,而不能是一个强制过程。这就是说,社会可以形成一种舆论氛围,倡导慈善和捐赠,但不能以任何一种方式,从行政摊派到强讨硬索,逼迫个人捐赠。公民在捐出自己的钱物时,从法律意义上说,是在自主行使对自己合法财产的支配权,这种权利不受他人的干预。捐赠之成为善,就在于它是发自个人内心的,是一种自由意志的主张,因为一切善都必须是自由的,是对最高道德指令的内在服从。所以,现代慈善文化虽然不突出善行的个人德行性质,但仍然捍卫慈善作为德行所要求的自主和自由,不仅尊重个人捐或不捐的自由,更从体制上保证了个人捐赠用于其所愿意的对象或场合。现代慈善组织承担着向捐赠者详细说明捐赠款或捐赠物使用情况和效果的责任。这种透明的慈善保证了慈善不会成为欺诈的牺牲品,保证了慈善不会助长欺诈泛滥所带来的伪善盛行。创造各种必要的条件,切实地保证捐赠者的权利,让他们的良好意愿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也是中国今天重建慈善文化时需要通过制度来加以体现的一项原则。慈善文化是一个综合体系,“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真正关心中国慈善事业的人可以从一些当前最为迫切的地方做起,只要大家一起努力,中国国民的慈善观念和慈善行为都会走向成熟,悠久的慈善传统定能绽放出文化新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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