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独有的票据行为是什么

2024-05-19 23:47

1. 支票独有的票据行为是什么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以及持票人的票据哦。支票的特征表现是:1.支票是委付证券。2.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摘要】
支票独有的票据行为是什么【提问】
[心][心]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支票独有的票据行为是基本票据行为哦。也称出票行为,支票主票据行为是以设立票据权利为目的,制作票据并依法将其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票据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哦。【回答】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以及持票人的票据哦。支票的特征表现是:1.支票是委付证券。2.我国的支票只有即期支票,支票无承兑制度。【回答】

支票独有的票据行为是什么

2. 支票的票据行为

法律分析:支票主票据行为是基本票据行为,也称出票行为,支票主票据行为是以设立票据权利为目的,制作票据并依法将其交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二条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八十三条 开立支票存款帐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

3. 支票指的是什么

  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那么你对支票了解多少呢?下面就让我来给你科普一下什么是支票。
   
      
         支票的分类   
      记名支票
   
      (Cheque payable to order)是在支票的收款人一栏,写明收款人姓名,如“限付某甲”(Pay A Only)或“指定人”(Pay A Order),取款时须由收款人签章,方可支取。
   
      不记名支票
   
      (Cheque payable to bearer)又称空白支票,支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姓名,只写“付来人”(Pay bearer)。取款时持票人无须在支票背后签章,即可支取。此项支票仅凭交付而转让。
   
      划线支票
   
      (Crossed Cheque)是在支票正面划两道平行线的支票。划线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划线支票非由银行不得领取票款,故只能委托银行代收票款入账。使用划线支票的目的是为了在支票遗失或被人冒领时,还有可能通过银行代收的线索追回票款。
   
      保付支票
   
      (Certified Cheque)是指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保证支票提示时付款,支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可要求银行对支票“保付”。保付是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戳记,以表明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支票一经保付,付款责任即由银行承担。出票人、背书人都可免于追索。付款银行对支票保付后,即将票款从出票人的帐户转入一个专户,以备付款,所以保付支票提示时,不会退票。
   
      现金支票
   
      (cash Cheque)是专门制作的用于支取现金的一种支票。当客户需要使用现金时,随时签发现金支票,向开户银行提取现金,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确定金额的现金的票据。
   
      银行支票
   
      (Banker’s Cheque)是由银行签发,并由银行付款的支票,也是银行即期汇票。银行代顾客办理票汇汇款时,可以开立银行支票。
   
      旅行支票
   
      (Traveller’s Cheque)是银行或旅行社为旅游者发行的一种固定金额的支付工具,是旅游者从出票机构用现金购买的一种支付手段。
   
      和其他支票相比,旅行支票有以下特点:
   
      ①金额比较小。
   
      ②没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点。可在出票银行、旅行社的国外分支机构或代办点取款。
   
      ③比较安全。旅行者在购买旅行支票和取款时,须履行初签、复签手续,两者相符才能取款。
   
      ④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其他支票只有先在银行存款才能开出支票,而旅行支票是用现金购买的,类似银行汇票,只不过旅行支票的汇款人同时也是收款人。
   
      ⑤不规定流通期限。由于发行旅行支票要收取手续费,占用资金不用付息,有利可图,所以,各银行和旅行社竞相发行旅行支票。
         支票的使用   
      1、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2、支票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支票的当日起,到期日遇例假顺延)。
   
      3、支票签发的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其它  内容有误,可以划线更正,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之一证明。
   
      4、支票发生遗失,可以向付款银行申请挂失止付;挂失前已经支付,银行不予受理。
   
      5、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银行除将支票做退票处理外,还要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于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14号)“第(一)实施处罚的主体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欠账不符的支票的出票人的行政处罚。《支付结算办法》第125条、239条规定停止执行。”
         支票的挂失   
      已经签发的普通支票和现金支票。如因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应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
   
      (1)出票人将已经签发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  申请书  (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银行查明该支票确未支付,经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后受理挂失,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2)收款人将收受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遗失或被盗等,也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止付申请书,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有关手续同上。同时,依据《票据法》第15条第3款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月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的待票人在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票据支付地(即付款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在失票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上,应写明票据类别、票面金额、出票人、付款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并说明票据丧失的情形,同时提出有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确属丧失的票据的持票人,有权提出申请。
   
      失票人在向付款人挂失止付之前,或失票人在申请公示催告以前,票据已经由付款人善意付款的,失票人不得再提出公示催告的申请,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由此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失票人自行负责。

支票指的是什么

4. 支票的主票据义务人是谁

支票的主票据义务人是谁
支票的主票据义务人是支票的出票人(开具支票的单位),即有义务支付款项的当事人。
仅供参考。

5. 什么叫支票?

存款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一种支付证券,有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3个当事人。支票的付款人只限于银行业,其余任何单位都不得发行支票。支票的主要内容有:①付款单位和收款单位的名称、帐号和开户行。②款项金额。③款项用途。④签发日期和转帐日期。⑤付款单位签章等。支票按是否支付现金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可用来向银行提取现金;转帐支票则只能通过银行进行划拨转帐,不能提取现金。按是否记载收款人可分为记名支票(或称抬头支票)和不记名支票(或称来人支票),前者记明收款人名称,后者则没有。按支付期限可分为即期支票和定期支票。前者银行见票立即付款;后者写有付款日期,银行在支票到期时才予付款。另外,还有保付支票,即经持票人或出票人的请求,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记载“保付”字样,并加盖签章的支票,这种支票由银行保证支付,不得退票。还有银行或旅行社签发的专门为到国内外旅行游览者支取款项的旅行支票,使用这种支票比随身携带现金安全方便,可在指定城市的银行兑取现金。支票是以存款人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或透支额度为基础的,它虽由银行信用产生,但不是信用工具,而是一种支付工具。支票经过背书,可以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出票人存款或透支额度不足时,付款银行可以退票,拒绝付款。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空头支票,是套取银行信用、破坏金融秩序的一种违法行为,应该严格取缔,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持票人对拒绝付款的支票,可以依法进行追索。

什么叫支票?

6. 什么叫支票?

什么叫支票    
 存款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是一种支付证券,有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3个当事人。支票的付款人只限于银行业,其余任何单位都不得发行支票。支票的主要内容有:①付款单位和收款单位的名称、帐号和开户行。②款项金额。③款项用途。④签发日期和转帐日期。⑤付款单位签章等。支票按是否支付现金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可用来向银行提取现金;转帐支票则只能通过银行进行划拨转帐,不能提取现金。按是否记载收款人可分为记名支票(或称抬头支票)和不记名支票(或称来人支票),前者记明收款人名称,后者则没有。按支付期限可分为即期支票和定期支票。前者银行见票立即付款;后者写有付款日期,银行在支票到期时才予付款。另外,还有保付支票,即经持票人或出票人的请求,由付款银行在支票上记载“保付”字样,并加盖签章的支票,这种支票由银行保证支付,不得退票。还有银行或旅行社签发的专门为到国内外旅行游览者支取款项的旅行支票,使用这种支票比随身携带现金安全方便,可在指定城市的银行兑取现金。支票是以存款人在银行有足够的存款或透支额度为基础的,它虽由银行信用产生,但不是信用工具,而是一种支付工具。支票经过背书,可以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出票人存款或透支额度不足时,付款银行可以退票,拒绝付款。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银行存款账户余额的空头支票,是套取银行信用、破坏金融秩序的一种违法行为,应该严格取缔,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持票人对拒绝付款的支票,可以依法进行追索。

支票上印有"不得转让"是:只能是支票抬头写的收款人入账,不能再背书转让给别人.

7. 票据:支票、汇票、本票的特点

你知道支票,本票,汇票,这三种相似的票据怎么区分吗?

票据:支票、汇票、本票的特点

8. 票据:支票、汇票、本票的特点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接受出票人委托而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可以是包括银行在内的他人,也可以是出票人;三是收款人,即持有汇票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的人。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票据法所称的本票,是指银行本票。在上述本票的概念中,它的基本当事人只有二个:即出票人和收款人。我国的本票和汇票的区别主要有:(1)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而本票当事人只有二个;(2)本票出票人(也是付款人)限于银行;而汇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不限于是银行。(3)本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免票即付,而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出票人,即在开户银行有相应存款的签发票据的人;二是付款人,即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三是收款人,即接收付款的人。我国的支票同汇票的不同,其区别主要有:(1)支票的付款人必须是银行等法定金融机构,汇票的付款人不限于金融机构;(2)支票的付款方式只限于见票即付,汇票可以定期付款。
  汇票、本票和支票中当事人关系的共同的特点是:第一,票据由出票人签发;第二,由付款人(或是委托他人或由出票人自己)按照票面金额支付;第三,票面金额的支付是无条件的;第四,票面金额的支付必须有确定的日期或应在法定的期限内;第五;票面金额的支付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