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是否构成公司的解散事由?

2024-05-12 15:26

1. 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是否构成公司的解散事由?

构成公司解散的间接事由。
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公司法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解散的原因之一。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0条

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是否构成公司的解散事由?

2.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应当解散?

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之一,所以“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解散”这句话是对的。

3. 公司歇业定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

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歇业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这是我们找到的有关“歇业”概念的仅有一条法律规定。由此,我们认为“歇业”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对于“歇业”应掌握的条件应该是:一是该企业应当依法停止其经营活动;二是该企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必须达到一定的期。
一、如何准确把握对企业法人“歇业”问题的认定
鉴于企业法人停止经营活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以及目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现状,在执行实践中,为严格掌握按比例分配的条件,提高执行工作的效率,平等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形可视为“歇业”:(一)企业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二)企业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至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促使或执行措施时,企业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三)是在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其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
二、对于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掌握
我们认为,对于企业法人“歇业”时间的掌握应以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或执行过程中首先采取保全或执行措施时为准。鉴于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后至执行完毕时,可能时间较长,在此期间也有可能产生新的按比例分配的申请人,故有必要明确界定“歇业”的基准时间。这一基准时间应以法院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全部或主要财产的保全或执行措施的时间为准。即在此基准时间以前符合上述“歇业”标准的即可按比例分配,在此基准时间以后符合“歇业”标准的则不能按比例分配。

公司歇业定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业后六个月内未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

4. 公司六个月无开业会被吊销吗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丧失了哪些权利和资格
1、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3、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二、吊销公司营业执照的后果
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后,往往被登记机关直接依职权注销。立法上的模糊界定,致使了实践中这些错误的做法。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否则就是非法经营。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最明显的法律后果就是丧失或暂时丧失了法律上的人格。依民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5. 公司营业执照因为6个月未开业 吊销执照后 不管没事吧

不注销公司的后果

不注销公司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很严重。

只要公司涉及到的法人代表、股东,以后办理如下事情,都会受到相关限制的:

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如果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称作飞机和高铁。

长期不报税,发票会被锁机。

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可能上门检查。

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

纳入正在我们诚信系统,以后很多都要受限制。

如果以后想注销,面临工商局、税局罚款问题,滞纳金问题。

工商局黑名单,永远办理不了公司(带你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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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自行停业六个月会被吊销执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是一年,有冲突吗?

在国务院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的第六十七条规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均没有自行停业一年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因此不存在冲突的问题。

7. 企业关门了,后因六个月未营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不管他对法人有啥影响?

依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所列举的吊销理由为主线,结合《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国吊销营业执照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主要方面:(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法》第225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2条皆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除《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未将此纳入外,《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皆将此明文规定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由。(3)没有按期参加企业工商年检,并且拒不接受罚款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关门了,后因六个月未营业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不管他对法人有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