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公示吗

2024-05-18 11:21

1. 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公示吗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王凡、王梅祥、毛基业、方维海、田奇、田捷、甘志华、刘青泉、刘志勇、刘伍明、叶沿林、林启美、刘爵、任海云、林海青、李毅、张立群、张德清、张小曳、宣益民、郭雷、郭岩、黄大卫、龚旗煌、傅向东、蔡军
  公布时间: 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

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公示吗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公布时间
据基金委官网公布的信息,初审结果和资助结果公布时间这样说的:初审结果时间公布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集中接收期项目初审结果通常在每年4月底或5月初公布。资助结果时间公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般从接收至审批完成需要5个月左右时间。集中接收的大部分项目类型,资助结果一般在当年8月中下旬公布,其余项目根据项目评审进程陆续公布。非集中接收期项目的资助结果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指南和评审进程陆续公布。具体情况见基金委网站通知通告。





2022年国自然评审关键时间节点初审结果公布:4月底或5月初复审申请时间:5月初 集中受理结果公布:8月中下旬 其他项目评审时间:8月之后 ;往年按照惯例,各大学部在6月底至7月初完成面青地等学科会评,同时公布会评专家名单。

3. 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专家何时公布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公布2015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医学科学领域专业评审组组成名单。
边专 曹务春 陈凯先 陈佺 戴克胜 丁克 付小兵 高光侠 高明远 高秀梅 耿美玉 顾晓松 郭德银 何成 侯一平 胡兰靛黄璐琦 姜勇 蒋建东 雷群英 李涛 刘芝华 李汇华 刘祖国 聂静 任秋实 沙家豪 宋尔卫 孙毅 孙志伟 汪南平 王以政王佐林 吴励 夏宁邵 肖小河 熊思东 杨安钢 杨瑞馥 张云 朱卫国 朱毅
公布时间:2015年7月3日至2015年7月10日。

20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专家何时公布

4. 国家基金评审结果

法律分析: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
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
第四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复审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复审申请;
(二)审查复审申请;
(三)做出复审决定;
(四)其他与复审工作有关的事项。
第五条 申请人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
申请人应当通过电子方式和纸质方式一并提出复审申请,确保电子申请和纸质申请的一致性。纸质复审申请可以通过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等方式提交。
第六条 对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管理过程产生的其他行政行为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 申请人应当在复审申请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复审请求、申请复审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申请人的签名;
(四)申请复审的日期。

5. 国自然基金有结果了吗

法律分析: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18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
法律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使用效益,促进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国自然基金有结果了吗

6. 201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果何时公布


7. 201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果何时公布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5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5年3月2日开始,3月20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依托单位事项。

依托单位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工作,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具体要求如下:

1.依托单位应在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鉴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请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

2.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需通过ISIS系统逐项确认。

3.依托单位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托单位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以下简称材料接收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材料”。请勿使用邮政包裹,以免延误申请。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201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果何时公布

8. 2016 自然基金今天有谁查到结果了?

关于公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6〕70号
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172843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69832项。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6934项、重点项目612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00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611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872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35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5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5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116项,合计37409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7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6年8月17日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2日开始,9月8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9月8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8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4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