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现疏漏!六旬老人“被贷款”150万,银行是否该为此负责?

2024-05-12 11:13

1. 交通银行现疏漏!六旬老人“被贷款”150万,银行是否该为此负责?

我认为是要负责任的,现在有一些工作人员认为自己是所谓的“铁饭碗”就工作马虎,且抛皮球式的讲责任划分到客户或者开发商的名下,他们认定哪怕自己错了,也需要客户被迫按照他们的的错的方向发展。
这个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呢?
银行工作人员办理贷款时让老人提供房产证,然后其他所有资料包括贷款合同签字,身份证,结婚证,工资流水等材料都通过工作人员虚假签字帮老人贷款150万,150万放贷在别人账户,供自己使用,最后还要求老年人还清贷款。法院最后判决,老人无需还清贷款,银行惩罚全部的责任。有的工作人员为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或者自己的利益,通过欺骗的手段获取贷款,这是一种不负责任,且必须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这个银行是否需要对此负责人呢?
这个银行由于监管不力,提供虚假签字,伪造材料,欺骗消费者,应该负全责,该银行工作人员没有严格遵守面签制度,应该要求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且免职。
这种事情应该如何杜绝?
加强对银行的监管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对于这种造假的行为,应给予严重的处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个人怎么看待这个事情呢?
首先我认为这种现在肯定不会出现在一个银行,其他的银行也会有同样的现象,为了满足个人利益,造成个人的工作任务,通过虚假签字,提供虚假材料等各种方式来骗去银行贷款的,银行应该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加大对此工作人员的处罚力度,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交通银行现疏漏!六旬老人“被贷款”150万,银行是否该为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