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你的工资、社保、房贷、信用卡、房租有了新政策!

2024-05-12 21:16

1. 疫情影响下,你的工资、社保、房贷、信用卡、房租有了新政策!

新型肺炎疫情影响下,春节假期延长3天的工资怎么算?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咋发?停工停产期间待遇怎么算?失去收入来源了,房贷、信用卡能不能晚还?水电费、房租怎么交?社保费怎么交?这些问题事关每个人,一起来看权威答案。
春节延长假工资怎么算?——上班要支付两倍工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
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延迟复工期间工资怎么发?——上班要支付两倍工资
目前,多数省份已经宣布延迟企业复工,多数是不得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复工。那么,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怎么发呢?
上海人社局表示,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讲,就是两倍工资。
隔离治疗期工资该怎么发?——应当支付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社部办公厅1月24日下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停工停产期间待遇如何计算?——没提供劳动应发放生活费
人社部上述通知还明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各地生活费标准不尽一致。其中,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没有收入了,房贷、信用卡怎么还?——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也就是说,如果你因为受疫情影响,暂时没有收入来源了,那么是可以合理晚还房贷、信用卡的。
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上述通知提出,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水电费可以晚交吗?——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
国家电网1月27日表示,全力确保民生用电,疫情防控期间,居民用电客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
房租可以少交吗?——多地呼吁房东免租、减租 1月30日,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发布《致全市业主(房东)的减租倡议书》,建议广州市业主(房东)对受疫情影响最大的2月实行免租一个月,3月1日-4月30日租金减半两个月。此外,合肥市住房租赁协会也发文呼吁,适当减免1-2个月租金。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业协会倡议2月份免租金,3月4月房租减半收取。
养老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吗?——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人社部办公厅1月30日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明确——探索通过网上受理、初审待遇申领,按月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确保参保人权益。对于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的,经审核后,自审核次月起补发养老金。社保费能晚交吗?——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人社部上述通知明确,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医护人员有哪些特殊政策?
——每天发放200元或300元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赴武汉支援的医护人员话费减免工信部1月30日表示,组织相关电信企业在疫情严重地区开展免停机、紧急开机、送流量等便民服务;建立“白名单”,对赴武汉支援的医护人员进行话费减免。

疫情影响下,你的工资、社保、房贷、信用卡、房租有了新政策!

2. 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力度大、范围广,是否会对社保基金运行及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产生影响?

此次阶段性减免政策是在充分考虑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结余的基础上制定的,总体上基金支撑能力较强,减免政策实施后可保证制度及社保基金正常运行。各省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此外,我们也将继续推进社会保险的省级统筹工作,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20年的调剂比例提到4%,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3. 青海退休人员2021年民族大团结钱什么时间发

去年退休金上涨是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至于青海2021年养老金什么时候发,预计也要到年中下旬了,到了2021年7月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即可。【摘要】
青海退休人员2021年民族大团结钱什么时间发【提问】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大概了解了,正在整理答案,请耐心等待~【回答】
去年退休金上涨是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位退休人员手中。至于青海2021年养老金什么时候发,预计也要到年中下旬了,到了2021年7月到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即可。【回答】

青海退休人员2021年民族大团结钱什么时间发

4. 社保、公积金、养老金罕见重大调整 职工待遇变化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1日电(董湘依)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疫情期间,广大企业职工的社保、医保、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迎来新政策。与此同时,种种疑问产生——公积金缓缴影响职工提取吗?社保减免政策实施后能按时足额支付吗?养老金能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中新经纬客户端进行了详细梳理。
减免企业社保费超5000亿
——确保不影响职工权益
2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2月2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免、减、缓三项措施,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政策执行到6月。

游钧称,突发疫情面前,阶段性减免社保缴费,是应对疫情突发事件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是中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最重要的是,官方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与此同时,还有1.3万亿国有资本将“驰援”社保基金。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20日称,截至2019年底,中央层面已经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的划转工作,划转的国有资本是1.3万亿元,地方层面划转的工作也正在积极的推进。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务实高效地完成划转工作。
据游钧介绍,初步估计,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去年是4000多亿元。
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
——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发放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20日表示,考虑各地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确保待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2月份开始最长到5月份。初步匡算,减征措施最大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有力于支持企业复工和减轻企业负担。
政策能确保职工医保正常发放吗?陈金甫称,目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能力支撑减半的措施,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同时也能确保参保人当期待遇的发放。
同时,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熊先军称,对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部分医保经办业务,实行非紧急事项延期办,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以延期缓缴纳医保费,缓缴期间不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企业可缓缴公积金至6月30日
——不影响职工提取和申请贷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20日称,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中明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对租房群体也有利好: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住房房租的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公积金延迟缴纳,不会对购房者或职工造成太多的影响,不用太顾虑。对于医护人员,如果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是不作为逾期处理的。”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称。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不少地方会对社保和公积金的“连续性”有所规定,二者连续缴纳期限则与购房资格直接“挂钩”。此次社保免征、公积金缓缴新政是否影响职工购房资格?
专家表示,社保费的阶段性减免是政府决策、政府行为,因此,应当不会影响到普通职工连续缴纳社保的计算期限,减免期间也应当计算到购房资格的认定期限中,相信政府部门会有很好的政策对接。
养老金减收4714亿
——不折不扣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疫情期间的养老金能按时发放吗?这个官方已经给出了“定心丸”。且看部委有哪些发声:
余蔚平20日表示,虽然基金收入因阶段性的减费政策有所减少,但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有保障。
据悉,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总体平稳,虽然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部分地区出现了基金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但基金的累计结余仍在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这次出台的阶段性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
余蔚平指出,今年将继续加大补助力度,帮助地方缓解因阶段性降费对基金造成的收支压力;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中央调剂力度;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力度;此外,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金合理的调整机制,增强制度可持续性。
人社部办公厅近期下发通知,亦明确要求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各地人社部门也明确养老金会按时发放。北京市人社局明确要求,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会同各社保代发银行,确保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2月份的养老金在本月15日到账。
“不折不扣的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余蔚平如此强调。

5. 2019青海省社保对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如何发放,怎么计算

2015丧葬费抚恤金标准规定(以黑龙江为例):关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了线上社会化发放。但在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申领上还处于由企业发放的管理模式。根据黑人保发[2010]53号文件《关于提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提高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确保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保资金安全,省社保局决定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工作,从2010年11月起按着以下办法执行:一、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二、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三、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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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海省社保对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如何发放,怎么计算

6. 人社部:能够保证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这会给当地居民带来哪些养老保障?

我觉得这会给当地的居民带来很好的保障,就能够让当地的居民在发放养老金的时候,是可以按时方法能够让居民们非常的安心,也能够让居民们有更好的生活状态。

7. 事关每个人!受疫情影响,社保、医保、公积金将发生这些变化!

2月20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

  免、减、缓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

  人社部副部长游钧介绍,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

  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

  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

  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游钧表示,为保证减免政策落实到位,《通知》同时提出要确保职工个人的权益不受影响,要确保各项社保的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各省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同时对推进社会保险省级统筹,继续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提出了要求,明确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4%,来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预测减少社保企业缴费

  5000亿元以上

  游钧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上半年的困难比较大,通过减免社保缴费,给予较为集中的支持,是顺应企业的需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初步估计,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同时,也充分考虑了基金的运行情况,通过完善省级统筹、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等措施,能够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表示,这次出台的阶段性的减费政策,预计养老金减收4714亿元,虽然基金收入有所减少,但是影响总体可控,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有保障的。

  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结余分布在省份之间是不平衡的,为此财政部和人力社会保障部进行了详细的测算,做了充分的预案,计划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帮助地方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

  通过上述这些措施,我们能够做到两个不折不扣。一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二是不折不扣地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权益。

  公积金贷款因疫情不能正常还款

  不作逾期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同样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和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阶段性减半征收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主要考虑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由省政府决策,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前提条件下,在确保待遇支付的条件下,阶段性地减半征收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具体考虑是从2月份开始,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月。

事关每个人!受疫情影响,社保、医保、公积金将发生这些变化!

8. 社保减免政策?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要求,经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就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

(一)2020年2月—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二)2020年2月—4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下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三)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但确有必要减征的统筹地区,由各统筹地区统筹考虑安排。减征产生的统筹基金收支缺口由统筹地区自行解决。

(四)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和人员不包括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二、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参保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叠加享受。疫情防控期间缓缴手续简化办理,企业可通过线上、传真等形式申请缓缴,并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是否出现严重困难实行告知承诺制,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后实施,不再进行审批和签订缓缴协议。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社部令第13号)规定程序办理。各地已出台的基本医疗保险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

三、个人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单位)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代扣代缴部分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间的职工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

(二)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减损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为更好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企业在减、免、缓缴期内人员发生增减的,应及时通过线上等形式进行备案。

四、妥善处理已征缴的社会保险费

对2020年2月已征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重新核定其应缴费额,对应减免部分,中小微企业优先选择退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可冲抵以后月份缴费,也可选择退费。2月份未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以及未征收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企业,在按照有关减免政策重新核定缴纳数额后,与3月份应缴纳数额一并征收。上述延后征缴不计征滞纳金。

五、科学划定企业规模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标准划分大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对难以确定分类划型的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进行认定。加强与工信、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运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科学确定减免企业对象,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政策执行期间,新设企业要按时办理参保手续,同步做好新参保企业分类划型,确保其按规定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六、加大基金调剂力度

202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比例提高到4%,省级将根据各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对减征后保发放压力较大的统筹地区,减征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省级统筹基金予以全额弥补。对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少的统筹地区,适当给予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支持帮助其做好待遇发放和援企稳岗工作。对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或因出现重大事故不足支付的统筹地区,可申请省级工伤保险储备金调剂补助。加快推进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确保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七、确保各项待遇按时发放

各地要切实承担保发放(支付)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金支付压力较大的市县要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等手段,确保发放。要继续稳定现有征缴方式,不得增加企业实际缴费负担,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

八、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标对表,层层压实责任。各级人社、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主动履职尽责,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社保费减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不打折扣,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减免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2月1日起生效,此前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具体政策实施期满后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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