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之间可以借款吗

2024-05-06 13:58

1. 事业单位之间可以借款吗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向企业借款,是违法的,且企业之间是不可以相互借贷的。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
第六十一条 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第七十三条 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之规定,对出借方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同时对出借方处以所取得利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事业单位之间可以借款吗

2. 事业单位之间可以借款吗

事业单位向企业借款,是违法的,且企业之间是不可以相互借贷的。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七十三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之规定,对出借方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同时对出借方处以所取得利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3. 事业单位可以借款给个人吗

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没有经过董事长或者是股东大会的同意,是不能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个人的;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的资金可以借贷给个人。
一、公司贷款给个人的条件如下:
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登记章为合法公司;
3、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4、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
6、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个人向公司借款合同写法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上所述,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没有经过董事长或者是股东大会的同意,是不能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个人的,公司贷款给个人需要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登记章为合法公司,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一、债务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甲方(借款人):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
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年月日。还款方式:现金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人民法院。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对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进行了定义,明确民间借贷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事业单位可以借款给个人吗

4. 事业单位之间可以借款吗

事业单位向企业借款,是违法的,且企业之间是不可以相互借贷的。
一、就业证当天办当天拿吗
一、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等)提供资金,并确定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由金融机构代办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金融机构只收取手续费,风险由委托人完全承担的贷款。
二、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三、信托贷款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四、自然人替身模式由于企业和公民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依法受法律保护。所以出借方可以先将资金借给个人(通常为借入资金方的大股东或者可信赖的第三人),该个人再将资金借给实际使用资金的企业,该企业则为该个人向资金出借方的企业提供连带保证,或者再提供抵押、质押等担保。
五、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存单质押担保贷款模式是与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模式。拟出借资金方实际并不借出自己,而是将自己存入银行取得存单,并以该存单为借款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作质押担保。
二、借条应该怎么写才受到法律保护
有效的借条应满足以下条件:借贷主体合法、款项来源、用途合法、借款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民间借贷合同(借条)无效的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三、什么情况下无效借贷合同
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
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第七十三条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之规定,对出借方取得的利息予以收缴,同时对出借方处以所取得利息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借款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5.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

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可以借款给个人。
借款包括单位日常零星办公支出、差旅费、培训费、课题费等。非公务事项一般不得借支公款。
借用公款应有对应的经费预算或经费来源方可办理,严禁无预算借支。
借用公款应专款专用、一事一结,禁止一借多用或挪作他用。坚持“前账不清新账不借”、“一年多清年底必清”的工作机制,不得长期挂账,不得转移、混清债权或债务,做到“资料全、账目清”。
法律依据: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国家公职人员是上述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依法授权履行公共职务的聘用人员、村干部等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借款包括单位日常零星办公支出、差旅费、培训费、课题费等。非公务事项一般不得借支公款。
第五条 借款人办理退休、出国、调动、离职、辞职、外单位挂职等事项的,先核实借款情况,对还未核销的,要先归还借款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 预算控制原则。借用公款应有对应的经费预算或经费来源方可办理,严禁无预算借支。
第七条 专款专用原则。借用公款应专款专用、一事一结,禁止一借多用或挪作他用。坚持“前账不清新账不借”、“一年多清年底必清”的工作机制,不得长期挂账,不得转移、混清债权或债务,做到“资料全、账目清”。
第八条 销账留案原则。核销借款应建立备查账,对已核销借款进行永久追溯。若以后年度收回已核销借款的,应依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扩展资料: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章  借款审批程序
第九条  严格按借款审批制度,控制公款借用额度。
一般性出由政府主管领导与分管财务领导及财政分局负责人按本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额审批;重大借支纳入单位“重大事项”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审定;
如政府主要领导外出学习或出差期间,遇特殊情况,经电话请示政府主要领导后,可由政府分管财务领导及财政分局负责人按本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权限额审批。
第十条  单位备用金应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大额资金的个人借款行为,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一律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借款人借用公款时,必须规范填写“借款单”,列明借款用途、数额和承诺还款时间,大额资金借款须附上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报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参考资料来源:册亨县政府-秧坝镇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黔西南州政府-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

6.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

  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可以借款给个人。
  职工借款主要用于单位购置零星办公用品;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会议费;预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公用及人员支出等。
  注意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限额领取备用金。单位报账会计只能在定额内领取备用金。单位备用金的定额由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综合预算指标、工作性质和业务量的大小核定。
  (二)单位职工借款应先从报账会计备用金中支付,备用金不足支付的,由报账会计到财政部门办理借款业务。
  (三)非本单位职工原则上不予借款。
  参考文献:http://wenku.baidu.com/link?url=mJo4VE1OVLrn0fUq4tFpUnQcBoa0xl9qCeu-0q_tKXlNNlWCTKlwa17C8iAlI3YbX5_OLGWtW3b5QHT6ITcUGKhtm9inSkap3zLRl21F30K

7.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

法律分析:行政事业单位能借款给个人。职工借款主要用于单位购置零星办公用品;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会议费;预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公用及人员支出等。借款人办理退休、出国、调动、离职、辞职、外单位挂职等事项的,先核实借款情况,对还未核销的,要先归还借款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借用公款时,必须规范填写“借款单”,列明借款用途、数额和承诺还款时间,大额资金借款须附上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报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贷款人应建立有效的个人贷款全流程管理机制,制订贷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贷款品种的操作规程,明确相应贷款对象和范围,实施差别风险管理,建立贷款各操作环节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

8.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

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行政事业单位能否借款给个人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可以借款给个人。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借用公款是指省直机关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务及特殊需要临时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借取的款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本单位临时借调、雇用人员和外单位人员借用公款。第五条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必须填写借款单,列明借款用途、数额和计划还款时间,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第六条借款人员应在公务办结后10日内,凭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及时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核销借款;其他特殊需要借款,要按照计划还款时间及时归还。借用公款要逐笔结清,凡以前借款未结清的,一律不得再行借款。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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