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利得计入有哪些

2024-05-11 04:57

1. 债务重组利得计入有哪些

一、什么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二、债务重组利得计入有哪些
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失。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2]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务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债务人在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接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该非现金资产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债务重组利得应为转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
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其中,相关重组债权应当在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重组债权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对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债权人不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作为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另行支付增值税,则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作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处理。
债券人收到非现金资产时发生的有关运杂费等,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价值。
1、以库存材料、商品产品抵偿债务
债务人应视同销售进行核算。企业可将该项业务分为两部分,一是将库存材料、商品产品出售给债权人,取得货款。出售库存材料、商品产品业务与企业正常的销售业务处理相同,其发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以取得的货币清偿债务。但在这项业务中实际上并没有发生相应的货币流入与流出。
2、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应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清理费用的差额作为转让固定资产的损益处理。同时,将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权人收到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3、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人应按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金融资产的利得或损失处理;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债权人收到的相关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转为资本
将债务转为资本,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债务人应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之间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其他企业
债务人为其他企业时,债务人当在满足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份额确认为实收资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3、其他情况
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日,应当将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先冲减已提取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冲减的部分,或未提取损失准备的,将该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京戏将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发生的相关税费,分别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

债务重组利得计入有哪些

2. 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什么科目

营业外收入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
有人这样总结:“其他收益核算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但不在营业收入项目核算的经济利益流入”,个人觉得这个相对算比较准确,但还不完善。目前来说这个科目核算的内容主要有以下这些方面:

1、部分政府补助


在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时,本科目核算与企业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在收到政府补助时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再从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当初设置这个科目就是为了核算政府补助的。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政府补助都通过这个科目核算,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的的政府不通过这个科目核算。


2、涉税类核算


1)税收优惠或者减免,“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其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产、活性服务业纳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按实际纳税额贷记“银存款”科,按加计抵减的额贷记“其他收益”科。


3)购买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纳税初次购买税控设备以及每年付的税控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按照实际抵减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贷记“其他收益”科。


4)个税扣缴手续费:企业作为个所得税的扣缴义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续费,应作为其他与常活动相关的收益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3. 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什么科目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表示的是债权人作出让步的金额。
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由于甲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无法偿还,乙公司同意免除甲公司20万元的债务,剩余款项延期3个月偿还,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1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80
       营业外收入20

债务重组收益本质上属于交换资产产生的收益 负债是债务人为获得资产或接受劳务而承担的,需在未来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债务重组业务的这种会计处理,可以防止企业利用债务重组来粉饰业绩,体现了会计的稳健性原则。

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什么科目

4. 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什么科目?

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是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表示的是债权人作出让步的金额。\r\n比如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货款,由于甲公司财务困难,到期无法偿还,乙公司同意免除甲公司20万元的债务,剩余款项延期3个月偿还,会计分录如下:\r\n借:应付账款100\r\n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80\r\n营业外收入20\r\n更多关于债务重组收益计入什么科目,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6f29931615832983.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5. 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收入吗

  债务重组得利属于营业外收入,是计入收入的。
  债务重组收益(Gainon Restructuring of Debt) 是指企业以现金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或者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时债务人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之间的差额

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收入吗

6. 这个债务重组利得怎么算?

答案是A,数值用万元表示
票据的到期值=10+10*7%*0.5=10.35万元
设备的账面价值=12-3-0.9=8.1万元
设备的利得=9-8.1-0.1=0.8万元
债务重组利得=10.35-9=1.35万元
所以所获利得合计=0.8+1.35=2.15万元

7. 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一、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吗1、债务重组利得不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属于非经营性收入,而是偶发性的经济业务。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只能归属于非经营性收入,会计处理时应列作营业外收入。2、法律依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第四条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企业)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人(企业)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应当按照该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据以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或者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等。二、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哪个科目按照债务重组损失计算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二级科目。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这部分优惠,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利得,对债权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利得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

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8. 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吗?

债务重组利得不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属于非经营性收入,而是偶发性的经济业务。因此,债务重组收益只能归属于非经营性收入,会计处理时应列作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哪个科目按照债务重组损失计算处理规定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是二级科目。债务重组简单的说就是,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一定的优惠,这部分优惠,对债务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利得,对债权人来说就是债务重组损失。债务重组利得记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法律依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第四条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债务人(企业)应当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债权人(企业)取得的非现金资产,应当按照该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据以计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或者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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