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中心相关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多少年

2024-05-08 15:18

1. 客服中心相关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多少年

不同类型的档案保存的期限是不一样的,例如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个人档案,原则上是不能存放在个人手中的,但现在由于种种原因,有时落到了个人手中,但一当有了着落,必须尽快交到单位里。个人拆了档案,再交给相关单位时,好多单位是不接收的。那样,就比较麻烦了,不过可以向单位说清楚,原先封存的相关材料没有缺少,千万别说谎,拆了就是拆了,因为人家能看出来,原先封的印开启了,所以必须如实说来,好好央求,一般单位是能接收的。

客服中心相关档案资料至少保存多少年

2. 关于档案保存期限的问题

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发布,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准确地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和维护机关的主要职能活动的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我们对一九八三年制定的《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及《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修订,并作如下规定: 

1�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专门档案另有保管期限和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确定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要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机关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1 凡是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的请示、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机构演变、机关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机关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 

2�2 凡是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工作问题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2�3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机关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3�各机关应根据本规定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有关的专门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机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机关或本系统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查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军队系统、民主党派、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档案保管期限表。

3. 档案的保管期限

1987 年修订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 年左右、短期为15年(含15 年)以下。
2006 年12 月18 日正式发布施行《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又将保管期限又改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又实行“标时法”, 分为30 年、10 年两种年限。
列为永久保存的档案,是对社会主义事业的各项工作以至永世久代具有查考作用的档案;列为长期保存的档案,是不具有广泛社会意义和科学历史意义的,而属本机关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机关工作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存的档案,是低于上述两个层次的,本机关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材料。

扩展资料《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规定: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七条规定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八条规定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百度百科-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的保管期限

4. 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看具体情况定。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八条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抵押、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四)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建设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九)本企业党群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十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重要来宾到本企业检查、视察、调研、参观时的讲话、题词、批示、录音、录像、照片及企业工作汇报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级以上党、团、工会、人大、政协等代表大会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二)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报送的关于重要问题的报告、请示和批复等文件材料。

5. 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看具体情况定。 根据《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八条 永久保管的企业管理类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解散、破产或其他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本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构成、变更、召开会议、履行职责和维护权益的文件材料。 (二)本企业资产和产权登记、评估与证明文件材料,资产和产权转让、买卖、 抵押 、租赁、许可、变更、保护等凭证性文件材料,对外投资文件材料;本企业资本金核算、确认、划转、变更等文件材料,企业融资文件材料。 (三)本企业关于重要问题向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的请示、报告、报表及其复函、批复,有关机关和上级单位制发的需本企业办理的重要文件材料,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对本企业做出的重要决定、出具的审计、公证、裁定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个人形成的重要合同、协议及补充协议等文件材料。 (四)本企业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改革、年度计划和总结文件材料,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五)本企业机构演变,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涉及职工权益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企业文化建设文件材料。 (六)本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七)本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本企业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新闻媒体对本企业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典型人物的宣传报道。 (十一)有关机关和上级主管单位领导、社会知名人士等重要来宾到本企业检查、视察、调研、参观时的讲话、题词、批示、录音、录像、照片及企业工作汇报等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参与国家和社会重大活动的重要文件材料,本企业职工参加省级以上团、工会、等代表大会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十二)本企业直属单位、所属、控股、参股、境外企业和机构报送的关于重要问题的报告、请示和批复等文件材料。

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6.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问题答疑

C。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上的年度一般是指从该年度1月1日起到该年度12月31日止。即该记账凭证保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此C是正解。
建议你看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希望对你有用!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