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亏损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2024-05-18 04:47

1. 去年亏损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包括预申报和年度申报)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如果弥补亏损后仍有利润,是要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如果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可以不用预缴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企业会计准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数额,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去年亏损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怎么计算

2. 亏损公司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亏损企业要交企业所得税,但是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可以每一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所以企业所得税不会少交,但是可以延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3. 亏损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亏损企业的所得税仍然是需要交的,需要用下一年度纳税额度来进行填补,如果下一年度的额度仍然不足以补足,可以继续顺延,但是顺延年度不能超过 5 年。如果亏损企业发生破产清算、撤掉等经营停止的状况,则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企业纳税汇算清缴规定    
    
  纳税企业在海外的盈利部分,已经在境外办理纳税的相关额度,可以在汇算清缴时予以扣除。纳税企业需要在纳税年度截止日之前的 5 个月之内,尽快办理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如果发生经营终止的情况,则需要在停止经营后的两个月之内,办理完成汇算清缴。其中纳税人在 12 月或者第四季度申报的预纳税额度,则需要在 15 日之内就完成汇算清缴。纳税企业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计算规则得出的额度,来依法缴纳税款。

亏损企业所得税怎么交

4.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的弥补亏损的计算方式是:      1、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收入总额应当减除以前年度亏损;      2、不足以弥补的,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弥补亏损5年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亏损弥补原则是“先亏先补”,即从亏损次年连续计算补亏年度,最长补亏年度不超过5年,超过5年仍未弥补完的税前不再予以弥补。企业今年的盈利可以在交税前用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而可弥补的年限是5年,即今年的盈利最多用来弥补5年前企业的亏损,6年前及更早的亏损不能弥补。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若还有结余则就剩下结余部分计税上交。      涉及可弥补的亏损时,企业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5.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年度亏损后的税额计算

2003年的亏损可用2004至2008年这连续五年的盈利进行弥补,超过五年的亏损未得到弥补的部分,不得弥补了,形成永久性差异,120-10-30-30-40=10,这个十万超过了五年就不能弥补了,2004年的50万亏损可用2005至2009年这连续五年的盈利进行弥补,因为05至08的盈利已经弥补的03年的亏损,因此04年的亏损可用09年的盈利弥补,09年的应纳税所得税(为70-50)*25%=5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年度亏损后的税额计算

6. 亏损也要企业所得税吗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如果外资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收优惠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的,其开始获利的年度,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
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的弥补亏损怎么算
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当年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是否发生全部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7. 亏损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核定征收的,一般是只要有收入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是看利润。
如果是查账征收的话,亏损企业在预缴的时候不需要缴纳,在汇算清缴的时候,根据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看是不是需要缴税

亏损企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8. 企业所得税亏损的含义

《企业所得税法》细则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以后小于零的数额。
  「释义」 本条是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中“亏损”的概念解释。
  关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的具体细化,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所得税法的这一规定并没有明确亏损的范围包括哪些?应如何计算亏损额?这就是本条要解决的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法中,亏损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其结转和弥补涉及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计算问题。因此本条规定了亏损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计算依据为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即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收入总额和免税以及各项扣除标准来计算亏损额。
  (二)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关于本条中的收入总额的概念,在税法第五条中,已经明确作出了规定,即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关于本条中的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在税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了规定。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而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各项扣除包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三)计算出来的数额小于零。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其结果就有可能小于零,其小于零的数额即税法中规定可弥补的亏损。只有收入总额减去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其得出的结果小于零,即表明该企业的成本大于利润,因而存在亏损,不仅没有可供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还需要将亏损在今后几年的利润收入中予以结转扣除。如果计算出的结果大于零,则表明有可供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如果等于零,则表明利润和成本相抵。
  税法中的亏损和财务会计中的亏损含义是不同的。财务会计上的亏损是指当年总收益小于当年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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