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的原则

2024-05-07 21:16

1. 证券投资的原则

1、效益与风险最佳组合原则效益与风险最佳组合:风险一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使收益最大化;或收益一定的前提下,风险最小化2、分散投资原则:证券的多样化,建立科学的有效证券组合。3、理智投资原则:证券投资在分析、比较后审慎地投资4、投资程序:确定投资方案、选择证券经纪商、办理证券交割、办理证券过户

证券投资的原则

2. 遵循证券投资的原则有哪些?

证券投资原则(一)效益与风险最佳组合原则。效益与风险最佳组合:风险一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使收益最大化;或收益一定的前提下,风险最小化。(二)分散投资原则:证券的多样化,建立科学的有效证券组合。(三)理智投资原则:证券投资在分析、比较后审慎地投资。(四)投资程序:确定投资方案、选择证券经纪商、办理证券交割、办理证券过户。证券投资是投资者买卖股票、债券、基金券等有价证券以及这些有价证券的衍生品。证券投资工具指在投资活动中以书面证明所有权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金融契约。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在我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发行债券的资格。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债券发行条件是指债券发行者在以债券形式筹集资金时所必须考虑的有关因素,包括发行金额、票面金额、期限、偿还方式、票面利率、付息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费用、税收效应以及有无担保等项内容。债券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机构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想向投资者发行,并且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券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或债券持有人)即债权人。债券可以分为实物债券、记账式债券和凭证式债券三大类。实物债券也被称为无记名债券,是一种具有实物券面的债券,而非电子形式。记账式债券与实物债券相反,没有实物形态,以电子记账方式来记录。而凭证式债券一般是国债,是国家采用“国库券收款凭证”来发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六条 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实名开立账户,以书面、电话、自助终端、网络等方式,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第一百零七条 证券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账户,应当按照规定对投资者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对。证券公司不得将投资者的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投资者应当使用实名开立的账户进行交易。第一百零八条 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委托,按照证券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的集中交易,并根据成交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结果,按照清算交收规则,与证券公司进行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为证券公司客户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手续。第一百零九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实时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的权益由证券交易所依法享有。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3. 股票投资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股票投资应遵循三项原则: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原则。
1.盈利性原则是指投在股票上的资金能得到预期报酬的行为准则。人们从事股票投资的目的是追求盈利。
2.安全性原则,是指投资者要避免由于各种原因,如市场价格波动、企业经营亏损等而遭受价值损失所采取的行为准则。任何投资都包含着投资风险。
3.流动性原则是指投在股票上的资金能及时变现,并且在价值上不会遭受损失的行为准则,这是维护安全性原则的一个必要条件。

股票投资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4. 股票投资的原则是什么?

  1 分散投资原则

	  分散投资,就是在资金投入时不能过于集中。这里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不要将资金过于集中地投入到一种或少数几种股票,要建立合理的股票组合,避免一招不慎,全军覆没,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不要把鸡蛋都装在一个篮子里;其二是不要将资金在一个时点上集中投入,因为股票的价格具有波动性,应将其分期分批地投入股市,使资金的投入在时间上有一定的跨度,在价格选择上留有一些余地,从而避免在最高价位上一次投入。分散投资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分散风险。坚持分散投资的原则,其实是对股票风险难以预测和把握的一种无奈的选择。如果股民能把握和预测所购股票的风险,理所当然地应该将全部资金都押在一只股票上,在最低价位投入,在最高价位上卖出,这样收益也就会达到最大,但遗憾的 是,股票投资的风险是不可预测的,无论是那一位什么预测大师,还是著名股评家,也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都不能准确地预测股价的涨跌。迄今为止,没有人能完全预测并把握股市的风险,只有很少的几个人在有限的几次能碰巧买了个最低价,卖了个最高价。

	  分散投资,虽不能完全消除投资风险,但通过股票组合,可将好坏股票互相搭配,避免单个股票带来的风险。通过分期分批投入,可将高低价格予以平均,虽然失去了在最低价位一次性买入的机会,但却能避免将资金在最高价位全部套牢的风险。 分散投资,一是在股票投资中要注意选择不同行业和种类的股票进行塔配组合。仅选择一种股票,一旦该公司经营不善甚至倒闭,就会血本无归。如果对多种股票或几家公司同时投资,即使其中一种或数种股票不能盈利,但其它股票总是有效益好的,绩优股票就能抵消绩差的,其投资收益起码能达到整体的平均水平。另外在股票搭配上,也不能都集中在某一个行业,如1994年后房地产业整体都比较萧条,1995年汽车行业不景气,如果所选股票都碰巧集中在这些行业,其投资收益就比较差。分散投资,其二是将资金分批分期地投入,这样就可有效地防止整个股市暴跌的风险,因为股市的涨跌要受政治,宏观经济、国际形势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它是难以确定和把握的,特别是我国股市振荡起伏的频率和幅度很大,如果在某一点位上将全部资金倾囊而出,就有可能招致全部资金套牢而难以自拔的危险局面。

	  2 自主投资原则

	  股市上挂牌的股票繁多,各公司的股票也有各自的特点,且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股价也总是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一些投资者看到股票涨涨跌跌,也就心猿意马,今天炒这个概念,明天追那个板快,其投资目标总是跟着市场变化,投资毫无理智和原则。到头来,虽然经营的投票有一大堆,但买来抛去的手续费、税支出就难抵那有限的价差收入。 在股票投资中,股民必须具有理智,要克服自己的情绪冲动,避免受市场气氛和他人的干扰,且忌跟随他人追涨杀跌。

	  在股票投资中,大部分股民特别是散户都是赔钱的,因而股市上有一赚、二平、七赔一说。如果盲目跟风炒作,一味地模仿他人,自己最终也难以逃脱亏损的命运。所以股民在股票投资时,应保持三分净静、七分慎重,勤于独立思考,坚持自己的投资原则,该选择什么股票,在什么点位买进抛出都要有所计划。而为了减少和排除传媒或其他股民对自己的影响,必要时可少听或不听股评、少去股票营业部。不论是传媒还是股民,往往是自己买了股票以后才向别人推荐,抛出以后才告诉别人不成,所以若听信他人建议,在操作中总是要慢一拍。且投票投资都是自己对自己的资金负责,他人没有为你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的义务。

	  3 投资性买入、投机性抛出原则

	  在股票投资中把握住买进卖出的机会是致关重要的,低价买、高价卖是千颠不破的真理,是股票投资中股民追求的最高境界,但遗憾的是,没有几个股民能经常性地做到这一点。 而股民若能做到在股票具有投资价值时买入,在高于投资价值时卖出,在每一轮的涨跌中都将会小有收获。长此以往,必能集沙成山、积水成河,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

	  所谓投资性买入就是当股市具有投资价值以后才买进股票。此时买进股票并不一定就是股价的最低点,还多少有些风险,但此时即使被套牢,坐等分取的股息红利也能和储蓄或其他的债券投资收益相当,股民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也不会有太多的心理压力。而我国股市真正进入投资价值区域的机会并不多,在投资价值区域内购买股票,即使被套,其被套牢的时间也不会太长。 所谓投机性卖出是待股价涨到偏离它的投资价值、市场的投机气氛较浓的时候再考虑卖出,此时股价一般较高,回调的可能性较大。此时卖出,一方面价差较大;另一方面,即使卖出的不是最高价,其成交价也会在顶部区域附近。

	  4 平均利润率获利原则

	  平均利润率获利原则是指在股票投资中的获利预期以社会平均利润率为基准,并依此制订相应的投资计划,来指导具体的投票操作。具体地讲,我国现在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和债券的利率都约在10%左右,可以认为我国的各种投资的年平均利润率就为10%。那么在股市投资上,股民就可以10%的收益率为收益目标,不贪大、不求多,只要每次交易的收益达到或接近10%就抛出了结,从而保持心理稳定,实现理性操作。 通过固定收益目标,股民可克服急躁的情绪和心理,避免盲目的追涨杀跌,控制投资风险。而一旦10%的收益目标达到

5.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核心元素,投资者的资金是证券市场的源泉,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投资者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前提是其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信息的公开化,要求证券发行人于证券的发行与流通诸环节中,依法将与其证券有关的、可能影响投资者做出理性投资决策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法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6.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称三公原则);
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四、守法原则;
五、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原则;
六、证券业与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七、统一监督管理证券市场的原则;
八、自律管理与监督管理结合的原则;
九、审计监督的原则法。

7. 证券投资的产业投资需遵循哪些原则

答:1、顺应产业结构演变的趋势,选择有潜力的产业进行投资。
2、对处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产物,不同的投资者、不同性质的资金应有不同的处理。
3、正确理解国家的产业政策,把握投资机会。

证券投资的产业投资需遵循哪些原则

8. 投资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投资理财说复杂也复杂,但说简单也简单,特别是一些基本原则。投资理财有4个基本原则:1.理财投资越早越好;2.理财投资不间断;3.不投资不懂的理财产品;4.不贪图一夜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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