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采用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

2024-05-16 03:32

1. wto采用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

主要适用于货物,不适用于人的权利
其适用范围通常包括: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外国产品应缴纳的国内税、利用铁路运输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口的待遇、商标注册、著作权及发明专利权的保护等等。但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土地购买权、零售贸易权等通常不包括在内。 1.GATT1994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
GATT体制的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较小,仅适用于货物贸易,更具体地说,仅适用于对进口商品的国内税收和政府对进口商品的法规、规章等管理措施方面。GATT文本第3条是“国内税与国内规章的国民待遇”条款。根据该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对来自任何一个其他成员的进口商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国内收费均不得高于其本国的同类产品;在进口商品从通过海关进入进口方境内至该商品最终被消费期间经过的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和规章方面,所享受的待遇应不低于相同的国内商品所享受的待遇。GATT订入该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防止政府实行保护主义,干预进口货物,保证各成员享受关税减让带来的利益,并保障进口商品与国内同类商品获得同等的竞争条件。
GATT国民待遇条款具体适用于如下三个方面:
(1)国内税收及其他各项费用。国内税收指政府对进口商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及各种附加税等;其他各项费用指对处于流通过程中的进口商品应承担的仓储费、运费和保险费及有关服务费用。按国民待遇条款的规定,各成员政府在对进口商品的征税和收费方面,都必须将适用于国内同类商品的税种、税率、征收方法、征收程序和减免税优惠等同样适用于进口商品。凡对进口商品设置了更高的税率或收费标准,或更繁琐的征收程序,或更为不便的征收方法等等,都会提高进口的成本,使其与国内同类商品处于不同等的地位上,导致不公平的竞争。

wto采用国民待遇条款的目的是

2. 中国加入WTO以后,自身应该履行的义务都有些什么?

基本义务。中国承诺在进口商品、关税和国内税收方面,对外国产品的待遇不低于国内同类产品,并对仍在执行的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的做法和政策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我们承诺在全国海关,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执行贸易政策。世贸组织成员的个人和企业可能会提请中国中央政府注意,贸易政策没有得到统一执行。有关情况将及时向主管当局反映。如果反映的问题属实,主管部门将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及时处理,并书面通知相关方处理情况。

承诺公布所有涉外经贸法律和部门规章,未公布的不予执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设立世贸组织咨询点。对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和其他措施实施前,应提供草案,并允许提出意见。咨询点对相关成员咨询的回应应完整,并代表中国政府的权威观点。它还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准确可靠的贸易政策信息。承诺在不违反中国《行政诉讼法》的前提下,为当事人提供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决定和行政决定进行司法审查的机会。包括最初向行政机关提出上诉的一方可以选择向司法机关提出上诉。

承诺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三年内取消外贸经营审批权。注册后,中国所有企业都有权经营除国有贸易产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同时,中国还承诺,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三年内,享有部分进出口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将逐步享有全部贸易权(贸易权仅指货物贸易的进出口权,不包括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权)。不同产品的国内市场销售权取决于中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中国承诺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在2005年1月1日前取消400多个产品的现行非关税措施(配额、许可证和机电产品的具体招标),承诺今后不增加或实施任何新的非关税措施,除非这些措施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

中国承诺遵守《WTO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的规定,取消该协定禁止的出口补贴,并通知该协定允许的其他补贴项目。中国承诺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并取消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如贸易和外汇平衡要求、当地含量要求和技术转让要求。按照大多数WTO成员的惯例,承诺不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强加出口业绩要求和技术转让要求,这需要双方投资者协商同意。以折衷方式处理反倾销和反补贴条款中的可比价格

3. 是不是WTO内的所以成员国都能享受相互之间的最惠国待遇?

中国现在已加入WTO,从所有WTO成员国进口的货物都适用最惠国税率,即使少数国家没有加入WTO,如俄罗斯,也都与我国签订了互惠协议,承认对方的最惠国待遇,因此可以说基本上是所有国家进口货物都适用于最惠国税率。
至于协议税率指和部份国家和地区单独签订的特惠税率,比如和台湾签的ECFA。
中国目前和东盟十国,智利,巴基斯坦,新加坡,新西兰,秘鲁以及港,澳,台地区都有特惠税率协议。
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方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最惠国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WTO成员方或地区的进口货物,或原产于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货物,以及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是不是WTO内的所以成员国都能享受相互之间的最惠国待遇?

4. 由五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的( )是WTO的基石。

B
答案解析:[解析]
非歧视原则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是WTO的基石。最惠国待遇保证各成员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国民待遇则保证出口国的产品和进口国的产品享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5. 中国申请加入WTO时,体现了中国哪些外交政策

1、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2、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坚持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战略,既通过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通过自身的发展促进和平。 
3、积极参与国际体系,多边外交,多边贸易!

中国申请加入WTO时,体现了中国哪些外交政策

6.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度中对什么适用的一种原则

 WTO特殊与差别待遇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度中对(发展中国家)适用的一种原则。
发展中国家(Developing country)也称作开发中国家、欠发达国家,指经济、技术、人民生活水平程度较低的国家,与发达国家相对。

发展中国家的评价标准主要是这个国家的人均GDP相对比较低,通常指包括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及其他地区的国家,占世界陆地面积和总人口的70%以上。发展中国家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有广大的市场和丰富的自然资源。
还有许多战略要地,无论从经济、贸易上,还是从军事上,都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从未来趋势看,发展中国家整体增速放缓成为“新常态”。发展中经济体增速高于发达经济体,是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在人类大家庭190多个国家中,大多数是发展中国家 。非洲、南美洲和亚洲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

综合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美国中央情报局等机构发布的资料来看,当今世界除了以下发达国家剩余的都是发展中国家:
英国、爱尔兰、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奥地利、瑞士、挪威、冰岛、丹麦、瑞典、芬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斯洛文尼亚、捷克、斯洛伐克、马耳他、塞浦路斯、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色列、新加坡。
2021年7月2日(日内瓦当地时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在第68届贸易和发展理事会会议中通过韩国地位变更案,正式将韩国认定为发达国家。

7. 税收公平的WTO国民待遇原则与该项优惠措施的冲突

WTO要求成员国实行非歧视原则,即对外国国民提供不低于本国国民的待遇。今日,在我国的外国国民,虽在某些领域还受到诸多限制,但在涉外税法领域的外国国民却享受远远超出本国国民的“超国民待遇”。有一些学者提出,对外国国民在税收上的超国民待遇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因为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是对外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 本国国民,也就是说“高于”或“等于”均可。 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这种观点,就会发现这种观点根本站不住脚。理由是:WTO组织之所以提出“国民待遇”原则,是因为在历史上地球上的国家(中国是个极端变态的例外)的一般情况是保护本国国民和本国国民的企业,而歧视在本国营业的外国国民和外国企业,即国民待遇问题的更本质的含义在于在一国经济体内应实行本国国民、外国国民的法律(包括税法)地位平等,展开公平竞争。

税收公平的WTO国民待遇原则与该项优惠措施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