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有限合伙、阳光私募、PE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拜托各位大神

2024-05-09 11:35

1. 信托产品、有限合伙、阳光私募、PE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拜托各位大神

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信托产品可以划分为贷款信托类、权益信托类、融资租赁信托类、不动产信托类。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购买各类信托产品需综合考虑收益及风险因素。
阳光私募基金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Private Equity (简称“PE”)也就是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信托投资的主要类型有贷款业务,股权投资业务,权益转让业务,财产信托业务和嵌套业务,风控措施普遍是抵押和股权质押,截止到目前,国内的信托产品都是刚性兑付的,保本是肯定的(规定禁止保本,但事实就是信托成功绕开了规定实行保本制度),所以现在信托才卖的这么好,实际上现在100万投资属于小额,每个信托产品最多有50个名额,300万起点的没有限制。
阳光私募其实就是借助信托发行的私募证券基金,因为借助信托平台所以可以保护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参上,禁止保本但绕开实行),阳光私募投资的是二级市场的股票,大部分阳光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是100万,可以杠杆。
PE按照投资类型可以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夹层投资,目前国内PE主流做法是股权投资,即投资一级市场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通过IPO退出获得巨额利润,目前证监会等待过会的企业有800多家,IPO退出前景渺茫,众多PE机构纷纷转型并购(M&A)。国际上的大型PE,如KKR,黑石,凯雷,TPG,贝恩资本等都是著名的资本大鳄,国内著名的PE有昆吾九鼎,弘毅投资,建银国际等。PE风险极大,所以在国外对PE投资者的资格是有严格限制的。国内的投资门槛也比较混乱,有的100万就可以进场,有的投资门槛设定在5000万。

这三者相同的地方:
1.流动性较差,一般情况下封闭期内不可以赎回(现在信托在这方面越来越灵活了);
2.管理费用基本都是基本管理费+20%业绩报酬;
3.不可以做募集宣传;
4.销售渠道都以银行和券商为主(近期银行券商禁止代销信托PE,所以第三方理财机构成主要销售平台,大部分有实力的信托PE纷纷自建财富管理中心进行直销)
风险对比
就目前的理财风险来看,PE>阳光私募>信托产品。
因此,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人。首选是信托产品,其次阳光私募,PE看你资产情况,如果从你的可投资资产里面支出一个较低的百分比可以达到PE投资门槛的话,PE还是一个回报丰厚的投资渠道(当然风险与利润成正比)。另外,目前大部分的房地产私募股权基金实际是房地产开发商自己设立的融资平台,尤其是一些地方性的小型开发商纷纷设立房地产私募基金,这类基金投资者应少沾为妙。

信托产品、有限合伙、阳光私募、PE私募股权投资的区别?拜托各位大神

2. 私募和阳光私募的区别

1.性质不同
阳光私募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一般私募即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

2.组织形式不同
阳光私募组织形式为结构式和开放式,一般私募组织形式为公司式 契约式 虚拟式 组合式。
3.特点不同
阳光私募风险大,基金管理人收益与基金业绩挂钩,认购门槛较高,且认购费用不低,投资比例灵活,流动性限制。一般私募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阳光私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

3.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1、二者都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阳光私募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专户“一对多”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 等。
2、阳光私募实际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
 “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阳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4、投资限制。阳光私募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业绩报酬。阳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业绩提成(盈利或计划终止时提取),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专户“一对多”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不能高于20%的提成。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4.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二者都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阳光私募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专户“一对多”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 等。

2、阳光私募实际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 “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阳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4、投资限制。阳光私募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业绩报酬。阳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业绩提成(盈利或计划终止时提取),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专户“一对多”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不能高于20%的提成。

5. 阳光私募和私募基金的区别

1.性质不同
阳光私募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一般私募即私募投资基金,是指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投资基金,简称私募基金。

2.组织形式不同
阳光私募组织形式为结构式和开放式,一般私募组织形式为公司式 契约式 虚拟式 组合式。
3.特点不同
阳光私募风险大,基金管理人收益与基金业绩挂钩,认购门槛较高,且认购费用不低,投资比例灵活,流动性限制。一般私募的投资更具隐蔽性、专业技巧性,收益回报通常较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阳光私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私募

阳光私募和私募基金的区别

6. PE私募股权投资是什么

  PE(Private Equity)私募股权,全球资本市场融资方式创新不断,尤其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市场发展迅猛。近年来,中国已成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为看好的市场之一,发展潜力巨大。如何抓住机会发展日新月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正是我国专业投融资人士要面对的巨大挑战。
  翻译的中文有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资本投资、产业投资基金、股权私募融资、直接股权投资等形式,这些翻译都或多或少地反映了私募股权投资的以下特点:
  ●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因流动性差被视为长期投资,所以投资者会要求高于公开市场的回报
  ●没有上市交易,所以没有现成的市场供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出让方与购买方直接达成交易。而持币待投的投资者和需要投资的企业必须依靠个人关系、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来寻找对方
  ●资金来源广泛,如富有的个人、风险基金、杠杆收购基金、战略投资者、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

  广义的PE为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
  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
  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
  并购基金(buyoutyin fund)
  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
  重振资本(turnaround)
  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PE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投资回报方式主要有三种,包括:公开发行上市、售出或并购和公司资本结构重组。

  对引资企业来说,私募股权融资不仅有投资期长、增加资本金等好处,还可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技术、市场和其他需要的专业技能。如果投资者是大型知名企业或著名金融机构,他们的名望和资源在企业未来上市时还有利于提高上市的股价、改善二级市场的表现。

  其次,相对于波动大、难以预测的公开市场而言,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是更稳定的融资来源。

  第三,在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的过程中,可以对竞争者保密,因为信息披露仅限于投资者而不必像上市那样公之于众,这是非常重要的

7. 私募和阳光私募之间,有什么区别?


an effort to improve the genetic diversity

私募和阳光私募之间,有什么区别?

8. 什么是私募股权投资PE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广义上讲,私募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等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因此私募股权投资也包括创业投资[1]。


中国作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加上日益改善的投资环境和人民币升值的长期趋势,使得投资中国的资产得到的回报较高,引起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战略”日益重视。中国也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投资129个案例,参与投资的机构数量达77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29.73亿美元。


进入模式


增资扩股:企业向引入的海外战略投资者增发新股,融资所得资金全部进入企业,此种方式比较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快速的发展。如华平和中信资本参与哈药集团的改制过程中,以20.35亿元作价增资哈药取得其45.0%股权。


股权转让:由老股东向引入的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通常是高溢价),满足部分老股东变现的要求,融资所得的资金归老股东所有。如PAG接下了“中国童车之王”好孩子集团的67.4%的股权,出让方AIG、SB和第一上海各自获得2-5倍回报。


一般来说,增资和转让这两种方式被混合使用。如无锡尚德在上市前多次采用老股东转让股权和增资扩股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在国外,还有一种常见的安排,即私募股权基金以优先股(或可转债)入股,通过事先约定的固定分红来保障最低的投资回报,并且在企业清算时有优先于普通股的分配权。[2]


鉴于国内投资市场的一些政策限制,国外PE进入时,一般不选择直接投资中国企业的本土实体,而要对企业进行改制,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使国内的实体企业成为其子公司,以壳公司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这种方式俗称“红筹上市”。这样,就可将境内资产的收入和利润合法地导入境外控股母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对中国的投资和退出,都将发生在管制宽松的离岸。比如盛大网络,由于监管部门规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经营牌照必须掌握在中国公司手里,那么构造上述通道来引渡资产,就成了不可或缺的安排。


在“尚德太阳能”案例中,就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由施正荣控制的Power Solar System Co., Ltd.,再通过该BVI公司收购了中外合资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原有股东的全部股权,从而使其成为实际持有“无锡尚德”100%权益的股东。此后在上市过程中,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尚德控股”,通过以“尚德控股”的股票与该BVI公司股东的股票进行换股,实现了“尚德控股”间接持有“无锡尚德”100%的权益,从而完成了境内企业的权益进入海外上市主体的目标。


股权设计方式


PE投资国内企业,在股权设计上是比较灵活的,而且,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目的的不同[3],其对于股权的要求具有不同的特点。


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可按投资对象和目的分为创业投资[4]、成长型投资、并购基金[5]、上市后私募投资(即PIPE)[6]、夹层投资[7]、重组/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不良债权投资、不动产投资以及专注于某具体行业或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等。


多数私募投资者除了参与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外,一般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他们需要在董事会占有至少一个席位,拥有一票否决权,而且很多PE投资者会指派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总监,对企业财务进行掌控。一般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占公司股份不超过30%。而且为了减少对于股份的稀释,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之类的金融工具,并能根据需要做出调整。另外,国外PE的常见方法还有“卖出选择权”和转股条款等。卖出选择权要求被投资企业如果未在约定的时间上市,必须以约定价格回购私募股权基金的那部分股权,否则私募股权基金有权自由出售所持公司股权,这将迫使经营者为上市而努力。转股条款是指投资者可以在上市时将优先股按一定比率转换成普通股,同享上市的成果。


并购重组基金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权,将其下市、重组、整合然后再上市,在这过程中必须先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也有一些PE投资基金逐渐倾向于从参股到控股,如麦格理基础设施基金通过控股提升企业价值获得高额回报, 它们期望从被动的少数股权投资转变为购买控制权,甚至100%买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