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招聘岗位如何区别是编内职位,待遇如何。本科工作四年现在工资四千多,转证券那个岗位赚钱多?

2024-05-08 01:44

1. 证券公司招聘岗位如何区别是编内职位,待遇如何。本科工作四年现在工资四千多,转证券那个岗位赚钱多?

一般是看有没有公积金分的编内和编外,也有个别的给公积金的也是编外的。正常来说有业绩提成的,都算是编外人员,因为已经拿了提成,不会再给奖金了。你要是人脉很广,做客户经理应该是赚钱最多的,要是没什么人脉做电脑部,柜台等其他岗位,可能还没你现在赚的多。总的来说,如果你原来是没做过市场的,不建议你进证券公司,因为证券公司就算是编制内的,年底分红有部分是跟你的客户挂钩的,如果你没有一定的客户量,年底有没有分红都是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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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刚刚找到一份工作,是证券公司营业部 营销人员管理专岗,不是很了解是做什么的,有没有高人指点下,好不好

楼上说的都不是很准确,具体的营销人员管理专岗工作:就是负责营销人员的日常管理,诸如:日常考勤,工资结算,从业资格注册等等后勤事务,具体的岗位职责需要看您所在公司的具体要求

3. 请问《证券法》中,发行股票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适用于填空或选择题。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
  (1993年6月1O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三条
  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均须在证监会登记注册。凡在证监会登记注册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均必须按照本细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除前款外,本细则还适用于持有一个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法人和收购上市公司的法人。
  第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招股说明书;
  (二)上市公告书;
  (三)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四)临时报告,包括:重大事件公告和收购与合并公告。
  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用中文表述;发行B股的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如有必要,还应当用英文表述。英译文本的字义和词义与中文本有差异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五条 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或者董事必须保证公开披露文件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公开披露文件涉及财务会计、法律、资产评估等事项的,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审查验证,并出具意见。专业性中介机构及人员必须保证其审查验证的文件的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销股票的证券经营机构必须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认真查核。保证经其查核的文件内容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第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应当根据《股票条例》第十五条编制招股说明书,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其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上市公司应当编制上市公告书,向社会公开披露有关信息。

  招股说明书的具体内容与格式见《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第一号。
  第七条
  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编制完成招股说明书后,应当将经签署的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概要(具体编制内容见准则第一号)随其他发行申请文件一并报送当地省或计划单列市一级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将上述文件一式十二份报送证监会复审。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发行人及其承销商应当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将招股说明书概要(一万字左右,对开报纸一整版)刊登在至少一种由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并将招股说明书放置在发行人公司所在地、拟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各承销机构及发售网点,供公众查阅,并且在发售网点全文张贴,同时报送证监会十份,以供备案和投资公众查阅。

  第八条
  在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批准后,且招股说明失效之前,如果发生不修改招股说明书就会产生误导的事件,发行人与其承销商有责任对招股说明书作出相应的修改。发行人对经证监会复审后的招股说明书(包括招股说明书概要)作出的任何改动,必须在招股说明书(包括招股说明书概要)公布之前报证监会审核。

  第九条 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告书的内容应当符合《股票条例》第三十四条所列事项以及批准其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要求。
  上市公告书中载有财务会计资料的,其资产负债表报表日和利润表及其他规定的报表的报告期间终止日距挂牌交易首日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其盈利预测期间自挂牌交易首日起至盈利预测期间终止日,不得少于九十日。

  第十条
  自发行结束日到挂牌交易首日不超过九十日,或招股说明书尚未失效的,发行人可以编制简要上市公告书。简要上市公告书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二)和(三)的内容,并且应当指明该公司发行该种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曾于何时刊登在何种报刊的何版上。但如果因编制简要上市公告书而省略的事项在该期间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及其上市推荐人有义务作出说明。

  自发行结束日到挂牌交易首日超过九十日、并且招股说明书已失效的,发行人编制上市公告书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三十四条的全部内容。
  发行人在其股票挂牌交易首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应当将简要上市公告书全文或不超过一万字的上市公告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并将上市公告书备置于发行人所在地、拟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同时报送证监会一式十份,以供投资公众查阅。

  第十一条
  在股票公开发行期间,与发行有关的,应当公开的信息,例如股票认购表抽签结果、交款的地点与时间等,也应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及时公告。

  第十二条 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如果进行股票配售,其信息披露按照《股票条例》中新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定期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中不少于两次向公众提供公司的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的格式和表式执行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在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公布前,中期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五十八条所列事项,年度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股票条例》第五十九条所列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内编制完成中期报告。报告完成后应立即向证监会报送十份备案,并将不超过四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中期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投资公众查阅。除特殊情况外,中期报告毋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编制完成年度报告。报告完成后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十份备案,并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至少二十个工作日,将不超过五千字的报告摘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将年度报告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投资公众查阅。

  第十六条
  凡既发行了社会公众股,又发行了人民币特种股,或在国内、国外交易场所均挂牌交易的公司,其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应同时向国内和国外投资者公布。
  第四章 临时报告——重大事件公告
  第十七条
  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当编制重大事件公告书向社会披露。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一)《股票条例》第六十条所列事项;
  (二)公司章程的变更、注册资金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三)发生大额银行退票(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
  (四)公司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五)公司公开发行的债务担保或抵押物的变更或者增减;
  (六)股票的二次发行或者公司债到期或购回,可转换公司债依规定转为股份;
  (七)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O%;
  (八)发起人或者董事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九)股东大会或者公司监事会议的决定被法院依法撤销;
  (十)法院作出裁定禁止对公司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
  (十一)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
  前款未作规定但确属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也应当视为重大事件。
  第十八条
  公司在发生无法事先预测的重大事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应当向证监会作出报告;同时应当按其挂牌的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及时报告该交易场所。公司在重大事件通告书编制完成后,应当立即报送证监会十份供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供公众查阅。

  第十九条
  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新闻媒介披露某一重大事件时,应当在公开该重大事件前向证监会报告其披露方式和内容。如果证监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披露时机、方式与内容提出要求,公司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五章 临时报告——公司收购公告
  第二十条
  法人发生《股票条例》第四十七条所列的持股情况时,应当按照证监会制定的准则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将有关情况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

  第二十一条
  法人发生《股票条例》第四十八条所列的持股情况时,除按照该条规定作出报告外,还应当自该条所列事实发生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公告书,将不超过五千字的收购公告书概要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同时向证监会报送十份供备案,并备置于公司所在地、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及其网点,以供公众查阅。

  第二十二条 收购公告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收购人名称、所在地、所有制性质及收购代理人;
  (二)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简要情况;收购人为非股份有限公司者,其主管机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及主要从属和所属机构的情况;

  (三)收购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公司持有收购人和被收购人股份数量;
  (四)持有收购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最大的十名股东名单及简要情况;
  (五)收购价格、支付方式、日程安排(不得少于二十个工作日)及说明;
  (六)收购人欲收购股票数量(欲收购量加已持有量不得低于被收购人发行在外普通股的5O%);
  (七)收购人和被收购人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八)收购人前三年的资产负债、盈亏概况及股权结构;
  (九)收购人在过去十二个月中的其他收购情况;
  (十)收购人对被收购人继续经营的计划;
  (十一)收购人对被收购人资产的重整计划;
  (十二)收购人对被收购人员工的安排计划;
  (十三)被收购人资产重估及说明;
  (十四)收购后,收购人或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组成的新公司的章程及有关内部规则;
  (十五)收购后,收购人或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组成的新公司对其关联公司的贷款、抵押及债务担保等负债情况;
  (十六)收购人、被收购人各自现有的重大合同及说明;
  (十七)收购后,收购人或收购人与被收购人组成的新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未来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预测;
  (十八)证监会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 其他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第七章 信息事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包括与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有关证券经营机构、新闻机构等的联系,并回答社会公众提出的问题。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应当将本人姓名、联系地址和邮政编码、办公室电话号码、图文传真号码等信息,以书面形式报告证监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除应当遵照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公开披露信息外,还应遵守其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按照《股票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中自行选择至少一家披露信息。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干预。
  公司除在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报刊上披露信息,但必须保证:
  (一)指定报刊不晚于非指定报刊披露信息;
  (二)在不同报刊上披露同一信息的文字一致。
  第二十七条 公司公开披露信息的各种文件译成英文的,英译文应该刊登在至少一种证监会指定的英文报刊上。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与机构,按照《股票条例》第七章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有关地方法规中凡与本细则相抵触的规定,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问《证券法》中,发行股票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有哪些? 适用于填空或选择题。

4. 人力资源管理六大模块是什么?


5. 我是学工商企业管理的,以后能做怎么工作呢?

工商管理专业 

主要课程 职证考试要求 
计算机应用基础 计算机一级 
管理心理学 
行政管理学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 
公共关系 
商标学 
合同法 
市场营销学 
公平交易执法 
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 
行政法学 
广告管理 
市场调查与预测 
物业管理 


工商管理各个专业就业形势分析 
2005年11月11日 


二十世纪末到现在,有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一些国际知名企业的总裁、CEO、HR纷纷著书立说,现身说法推销各自的管理技巧。《杰克·韦尔奇的自传》、斯宾塞·约翰逊的励志类小说《谁动了我的奶酪?》卖得火爆。今年八月初,微软前副总裁李开复投奔GOOGLE,刚刚传出他打算利用工作交接的间隙写一本书,就引得不少书商和读者对此表示强烈的关注。商业管理类书籍的畅销从一方面反应出社会对高级工商管理类人才的追捧,“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众多企业的共识。 

工商管理作为管理学的重要分支,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它依据管理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研究如何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广义的工商管理包含的领域很多,下设的二级专业各具特色,主要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等。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中国加入WTO必将进一步带动国内市场经济的繁荣,外来资本磨刀霍霍准备拓展中国市场,缺乏现代管理理念指导的中国传统企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他们弥补缺陷的唯一出路就是引进人才,实现自我改造,向管理要效益也成了目前国内许多大中型企业的共识。从就业角度来说,根据独之秀职业顾问公司相关调查数据显示,工商管理各个专业尽管设置和就业方向不同,但从总体趋势上分析,未来五年内各专业就业形势依然看好。 

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方向的不同,工商管理各个专业的毕业生的就业取向差别还是非常明显的。大致说来,工商管理毕业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就业选择: 

(一)一般传统管理类岗位 

由于专业性不太强,在人才市场上,没有经验或经验不足的工商管理类毕业生应聘一般传统管理类岗位将收到有技术背景并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其他专业毕业生的有力冲击。课堂上讲授的理论一般比较抽象,必须结合工作实际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 

企业一般会安排管理专业的新员工下基层接受相应的锻炼,以积累进入管理层所需的经验。这是一个过渡时期,相应的薪酬标准也很低,民营企业的新人月收入一般在1500元以下徘徊,外资企业开出的薪酬标准也不会超过3000元。这样的现实可能与许多毕业生的职业期望值存在巨大的落差。不少毕业生由于无法接受而选择离开。 

管理是一门“人”学问,只有与实践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独之秀职业顾问建议准毕业生们要做好转变角色定位的心理准备,切勿好高骛远而落的一事无成。利用课余时间去企业参加实习增加工作经验是不错的职业铺垫,准毕业生们接触基层有助于更加客观全面的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运营模式。还能在日常工作中率先建立起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为未来做好充分的准备。这一切,对于一个年轻管理者的成长来说是非常有利的,能越快融入社会适应工作的人就越有希望获得成功。 

(二)市场营销类岗位 

市场营销岗位市场需求量大,入行要求低,高端营销岗位收入丰厚使得无数求职者纷纷加入市场营销岗位的角逐。现代商业社会经营与销售的好坏,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兴衰。发展中的中国更需要有专门商品知识的营销人员。 

相对于其他专业的从业人员来说,独之秀职业顾问指出,工商管理的毕业生在与市场营销相关的市场管理和项目策划领域更能有出色的表现。行业竞争加剧对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独之秀职业顾问建议毕业生和准毕业生们不妨根据自身的职业定位和兴趣爱好,选择某一行业的某家领军公司切入,深入研究该行业的销售模式、销售渠道以及经典的营销案例等,有目的地培养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三)人力资源管理类岗位 

目前,国内大学没有专门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而工商管理的设置了一门专业课。但是,今年来,国内企业对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需求持续走高,他们在企业外部战略和内部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一般大中型企业在企业内部都设立有人力资源部,主管企业招聘,员工培训,绩效考核,人事调度等相关事宜。 

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薪酬相对较高,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规模较大的企业的人力资源部新员工一般每月可以拿到3000以上,资深的人力资源管理经理月收入则大致在1万至2万上浮动。人力资源管理岗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比一般管理人员更容易成长为职业经理人,步入高职高薪的金领行列。 

当然,好的工作岗位竞争也非常激烈。独之秀职业顾问建议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准毕业生们不妨善用学校的实习安排,尽量争取到一些大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见习,熟悉招聘、考核等日常工作流程,以及一些简单而实用的工作技巧。工作满一年的新人则可以考虑考取国家认可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添砖加瓦。 

(四)物流管理类岗位 

物流,继物资资源、人力资源之后,素有有“第三个利润源”之称。物流的职能是将产品由其生产地转到消费地,从而创造地点效用。物流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产品、服务质量和企业经济效益。 

企业对压缩物流成本的诉求已经转化成对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物流管理人才被列为12类紧缺人才之一,市场需求量超过600万。物流管理又分为企业内部物流管理和第三方物流公司物流管理两类。这是个比较注重管理经验的岗位,一般新人的待遇根据所服务的行业的不同而存在比较大的差异,但是高级的物流操作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明显高于其他一般的管理岗位,年薪可达到10到20万之间。 

物流管理岗位的特殊性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物流、法律、国际贸易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对外语的要求也比较高。独之秀职业顾问建议学有余力的准毕业还可以适当的参加一下全国报关员、跟单员资格认证,有利于熟悉物流操作流程和提高物流规划意识 

此外,主要从事企业、文化、体育交流活动的策划项目管理师,帮助企业和个人进行管理咨询、战略规划管理咨询师等其他工作岗位也是工商管理毕业生不错的就业选择。 

与其他学科专业相比,工商管理毕业生中出国和考研的比例并不高。一方面,管理类专业在发达国家也很热门,留给外国留学生的空位相对较少,因而导致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毕业生出国深造受阻。另一方面,由于专业限制,一般学校的MBA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几年以上的管理经验才能报考,而一般院校开设的MBA进修课程收费又比较高,这也是毕业选择先就业的主要原因。 

总体来说,工商管理专业学科分类多,适用面广,对口行业比较多,在未来五年内,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会保持比较好的态势。 

★工商管理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广告学、商务谈判、世贸组织与国际贸易实务等。为适应毕业生升入本科专业和MBA(工商硕士)学习的实际需要,特增设了英语听说、英语写作等必修课程,并加大了英语教学的课时量。 据市场预测,21世纪,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工商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已经和正在不断增加。由此可见,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之路是宽广的,就业前景是乐观的。工商管理专业是培养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急需人才的摇篮

我是学工商企业管理的,以后能做怎么工作呢?

6.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接受一个客户的单笔委托资产价值的最低限额?

证券公司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个(一对一的)的资产净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万。证券公司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标准;证券公司办理集合(一对多)资产管理业务的只能接受货币形式的资产。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为限定性和非限定性。限定性的最低五万元,非限定性的最低十万元。专项资产管理的可以是定向的也可以是集合的。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应当使用实名证券自营账户。
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四十三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购买本证券公司控股股东或者与本证券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二)违反规定委托他人代为买卖证券;
(三)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操纵证券市场;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自营证券总值与公司净资本的比例、持有一种证券的价值与公司净资本的比例、持有一种证券的数量与该证券发行总量的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扩展资料: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从事《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证券业务,应当遵守《证券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证券公司及其境内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经营未经批准的业务。
2个以上的证券公司受同一单位、个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间存在控制关系的,不得经营相同的证券业务,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证券公司应当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也不得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证券公司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应当按照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对客户申报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一客户开立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
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应当自开户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
第二十九条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销售证券类金融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所了解的客户情况推荐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具体规则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
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证券交易委托、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合同,应当事先指定专人向客户讲解有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并将风险揭示书交由客户签字确认。业务合同的必备条款和风险揭示书的标准格式,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7.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目前由于合同管理本身涉及程序多、企业类型庞大等原因,在实际执行中会面临以下问题:信息不顺畅、整理效率低、流程执行慢、管理工作大、法律风险高、事后查询难。
OA系统针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困境直击要害,构建了以合同管理为主线的“全生命周期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信息完整记录,让审批有据可循。
合同管理功能展示:
1、合同管理——流程管理便捷规范
(1)合同起草:将合同流程电子化,建单后直接生成合同台账,借阅审批时间。

(2)合同台账:台账内清晰显示合同类型、金额、时间等信息,合同状态一目了然。
(3)收款合同:点击收款合同台账,可以在合同卡片上直接查看合同基本信息、收款信息、开票信息。

(4)付款合同:点击付款合同台账,合同基本信息、付款信息、开篇信息清晰记录在内。

2、合同履约——信息实时更新
(1)开票申请:审批通过,自动生成“开票记录”,合同卡片中的“开票信息”(“已开票金额”、“未开票金额”和“已开票比例”)同步更新。

(提交申请——出纳开票——审批结束——形成开票记录)
(2)收款登记:收款无需审批,由财务直接登记,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记录”(“应收金额”、“已收金额”、“未收金额”和“已收比例”)
(3)付款申请: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合同付款记录(应付金额”、“已付金额”、“未付金额”和“已付比例”)

(4)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只允许变更付款条件以及合同金额,需审批。

审批同意后:
1. 形成变更记录;
2. 更新合同卡片中的付款条件、付款金额以及对应的收款信息、付款信息和开票信息。
(5)合同终止:合同管理员操作,需审批,审批同意后,将合同的装填进行了变更。置为“异常终止”状态下的合同,无法开票、无法收款、无法付款、无法变更和借阅。

(6)合同借阅:此借阅为纯粹的记录,不做任何自动共享功能,借阅类型分为原件、复印件和电子版。

通过OA办公系统业务建模引擎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高效管理,避免繁琐手工操作,让审批便捷、规范;减少坏账,避免因为信息不畅通导致的坏账和亏损;技术支持,灵活定义报表,协助管理人员轻松应对。

如何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8. 中建六局北方公司(沈阳)在中建系统怎样,待遇好吗?转正的员工也是签合同那种吗?还是就是属于事业编那种

六局在中建系统中待遇一般,转正后也是签合同,现在即使是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也是要签合同的,中建系统内部员工分两类,一类是正式人员,属于企业编制,另一类是外聘人员。所以说中建系统是没有事业编制这一说的。我刚进中建系统的时候也是认为局嘛,应该是事业编制,但是后来发现正式员工是企业编制。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