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2024-05-07 02:13

1.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跨统筹区域,只能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
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个体流动就业人员离开本市时,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可以由本人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法:
1) 转移到其重新就业或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 保留在本市,待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支付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扩展资料:
第一条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
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
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
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2.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跨统筹区域,只能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部分。  外来务工人员和外来个体流动就业人员离开本市时,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可以由本人选择以下任何一种处理方法:  1) 转移到其重新就业或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 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 保留在本市,待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支付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影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影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提问人的追问 2010-04-01 22:54 我现在如果是被辞退的话,是不是可以领取到一笔失业金。这样子,算不算是退保了?另外,如果没有在户口所在地交了社保,是不是最后也不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呀!
  如何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稽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资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如何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户口不在B地,转的可能性几乎没有,况且你父母应该很快到退休年龄了,这种情况还是继续在A地交比较好,等到退休了办理相关手续后就好办了,等退休了,可以办理社保的异地安置手续,这样就可以来B地生活了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其实就是为了退休服务的。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地。看参保人在各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来确定领取地。
   
  1 、参保人的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待遇领取地在户籍地,也即参保地领取养老金
  2 、户籍地和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参保人缴费满10年的地方确定领取地
    如参保人有多个缴费满10年的地方,按最后一个满10年的地方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如参保人在所有地方缴费都不到10年,就把参保人的养老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地,由户籍地来支付养老金。
    计划在哪个城市退休或者只能在哪里(老家)退休,就转移到哪里。 
  这里就涉及到利益问题了。如果你工作的地方工资水平远远高于老家,且满足在工作地办理退休的条件,你还非要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老家,那就是你拎不清了。
  如果你老家的工资水平没有你工作过的地方高,建议你不要经常开启“流浪模式”,一定要确定其中有一个工作过的地区你累计缴满了10年!在哪个城市都呆不久对你的退休金影响最大。而且要人往高处走,越往后面换的城市,最好是工资更高的地方。
   
  异地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没有南京的户口,个人不能办理南京的参保,但是单位可以为外来务工人员参保,或者你找可以挂靠的单位自己交钱参保
  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影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络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络函》后,核对有关资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资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资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核心对《资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资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影印件;  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新参保登记。这里是指参保人员流动到新地方,在城镇就业时,在新的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登记。
    列印个人账户清单。即把个人养老保险的账户清单详细打印出来,以证明已经参保,及参保的详细情况。
    受理转入申请。即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由他们审查。
    符合转入条件, 出具《转入联络函》。即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的转入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而开具的公函。其目的是联络告知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申请转出、提供清单和转移函。参保人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并由其提供清单和开具转移函。目的是联络告知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接收《转入联络函》、核对个账清单。即经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接收《转入联络函》并核对个账清单。
    参保关系转出,出具《转移资讯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转移资讯表》。即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出后,把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并出具《转移资讯表》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的程式。
    联络核实,接续关系。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新单位联络核实有关情况,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参保地,接续成功。
    
  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异地转移?  您好!社保中的所有专案都是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的,具体的转移手续如下:您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材料在转出地社保局申请即可。  社保异地转移申请流程:申请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社保关系;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社保异地转移准备材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资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异地转移医疗保险手续如何办理?  先去接收地社保局办理社保和医保开户,然后分别开社保和医保转移接收函。  那这两个函去以前缴存地社保局列印缴费明细,然后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记得都要带身份证。  接收地没有单位办理灵活人员的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办,要带户口本。
  异地医疗保险转移如何办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卫生部设计了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参保人转移医保关系时,只需要向社保机构出示参保资讯,即可得到及时更新。
   

3.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灵活就业人员异地转为企业职工身份,办理养老保险转接的几个要点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4. 如何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 如何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如何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6. 怎样办理异地医疗和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1、首先要找到接收单位,以楼主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是以个人名义在当地缴费办理比较好。个人将档案存入当地劳动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以个人名义缴费。 
2、办理好以个人名义缴费后,先向所在社保申请出具一份异地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通知书。其内容包括: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地址、联系方式、开户行地址、账户号并加盖社保章。然后拿此证明到原参保地(即广东)办理其相关手续,完成后,原社保会将楼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费用全部汇入到广西的社保中心的账户中,在广西社保收到楼主的金额入账后便可以办理继续参保了。 
3、因为目前只能转移养老保险,那么其他的保险楼主只能放弃了。 

另注:楼主转移的养老保险只会将个人账户中的费用转移,但对于将来退休的待遇享受是不构成影响的。以个人名义社保,只可以缴养老与医疗保险,个人需承担全部比例费用,逾期需收取补缴全部金额的千分之二/天的滞纳金。

7.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1、养老保险转移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按上述规定,你必须有新的工作单位才能办理转移,否则只有暂时中断缴费,以后有了单位再办理转移。
3、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由单位接收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办理登机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上述规定文件已发,单文件的执行时间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也就是现在暂时还不能转。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异地转移

8.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流程有哪些

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流程:
1、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条件:
①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②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③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④达到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2、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出:
①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所属社保分局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社保分局查询转移人员的基本信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与申请人进行核对,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参保人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规定的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参保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③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3、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入:
①参保人在我市就业后到所属社保分局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提供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社保分局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和相关资料,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到同意接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办理转移接续相关手续
③社保分局收到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第三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