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沧州低保标准

2024-05-07 19:28

1. 2020年沧州低保标准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沧州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落实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自然增长机制”及《河北省沧州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中“落实低保标准与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实现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确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求,同时结合我市2020年物价上涨指数,经研究决定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将我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26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5460元/人/年,补助差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根据《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冀民〔2016〕106号)关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的要求,将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1328元/人/年,将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7104元/人/年。      三、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      各县(市、区)要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19〕34号)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继续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0%、15%发放。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的比例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制定。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要在3月底前完成各项提标工作,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执行。请各县(市、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实,对照新标准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各项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补发)到位。

2020年沧州低保标准

2. 沧州沧县2月份低保户的低保金还有吗

2022年2月正好是中国的农历新年,如果2月23日没有如期发放低保,那就再等几天。

部分地区春节给低保户发放一定补助,预计2022年春节也会发放。部分地区2022春节会给低保户发补助 低保户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低保。【摘要】
沧州沧县2月份低保户的低保金还有吗【提问】
您的问题已收到,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稍等一下,请不要结束咨询哦,您也可以提供更多有效信息,以便我更好为您解答。【回答】
2022年2月正好是中国的农历新年,如果2月23日没有如期发放低保,那就再等几天。

部分地区春节给低保户发放一定补助,预计2022年春节也会发放。部分地区2022春节会给低保户发补助 低保户是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低保。【回答】

3. 2022年河北沧州低保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农村2800元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镇450元月。沧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沧州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60元人月提高到726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680元人年提高到5460元人年。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0296元人年提高到11328元人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084元人年提高到7104元人年。同时,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凡是沧州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沧州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沧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2022年河北沧州低保标准

4. 河北沧州青县低保这个月为什么还没到

月底才发放低保金,耐心等待。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