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能约定自动解除

2024-05-10 23:56

1.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能约定自动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股权质押后还能转户吗?
法律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做了股权质押还能转户,在转让的时候,需要取得质权人的同意才可以,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手续的。如果没有经过质权人的同意就进行转户的话,可能会侵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要多久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一般需要5到10个工作日。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质押要经股东同意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并未规定股权质押是否应经股东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能约定自动解除

2. 质押到期后股权变更可否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可以约定自动解除的,解除的方式为在登记机关办理解除质押的手续。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所以解除也应当登记。
一、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一般需要5到10个工作日。《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股权出质资金是借款人的怎么办
借款人进行股权出质的符合下列条件才能有效:
1、向公司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质押股权的,要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2、股权质押要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
3、股权要具有可转让性。
《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给个人可以么
可以。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质押给个人,那么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自动解除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到期后不是自动解除,要办理注销登记。我国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到期,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自动解除

4.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自动解除吗?

股权质押到期偿还债务可以约定自动解除,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股权质押手续如何办理呢
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因此,公司股东的股权办理质押过程中,须注意两点,一是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二是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二、股权质押的限制有哪些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
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三、股权质押登记有效的问题?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一般是无效的。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押股权上存在的其他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5. 质押合同到期后股权质押能自动解除吗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能约定自动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债权可以质押吗
债权可以质押。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可以质押。我国民法规定,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可以进行质押。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押贷款可以质押给银行股权么
可以。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出质。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的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效力如下:
1、合同中约定的对于所担保的债权范围的效力;
2、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
3、出质人对于出质的股权享有表决权等权利。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押合同到期后股权质押能自动解除吗

6. 办理股权质押可不可以自动解除要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可以约定自动解除,要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一、股权质押流程要怎么走
股权质押之前,要先对拟设立质权的股权进行审查,确认出质人股东权利以及其持股的状况;审查通过后,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相应的股东会决议;其次,双方可以就股权质押事项订立股权质押协议(可以是单独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协议签订后,应当去工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质押登记需要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质押协议等材料。
二、股权质押了可以转让吗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股权质押的法律依据
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
1、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3、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7. 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民法典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股权质押有期限,在工商登记的质押期限应当和主合同中约定的期限一致。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因此,根据债务人在股权质押到期后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决定是否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或将股权归还债务人,双方在拟定股权质押合同时,应该就股权质押到期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如到期后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则可约定股权质押的自动解除。若无法仍然无法偿还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行变卖等处理。
一、股权质押如何解除
质押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后,有限公司可以向股权质押登记机关申请解除股权的质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二、股权质押解除是利好还是利空呢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而最大股东股权质抻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一般来说股权质押并不一定是坏的,这是一个中性名词。必如公司在需要现金时,可向银行用股票质押贷款,用贷来的款完成项目,这本身可能是有利的。但通常公布此类消息时短期内会导致股票下跌,所以有人也把它归入利空的消息范畴。

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8.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怎么做呢

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需带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三)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四)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一、变更股权需要多长时间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股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者发起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工商局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怎么办理
1、股权出资设立登记申请书。这个是工商局提供的模板,有专门格式的。备注:出资人姓名及证照号码部分写上企业股东的名字和他的身份证号码。质权人姓名和证照号码要写担保公司的名称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
2、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这个也是工商局提供的模板。备注:要注意的是,谁办理股权质押手续,那么要把他的身份证正反复印,粘贴在上面。同时要股权出资登记申请书上出资的那个股东与担保公司法人代表共同签字盖章的。
3、股权出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这个就是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出资股东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出资的那个股东得在这两份证件上都签名并且加盖公章猜有效的。
4、质权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这个事指提供担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样的,也要签名和盖章的。
5、股东出质的股东会决议。这个需要自己编写,大致内容就是X年X月X日,XX企业就向XX银行申请XX万的流动资金贷款召开了股东会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一致同意XX将其所持XX企业的股权XX%,共计XX万元,质押给XX担保公司。然后把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出资比例,被担保金额,以表格的形式反映出来就OK了。记得股东会决议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6、股东会花名册。这个就是企业章程上的那个表格。同样的是需要全体股东签名加盖公章的。
7、反担保股权质押合同。这个是和企业股东签订的一个合同。是股权质押手续里的一部分。
8、投资承诺书。这个也是工商局提供的模板。简单。只需股东签字,盖章就行。
9、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这个也是需要的。是银行和企业签订的。我们只要拿份复印件去就OK了。记得要盖齐缝章的。这涉及到合同严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