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24-05-05 14:12

1.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连续缴满6个月就能申请办理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开户并且连续、足额汇缴,期限不低于管理中心定期公布的期限;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4、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购房首期付款金额;
5、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征信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所购买、建修住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以所购买、建修房屋作抵押担保。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2、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3、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4、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5、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6、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武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怎么办理?
1、贷款期间借款人需提前归还贷款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担保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申请,经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2、借款人在办理手续当日,应在约定扣款账户内存入提前还款扣款金额。
3、贷款逾期及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和月末不能办理提前还款。

3.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 公积金贷款 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 借款人持有合法 身份证 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具有真实 购房 行为,且除住房 商业贷款 转 住房公积金贷款 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 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 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 抵押 ,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

4.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 身份证 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 公积金贷款 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 购房 行为,且除住房 商业贷款 转 住房公积金贷款 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 抵押 ,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 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1.公积金缴存半年以上
2.之前有的房屋不能超过140平米
3 根据缴存额度和缴存比例在银行系统里算出贷款的最高年限和额度
4首套可以贷七成,不够的用商代。二套五成,利率上浮百分之十。
5第三套停贷,银行认房认贷。
不懂可以跟我私聊。

武汉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6. 武汉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包括蓝印户口或暂居证),且申贷前一年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在职职工;
3.借款申请人家庭具有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所购住房为具有完全产权的成套式住宅;
5.能够提供我行和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物;
6.借款申请人已付给卖方不低于20%的首付款;
7.同意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
8.由中介公司代办的,由中介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9.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以下贷款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3)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应附上该房屋的照片);
(4)《存量房买卖合同》(经办行直接受理客户申请的,买卖双方须在我行面签);
(5)售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交易过户前的“房屋两证”(原件及复印件);
(7)二手房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证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8)市资金中心和经办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 武汉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公积金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像小编一样还会每个月查看自己的公积金是否按时缴纳。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武汉市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贷款对象
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申请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武汉公积金如何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
武汉市公积金“认房又认贷”:“认房”是认家庭成员(父母和未满18岁的子女)名下现有房产情况,“认贷”是指认家庭成员名下的公积金贷款记录。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没有房产,也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算首套。
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小于144㎡ 的房产,再申请公积金算二套。如果家庭成员名下有面积大于144㎡ 的房产,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的计算方法和公式如下: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资料,主要有:
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银行账户、买卖合同、收入证明等。公积金如果有补缴的,需要提供单位的补缴证明,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才可以。
公积金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公积金是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的,但是需要办理委托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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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条件

8. 武汉公积金贷款流程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买房一时间付不起全款,很多人选择贷款购买。那么,武汉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呢?请您接着往下看。
申请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贷款流程
一手房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六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手房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
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
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银行初审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
第五步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第六步抵押登记、银行复审
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全套资料进行复审。
第七步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
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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