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

2024-05-08 22:25

1. 河南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全省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推进科教兴豫战略的实施;研究全省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二)组织编制全省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三)研究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四)研究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统一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科技专项经费和科技发展基金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五)研究制定应用基础研究、加速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省重大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与推广工作;指导、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和省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全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组织、指导实施;管理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七)编制和组织全省科研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八)研究全省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九)协调、指导我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制订全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批工作。(十)归口管理全省软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技术市场等工作;制定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协调全省的科普工作;促进科技咨询、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十一)研究制定推动全省非国有科技实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非国有科技实业的科技立项等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的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十二)管理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工作。(十三)指导、协调省直各部门、各市地的科技管理工作;承担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十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科技厅的主要职责

2. 河南省科技厅的介绍

河南省科技厅成立了小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花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耐火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盾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生物疫苗与诊断试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六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旨在探索建立促进产学研结合共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新机制,集成产学研资源,共同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

3.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二)牵头拟订全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五)制定推动全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省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六)负责全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八)负责全省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省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九)负责全省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省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十)制定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省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批工作。(十一)制定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省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统筹规划、指导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十二)制定全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十三)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的主要职责

4.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1]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编辑 播报

(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三)建立统一的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促进科技金融紧密结合。
(四)拟订全省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牵头组织河南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五)编制省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平台建设。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七)牵头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指导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推动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承担科技扶贫相关工作。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省科技保密工作。
(十)负责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和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相关科技人才计划。负责我省两院院士的培育和支持等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拟订科技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5. 河南省科协是什么级别

省科协是科研单位。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所以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事业单位,而是人民团体。省科协是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简称,与省科技厅等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平级的单位,均属于正厅级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科研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成立于1958年9月,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所以不是行政单位、也不是事业单位,而是人民团体。根据公务员制度规定,这个人民团体可参照埂务员法管理,因为它实际上是官办的,而且对国家建设有贡献。      省科协专任的党组书记、一般副主席一般是属于副厅级干部,但是省科协常务副主席(正厅级)兼党组书记作为党的科协负责人则是高配的那就是属于正厅级了,科协领导班子成员级别具体要根据省委或省委组织部对其级别的认定文件执行的。      省科协是省科学技术协会的简称,虽然属于一个人民群众团体,但与省科技厅等省政府的组成部门是平级的单位,均属于正厅级单位。      省科协是全省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省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省科协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市科协组成,市科协由同级学会和县级科协及基层组织组成,其组织系统横向跨越绝大部分自然科学学科和大部分产业部门,是一个具有较大覆盖面的网络型组织体系,形成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多功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群众团体。      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属于科研单位,成立于1958年9月,是中国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科教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和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2、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由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地方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地方科学技术协会由同级学会和下一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基层组织组成。      3、据2018年3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官网显示,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210个;地方科协总计3141个,其中省级科协32个,副省级、省会城市科协32个,地市级科协381个,县级科协2696个;乡镇科协(科普协会)万多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万多个、企业科协万多个、街道科协近8400多个、高校科协550个。2019年9月,经党中央批准,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将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

河南省科协是什么级别

6. 省科技厅主要负责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省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推动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三)负责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全省科普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全省科技重大专项。      (五)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省实验室建设。      (六)拟订全省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七)拟订全省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承担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拟订全省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      (九)拟订全省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指导全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协调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十)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及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负责全省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评,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十二)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省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十三)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省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福建省友谊奖的评审组织工作及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的评选推荐工作。承担福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六)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 河南省科技厅的机构职能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是主管全省科技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的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 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二)牵头拟订全省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省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河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三)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四) 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 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五) 制定推动全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 政策措施;组织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省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六) 负责全省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促进和推动全省高新技 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七)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 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八) 负责全省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省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实施全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 局、指导和监督。(九) 负责全省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省创新型科 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十)制定全省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计划;负责全省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受省政府委托,负责全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审批工作。(十一) 制定全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省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 ;统筹规划、指导全省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十二) 制定全省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十三)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科技厅的机构职能

8. 河南省科技厅的内设结构

总师办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发展计划处条件财务处基础研究处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处(河南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工作办公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农村科技处科技成果处(河南省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社会发展科技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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