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里,如何做调整出口日期?

2024-05-11 16:57

1.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里,如何做调整出口日期?

在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中,可以选择修改或删除。你在已申报数据中可以找到。
 
以上,仅供参考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里,如何做调整出口日期?

2. 关于外汇检测系统,出口日期为8月1号,收款日期为9月13号,用不用做报告?怎么做?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付款,在出口或进口之日30天内报告。
(以进、出口日期为准)
例:8月1日进口,已有报关单,预计11月1日付款,要在系统中登记。
    8月1日出口,已出口货物,预计11月1日收款,要在系统中登记。
 
不用报告!

3.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预收货款
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
于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在9月1日-9月30日区间内。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
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
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11月29日之后能结束的。我公司需要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在外汇管理局网站延期收汇报告新增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4. 外汇管理平台怎么新增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
于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在9月1日-9月30日区间内。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
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
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11月29日之后能结束的。我公司需要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在外汇管理局网站延期收汇报告新增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5. 外汇管理监测系统(企业版)里面的申报单号是怎么来的?

下面是我个人在使用外汇管理应用网上服务平台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中总结的使用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
1、监测系统由外汇局统一设置系统管理员管理员进系统后必须设置操作员方可操作
2、电子操作员设置
3、登录系统管理员后,换操作员操作需注销系统管理员,重新换做操作员。原设置两操作员权限一致
4、进入网上服务平台登陆界面需输入企业代码、用户名、密码(注意大小写)确定后进入外汇监测系统
5、操作员进入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选择相应要填写的菜单)
6、外汇局实行监测系统后,不在需要核销单出口前到网上进行备案,但是仍需结汇、赋税
7、监测系统中申报单号、币种、出口/进口合同号不需自己录入,由报送海关、银行自动生成
8、预计出/进口日期是公司出口该批货物大约估计什么时候能进/出口,需要填写参照合同会签装货和到货日期
9、报告金额是你的预收/预付货款的币种、金额实际
10、报关单签发日即出口报关日
11、公司在收到预收款超过预计出口日90天未出口,且无正当理由,外汇局将责令退回预收款
12、做好提款登记后,1-3天将会在电子口岸可收汇余额里产生一个预收款可收汇余额,只有产生这个余额才能到银行结汇
13、值得注意的是,在检测系统里面登记预出口日期,尽量把日期误差写小点,有利于公司到银行尽快结汇
14、进出口核销改革后,出口操作流程不变,只是取消核销单,多了外汇监测系统,目的在于取消纸质单证后出口不在需要备案、核销直接改由外汇局检测,省事了
15、检测系统报告内容:(我们公司默认为A类企业,若被外汇局处罚可能会降级B类、C类企业)
A类企业报告:30天以上的预付预收,90天以上的延期收汇、付汇,
90天以上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汇等贸易融资

外汇管理监测系统(企业版)里面的申报单号是怎么来的?

6.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里做了出口收汇延期报告,货款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到如何在应用平台里做调整?

1)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菜单。
2) 选择“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延期收款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
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
3)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
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系统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
a) 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
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
b) 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输出查
询结果。
c) 输入合同号时,系统忽略收汇日期查询条件,按照合同号进行查询并输出查询结果。
4) 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
5) 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系统自动新增一行列表,点击预计收款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
可以选择需报告的预计收款日期,关联关系类型,点击报告金额输入框可以输入需报告的出口
金额。
6) 如有多条报告记录,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继续录入。输入完成后,如需删除,可
以勾选一条或多条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您确认删除吗?”,
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框“确定要提交这些数据吗?”,
点击页面右下角【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报告新增成功!”。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
可以实现页面关闭。
1.1.2.1.3 操作注意事项
1) 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
b) 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30 天。
c) 合同号精确查询。
2) 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预计收款日期不能早于出口日期。
b) 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
c) 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
3) 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4) 已进行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得进行贸易信贷报告。
5) 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
笔出口数据的最大可报告金额。
6) 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

7. 预收货款调整,预计出口日期必须与实际出口日期吻合吗?还有可不可以在报关后做调整呢?

江苏苏州这边是对于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30天)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向外管局监测系统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相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信息等。
预计出口日期和实际出口日期只要在当月(如都是10月份)中就不用调整的;如果隔月的话就用调整了。

预收货款调整,预计出口日期必须与实际出口日期吻合吗?还有可不可以在报关后做调整呢?

8. 外贸监测系统里面的调整后出口额和调整后收汇额什么意思,是在企业信息管理--基础业务数据里面的

调整后的出口额是指企业当期出口额减去办理延期报告的不在当月收汇的金额,加上预收款报关,在当期收汇的金额,加上特殊登记报告出口额后的数据。比如可能企业本月出口了20w,但是延收了18w,那么调整后出口额就是2w。!
    
    “调整后收汇额”是根据报告调整的金额来计算。比如2月预收款报告预计出口日期在3月份的业务共有100万,此100万纳入3月核查总量,但企业在3月时实际出口90万,10万进行预收款报告调整到4月出口,则3月实际上纳入总量核查的金额为100-10,此金额会显示在“调整后收汇额”此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