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2024-05-13 04:28

1.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共同到内地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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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婚姻登记条例》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2. 和台湾人离婚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随着我们国家两岸关系的不断改善,很多大陆公民会和台湾或者澳门,香港同胞去办理结婚登记,成为一对合法的夫妻。有些时候,在婚后可能感觉双方不合适,因此想要离婚。很多人便会问,和台湾人办理离婚手续应该怎么进行呢?下面就由小编来为您具体阐述。
首先,如果是大陆公民要和台湾配偶进行离婚时,那么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公民需要提交一些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者证明,还有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以及结婚证等等。另一方则需要准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居证件,其次,还需要提供台湾地区的居住的身份证和出入境证件,还有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证等等。如果双方能够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上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准备好离婚协议书之后,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双方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提交相关资料证明登记离婚。
其次,如果双方当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申请诉讼离婚。在此过程当中,你也可以去咨询民事诉讼的律师,帮助你解决相关问题。当事人可以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并且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信息必须一致。如果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样,那么可以在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总而言之,在与台湾同胞进行离婚时,也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在此过程当中无视法律的存在。除此之外,我也希望两个人能够认真考虑之后再下决定,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双方真的走不下去,那么离婚便是最好的选择。

3.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你好,若有一方是台湾居民,一方是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均为内地居民,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选择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可以根据下列实际情形选择管辖法院。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被告住所地的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下落不明的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4)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可通过被告的居住证、暂住证等文件证明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3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4条: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5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16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17条: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4. 跟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离婚需要出具中国公民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台湾居民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5.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信息以及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要根据具体程序来定,但是所标财产20万以上的部分要按照0.5%进行收取的,通常法院的审判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判决书真正的生效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摘要】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提问】
您好,我是您的咨询律师【回答】
内地居民同台湾居民自愿离婚的,双方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回答】
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后,应核实相关事项;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30天内,双方应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书。【回答】
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本人身份证,对方身份信息以及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立案,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要根据具体程序来定,但是所标财产20万以上的部分要按照0.5%进行收取的,通常法院的审判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判决书真正的生效之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回答】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6. 和台湾人在大陆如何办理离婚

法律分析:
1、受理地点: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2、适用范围:仅适用双方在大陆进行结婚登记的情况且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3、应提交文件:1)台湾居民一方:台胞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2)大陆居民一方:户口本;身份证;2寸单人照片3张;结婚证;3)其他:离婚协议书3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7.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共同到内地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扩展资料
程序: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婚姻登记条例》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8.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

共同到内地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摘要】
和台湾人离婚怎么办离婚手续【提问】
您好,我们是律临的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共同到内地户口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