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在工会账做在什么科目

2024-05-08 21:31

1.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在工会账做在什么科目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属于代收款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中 。
收取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互助医疗保险
付出时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互助医疗保险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付款”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月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暂收的结存现金。本账户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户。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而企业经常发生的应付供货单位的货款,则是在“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科目中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其他应付款

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在工会账做在什么科目

2.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内容

你说的应该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的《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原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该组织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以在职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2011年版)的详细内容是:为缓解职工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家庭经济困难,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工互助保障办法》,制定《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第一条本计划的基本内容参加本计划的会员,在互助保障期内因意外伤害导致会员身体永久伤残时,会员按照本办法规定享有领取一定金额的互助金,用于缓解身体伤残以及由此造成职工收入降低,治疗费用支出增加导致的经济困难。第二条参加本计划的条件和办法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身体7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在职职工,都可以通过会员所在单位的工会统一组织集体申请参加本计划。并且在同一单位参加本计划的职工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的50%,参保职工少于30人的单位必须100%参加(参保单位须提供104表)。第三条参加本计划的规定1、参加本计划的保障期为一年。2、会员交纳的互助费是用于对会员的互助互济活动,互助保障期满后,会员不论是否享受领取互助金的权利,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再退还。3、互助费的标准分为四个不同档次,分别为26元、50元、74元、100元。为保证会员权益的公平性,对从事井下采矿、隧道施工、高空作业、山地地质勘探考察、海上勘探考察、境外劳务输出等高危险行业的职工,参加本计划在享受领取互助金的同等权益时,交纳互助费的档次标准相应地调整为32元、62元、93元、124元。参加本计划的职工属于上述所列的高危险行业的必须事先声明,否则在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永久伤残时,将按照实际交纳互助费与应交纳互助费的比例领取各项互助金。按照不同档次交纳互助费享受领取互助金的限额详见附表。第四条参加本计划的待遇1、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永久伤残时,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①、按照不同伤残程度(详见《伤残等级分类支付互助金标准》)可以领取身体伤残互助金。如会员所受伤残程度比较严重,以180天时的治疗状况及身体伤残状况领取伤残互助金。②、会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可以根据参加本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纳档次和首次住院连续治疗的时间,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按日领取生活补助互助金,最高不超过180天。③、会员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的,可以根据参加本计划时选择的互助费交纳档次和首次住院连续治疗的时间,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不同金额按日领取住院补助互助金,最高不超过180天。住院时间按照医疗机构提供的首次入院、出院记录核定。2、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按照所选交费档次对应的金额其家属一次性领取身故和丧葬互助金。伤残互助金和身故丧葬互助金不能兼领兼得。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故,或者经抢救无效后在180天内身故,符合本条第②、③项规定的可以领取相应的互助金。3、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永久性伤残,按伤残等级领取第一款规定的①、②、③项互助金(详见附表),最多不超过缴纳互助费档次的最高限额。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身故或伤残,会员不享受第四条规定的互助金:1、由于疾病导致身故或残疾;2、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违法、犯罪行为等不可保的意外伤害;3、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4、由于战争、军事行动、地震、自然灾害和放射性物质泄漏;5、其他非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或伤残。6、参保时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第六条互助金的受益人1、第四条1中规定的前三项互助金由会员本人领取。2、第四条2中规定的互助金由会员直系亲属或会员在参加本计划时指定的受益人领取。第七条互助金的申领手续在互助保障期内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会员本人、直系亲属、所在单位工会本计划的经办人员必须在3日内通知办事处以便进行核对。会员本人、直系亲属通过会员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以证明其伤害程度:1、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出险调查报告书(附件二);2、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以及由被保障人或其直系亲属签名的互助金领取书面申请(附件三);3、被保障人身份证的复印件;4、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应提交户籍管理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5、会员因发生意外伤害造成伤残或者永久性丧失部分身体机能,应在结束治疗后,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伤残鉴定机构或者执法部门指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诊断证明。如果自遭受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治疗仍未结束,则按180天时的治疗情况,确定会员伤残程度。6.办事处为证明伤害情况需要由被保障人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其他规定事项1、自会员发生意外伤害之日起,会员或直系亲属应在一年内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逾期办事处不再受理会员提出的互助金申领工作。2、本计划“意外伤害”是指:突然的、非本意的、有外来致害物而使会员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3、对本计划执行中有关内容发生争议,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4、本计划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参加本计划,职工个人是需要交纳一定费用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是一种工会行为,不等同。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而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是自愿的,用于职工间的互助。工会职工医疗互助金一般来说是个人缴费,一般是一年收一次,具体金额可能因地方而不同。我们这里是第一年72元,以后每年50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4. 工会互助保险是什么

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资金以职工个人筹集为主的,群众性互济性质的保险,是在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待遇之外,对职工发生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是从待遇上对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
 
 会员权利
 
 1、享受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待遇;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及有关活动;
 
 4、监督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失职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
 
 会员义务
 
 1、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
 
 2、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
 
 3、遵守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遵纪守法,热爱并维护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事业。
 
 资金来源
 
 1、会员个人缴费;
 
 2、行政扶助;
 
 3、总工会(经济事业收入)资助;
 
 4、基金的利息;
 
 5、社会捐赠;
 
 6、其它。

5. 职工互助会保险的会计分录

单位交纳职工互助会保险的会计分录是管理费用-福利费,还是管理费用-社保?----职工互助会保险属于职工的个人支出,应向个人收回,如果你单位不向职工收回面由单位承担的话,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并与当月工资薪金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呢?--- 计入管理费用--退休支出。

职工互助会保险的会计分录

6.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

亲您好,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即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摘要】
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提问】
亲您好,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即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回答】
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资金以职工个人筹集为主的,群众性互济性质的保险,是在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待遇之外,对职工发生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是从待遇上对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回答】
会员权利1、享受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待遇;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3、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及有关活动;4、监督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失职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会员义务1、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2、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3、遵守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4、遵纪守法,热爱并维护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事业。资金来源1、会员个人缴费;2、行政扶助;3、总工会(经济事业收入)资助;4、基金的利息;5、社会捐赠;6、其它。【回答】

7. 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在工会工作中的作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工会经费可以为职工上缴互助保险。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职工互助保险: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所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险,是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从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为出发点,把做好职工互助保险工作作为“送温暖工程”的一个重要载体,旨在努力提高职工抵御风险的能力,现已成为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我校开办的职工互助保险有2个险种,可自由选择参保。一、安康储金式保险:1、保险期限为1年。2、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伤害可获得保险储金5倍的最高为5万元的赔付。3、到期返本、分红。分红比率随国家金融政策变化而调整,目前年分红比率为2%。二、女工特殊疾病保险(保费式保险)1、保险期为3年。2、保险金30元,保险赔付1万元。3、保险责任为四种原发性疾病,即: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宫体癌。参加职工保险有以下好处:1、安全无风险。由于工会组织做保障,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是其它保险业所不能比拟的。2、赔付及时、信誉度高。职工遭受意外伤害,由工会代为索赔,使投保职工可及时得到经济补偿。3、一举两得,收益显著。储金式保险到期返本,并能得到高于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的分红,还附带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费式保险属于低投入,高保障。职工安康互助合作保险计划第一条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年满18周岁,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均可通过校工会向本会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集体投保《职工安康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第二条本计划的保险期限为1年。期满后可办理续转手续。第三条投保本计划的被保险人,每交纳保险储金1000元,最高可以获得保险储金五倍的经济保障。缴纳保险储金最低限为一千元。最高限为一万元。每名被保险人投保本计划的最高保险金额为5万元。

职工互助合作保险在工会工作中的作用

8. 工会互助保险

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的,资金以职工个人筹集为主的,群众性互济性质的保险,是在国家法定社会保险待遇之外,对职工发生生、老、病、死、伤、残或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是从待遇上对国家法定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
 
 会员权利
 
 1、享受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待遇;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3、参加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及有关活动;
 
 4、监督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优秀的工作人员和失职人员提出奖惩的建议。
 
 会员义务
 
 1、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
 
 2、按有关规定缴纳保险费;
 
 3、遵守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的章程,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4、遵纪守法,热爱并维护总工会职工互助保险事业。
 
 资金来源
 
 1、会员个人缴费;
 
 2、行政扶助;
 
 3、总工会(经济事业收入)资助;
 
 4、基金的利息;
 
 5、社会捐赠;
 
 6、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