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密岗位?

2024-05-04 21:05

1. 什么是涉密岗位?

涉密职位又称涉密岗位,是国家保密局和省保密局核准备案的保密要害部门和要害岗位。
涉密人员应当掌握保密知识技能,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密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我国的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涉密信息也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涉密信息使用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
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单位内部的保密、商业秘密、信息化、业务工作、密码、保卫和人事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合作、统筹实施,才能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岗人员保密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涉密载体;
4、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5、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6、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7、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绩责任和法律后果。
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内容主要包括:
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2、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3、已全部清退不应由个人持有的各类涉密载体;
4、未经原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原单位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
5、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服从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管;
6、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什么是涉密岗位?

2. 涉密岗位是指

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
一、涉密岗位
一般认为,涉密岗位是指机关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根据涉密程序,即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等级、数量、时效等不同,涉密岗位也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类。

二、涉密人员的任职条件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体来说,涉密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诚实可靠,品行端正; 
4、具有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关于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的规定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涉密人员的脱密期应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

3. 什么是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一般情况下指凡因工作需要,合法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都应属于涉密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五条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三级:
1、核心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
核心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害的人员。
  范围包括:
a。参与国防重大方针、政策、规划制定的主要领导干部和专家;
b。集团公司确认的知密度高的专家;
c。绝密级军工项目、工程的总指挥、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总质量师、总体主任设计师和承担总体建造任务企业的主要领导(含技术领导);
d。
  密码(商用密码除外)方案设计人员;
e。其他重要人员。

2、重点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
重点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以及除核心涉密人员外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员。

什么是涉密人员?

4. 什么是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既是保密工作主体和保密责任主体,又是保密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涉密人员的保密管理涉及任免权限、处分权限、奖励权限及惩处权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各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综合性、系统性保密防范与管理。



一、健全涉密人员管理机制



保密工作的诸多因素中,人的因素始终是第一位的。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任何时候都是保密部门、机构和保密干部监管职责的重中之重。针对机关、单位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特点,积极依靠、调动和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部门聚力的管理机制,是加强涉密人员监管的根本途径。当前,应着力打通4条监管线。



01 着力打通人事任用监管线



受干部人事任免权限制约,涉密人员的保密监管职责有相当一部分由组织人事部门或机构承担,包括对涉密人员的任用审查、考察、任免、组织处理等职责。打通涉密人员任用监管线,把好任用监管关口,是涉密人员监管的首要环节。保密部门、保密工作机构要分别与组织部门、干部人事工作机构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监管方面的分工协作,明确涉密人员监管职责,督促组织人事部门和机构切实把涉密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审查、提拔任用考察、日常组织监督、违规行为处理等监管与涉密人员履行岗位保密职责监管密切结合,把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涉密人员考察任用的一项基本条件,落实保密监管职责。



02着力打通目标考核监管线



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并将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落实好这项制度,既是保密部门、保密工作机构的责任,也是综合考评部门、考评机构的责任。保密部门、保密工作机构要加强与考评部门、考评机构的沟通联系,解决好“纳入”考评考核机制以及“纳入”的方式方法问题,明确各自在涉密人员考核监督方面所担负的职责,加强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增强考核监管能力和效率。



03着力打通执纪问责监管线



执纪问责是维护党纪、政纪、法纪的兜底手段。执纪问责自然包含对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纪行为的查处。根据人事处分权限对涉密人员在保密工作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一般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决定,保密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具有行政调查权和建议权。这也表明,对涉密人员保密方面的执纪问责监管,保密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虽然有监督和管理职责,但最终落实,还要靠任免机关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才能实现。因此,加强保密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保密工作机构与相关主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对涉密人员保密违法违纪行为协查联防监管机制,是维护保密法纪权威、规范涉密人员保密行为、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04着力打通外部审查监管线



涉密人员入职前行为表现以及入职后不在机关、单位监督视线内的行为表现,是保密部门、机构保密监管的“盲区”。因此,涉密人员任用前保密审查以及八小时工作制以外时间保密行为监管,包括手机使用、互联网行为监管等,还要依靠外部行政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才能实现。畅通涉密人员保密行为外部监管线,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可或缺。保密部门要与党委国安办、网信办、公安、国家安全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保密防范监控分工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增强发现、查处、防范和纠正涉密人员违法泄密的能力,形成对涉密人员保密行为的全天候、全方位监管的高压态势。



二、实现涉密人员审查常态化



涉密人员的保密素质决定着国家秘密安全,决定着保密工作的成败。对涉密岗位任用、聘用人员上岗前进行保密审查,保证涉密人员可靠、可信、可用,是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重要措施。2015年国家保密局等八部委有关涉密人员管理意见下发后,全国开展了对涉密岗位、涉密人员的集中确定和审查,但如何实现涉密人员任用审查常态化,仍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在这方面,应当着重解决以下3个方面问题。



01由形式性审查向实质性审查的转变



目前所实行的涉密人员任前审查,由于缺少行为轨迹调查、具体量化指标和综合评价标准,只能算是形式性审查,离实质性审查还有不小差距。要改变这种现状,最需要解决的是按照可靠、可信、可用原则,建立健全实质性审查项目、审查途径、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对被审查人员之前所经历单位、所在社区的行为表现有一个全面了解和综合分析评价,切实把哪些不适宜在涉密岗位任职的人员淘汰出去,体现保密审查的严肃性。



02由填表式审查向条件式审查的转变



对涉密人员任用审查,不应是以个人填表为主,应是以组织审查结论为主,而组织审查结论则应以涉密岗位任职条件为依据。如果涉密岗位任职条件过于笼统虚化、没有实质性内容和具体量化标准及评价标准,审查结果就会失真。实现由填表式审查向条件式审查的转变,就要抓住任职条件这一根本症结,重点解决好涉密岗位任职条件的具体量化标准和评价标准,特别是将那些关系忠诚度、信任度的指标具体化,将不适宜在涉密岗位任职的不良嗜好和不良行为具体化,建立审查负面清单,使审查依据更科学、具体,更有针对性。



03由一般化审查向差异化审查的转变



涉密岗位有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和一般涉密岗位之分,不同涉密岗位的任职条件也有所区别。目前的涉密人员任职审查,不同涉密岗位都是同一审查内容,缺乏涉密岗位的差异化设计,体现不了不同涉密岗位的不同要求,包含不了核心涉密岗位及重要涉密岗位的特殊性。因此,不同的涉密岗位,既要有一般任职条件和标准,又要有特殊任职条件和标准,涉密程度高的岗位,任职条件和标准就应越高。鉴于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一般涉密人员在保密工作中所处的地位作用不同和所担负的保密责任不同,按照突出重点原则,应当对核心涉密岗位、重要涉密岗位的任职条件和标准分别作出更加严格的补充规定,真正体现差异化审查原则,切实把好核心涉密人员和重要涉密人员入门关。



三、完善涉密人员日常监督



涉密人员保密行为的监管,关键在日常,重点在养成,核心在规范。蚁穴不除、可以毁堤,小错不究、可铸大错。涉密人员保密行为的规范,必须从点滴抓起,靠日常约束养成。健全完善涉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严格涉密人员日常行为监管措施,是规范涉密人员保密行为的基本保证。



01 加强涉密人员保密行为养成教育



涉密人员日常工作中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可能关系和影响到国家秘密的安全,任何一种违法违规行为哪怕是不经意的过失行为,都会危害到国家秘密安全。因此,涉密人员的保密行为容不得半点闪失。为防范违法泄密行为特别是过失泄密行为的发生,要重点加强涉密人员保密行为的养成教育,通过经常性的保密常识和保密意识教育,伴之以保密检查以查促教作用的发挥,使保密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形成涉密人员的保密自觉。



02建立涉密人员违规行为记载制度



对涉密人员保密行为的监管,关键要体现在日常上。保密检查虽然是一种十分有效的监督形式,但毕竟不能天天搞检查,每次检查间隔往往成为保密监督的空档期,而且检查空档期出现的违规行为并不一定为保密检查所发现,久而久之,容易使涉密人员对违规行为产生侥幸心理,不顾反复强调仍然我行我素、投机取巧、明知故犯。故而,对涉密人员保密行为的监督,要在经常性保密检查的基础上,将监管线前移,把监管重点落到日常行为监督上,使保密行为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总结以往对涉密人员监管的经验教训,加强和完善涉密人员日常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措施,就是把保密自查自评和保密责任制年度考评考核的目标任务分解到日常管理措施之中,建立涉密人员违规行为日常监督记载制度,并根据违规行为所产生的泄密风险的大小,设定违规行为发生次数量化处分标准,将日常监督记载职责落实到机关、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身上,形成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机制,实现日常监督、检查监督、自查自评监督和年度考评考核监督的有机统一。



03严格涉密人员保密责任考评考核



根据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级机关、单位已经将涉密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了年度综合考评考核,目前需要做的是,如何防止对涉密人员的考核指标虚化、过场化问题,把是否发生泄密案件作为涉密人员考核评价的唯一标准转变为综合性考核评价标准,将涉密人员的日常违规行为记载纳入考核评价内容,使考评考核结果能够反映涉密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的真实情况,促使涉密人员抛弃侥幸心理,注重日常保密行为养成,自觉遵守保密行为规范,切实履行好保密责任和义务。



四、优化保密考核结果应用



保密工作要受到重视,就必须纳入综合考评考核内容,并在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中占有一席之地。保密工作责任制作为保密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对涉密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责任制履行情况考核结果的应用,对于加强涉密人员监督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01 要充分用好考核权



保密工作的考评考核,与其他工作的考评考核有所不同,其他工作重在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密工作则重在国家秘密安全程度。也就是说,保密工作的考评考核,既要重视结果,更要重视过程;既要考量是否发生泄密,更要考量保密工作责任制是否落实。因而,保密工作之于综合考评考核,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纳入”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考评考核应当由保密部门和保密工作机构单独组织实施,并将考评考核结果提交给综合考评部门,再由综合考评部门纳入综合评分。



02要充分用好建议权



保密部门、保密工作机构和保密干部在保密工作责任制考评考核结果应用中,应当善于用好用实建议权,在向综合考评部门提交考评考核结果时,同时提供对结果应用的相关建议,对于不履行或者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力的机关、单位及其人员,提出降低评比等级、岗位职位调整、暂缓提拔使用等组织处理意见和建议,对严重违法泄密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和取消考评资格的建议。



03要充分用好监督权



保密部门、保密工作机构和保密干部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保密工作责任制考评考核结果应用的监督,发现和纠正考评考核结果应用不当问题,对于存在的该处分的不处分、该降低等级的不降低、该组织处理的不处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力仍被评为优秀或称职、发生严重违规和泄密问题的照常提拔重用等严重问题,应当采取相应行政措施或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纠正。

5. 什么是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分类,是指将在不同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目前,对涉密人员的分类主要依据涉密岗位的不同进行。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

什么是涉密人员?

6. 什么是涉密人员?

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营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工作的人员。
 
2、涉密人员分为哪几类?
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
 
3、涉密人员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具体来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忠诚可靠;具备涉密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涉密人员上岗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4个学时),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5、涉密人员离岗、离职主要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应当及时清退个人持有和使用的涉密载体及涉密信息设备,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脱密期管理等。
 
6、涉密人员脱密期为多长?
涉密人员脱密期,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年至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年至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年至2年。对特殊的高知密度人员,可以依法设定超过上述期限的脱密期。
 
7、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由哪些单位负责?
涉密人员离岗(离开涉密工作岗位,未离开本机关、本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本机关、本单位负责。涉密人员离开原涉密单位,调入其他国家机关和涉密单位的,脱密期管理由调入单位负责;属于其他情况的,由原涉密单位、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
 
8、涉密人员应当报告哪些重大事项?
涉密人员需报告的重大事项主要有:发生泄密或者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发现针对本人渗透、策反行为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及非亲属人员资助的;与境外人员结婚的;配偶、子女获得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其他可能影响国家秘密安全的个人情况。
 


7. 涉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概括起来包括以下方面:?

  a.制作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以下简称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制作密件、密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严禁将密件、密品委托给私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户制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须按照相关的定密规定和保密期限、密级标定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做出标识,报保密管理部门后,由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和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底片、废品等,凡需保存的,必须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样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密件、密品规定及时销毁。?

  b.收发、传递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收发密件、密品都必须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分发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传递、运输密件、密品必须交由专门的部门(如机要通信、机要交通部门等),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自己传递、运输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邮寄、携运密件、密品时必须通过外交信使传递或按有关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规定办理。?

  c.使用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使用密件、密品要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办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密件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传阅密件应有登记手续,不得由传阅人直接横传给他人,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传达密件内容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必须对听传达的人员规定保密纪律,对是否可以记录、录音、录像应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时,应当持有效证件,履行借用手续,用毕后及时归还。?

  d.复制、摘抄、汇编密件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复制密件必须经制发机关批准。非机要部门不得复印密码电报。禁止在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营业单位复制密件。复印密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制密件或者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汇编国家秘密文件,需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e.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处于有效的安全保障之下。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期间,不得办理无关事宜,不得进入商店、娱乐等不利于保密管理的公共场所。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携带密件、密品,确需携带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禁擅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采取周密的能保证安全的保护措施。?

  f.保存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严禁个人私自保存密件、密品。保存密件、密品必须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及设备。应当归档的密件,要按照《档案法》规定及时立卷归档或移交档案部门保存。?

  g.销毁密件、密品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销毁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销毁时应确保密件、密品的内容无法还原。以电磁方式记录国家秘密内容的密件、密品,应当彻底销毁,必要时应采取覆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销毁。销毁密件、密品应有有关人员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禁止将密件、密品作废品出售。销毁大宗密件、密品必须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

  h.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应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会议文件的分发必须登记。会议结束时,要对与会人员住所进行清查,以防文件丢失。会议允许与会者带回的密件,必须及时交单位保管。?

  i.对外提供信息、投寄稿件、著书时,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承办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秘密信息及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无法回避时,应向新闻出版单位采编人员申明,要求不得将涉密内容编入新闻稿内。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中。?

  j.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雅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军事禁区

涉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8. 核心涉密岗位是指

核心涉密岗位是指机关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根据涉密程序,即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范围、等级、数量、时效等不同,涉密岗位也分为核心、重要和一般三类。
涉密岗位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确定。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岗位的特点,结合本机关本单位的涉密范围和工作实际,确定涉密岗位,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类涉密岗位:
1、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
2、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
3、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