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4-05-12 05:47

1. 什么是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

什么是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采取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 我们知道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发起募集

首先,《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是发起或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二,但是根据,证券法和首发管理办法里规定的IPO的条件都是公司已存续三年以上,即早已设立。也就是说,一般来说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是持续经营3年(创业板公司除外)的股份有限公司(注意上市前已是股份有限公司),
    所以所以募集设立这个道路实际上被堵上了。但是理论上仍有可能存在,因为规定中留了一个口子: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综之,回到你的问题,现在国内的大部份上市公司基本属于发起设立的~

3. 论述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必须完成什么法定义务

  《公司法》对发起人的义务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论述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必须完成什么法定义务

4.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
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2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应在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缴纳全部股款或者依法办理其抵作股款的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35%, 其余股份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募集。      3      、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当在      30 日内召开有认股人组成的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出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 30 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二、募集设立含义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计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三、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以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备文件。招股说明书只有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才能予以公告。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如下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日期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未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根据募股申请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批准;对已作出的批准,事后发现不合规定的,应当予以撤销。      (5)公开募股。发起人获准募股后,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股数缴纳股款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6)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缴清股款并验资完毕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于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内通知或公告会议日期。会议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的职权为: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7)申请设立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并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是发行股份中的部分,而非全部,如果已经是认购发行的全部股份,那就是发起设立了,募集设立除了认购部分,其他是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流程一般涉及到七个步骤,最后要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方可最终确认。以上就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的解答。

5. 论述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必须完成什么法定义务

 论述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必须完成什么法定义务  《公司法》对发起人的义务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七十九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十四条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需要一次性缴纳股款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也就是说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实际缴纳了多少钱,就是多少股本,没有认缴出资的概念,不存在分期还是一次性缴足的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如果没有募足,发起人或证券公司可以购买吗?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认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要求发起认返还。发起人一般是在公开发行前事先确认购买的,因此不存在事后购买的问题,而证券公司若是承销商的话,是可以购买未发行出去的剩余部分的。若发起人要超额认购,必须满足公开发行部分千人千股的最低标准。
  1: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_________组成。  A B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由谁选举  由全体股东召开大会共同决定董事会  具体在公司法中有规定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多少比例?  35% 1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不得低于( )  200万
  如果是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出资必须是货币出资吗  不是的。  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一种是发起设立,另一种是募集设立,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发起人必须认缴全部出资,而后者,即募集设立的,发起人不必缴纳全部出资,其余部分可以私募或公募,但必须实缴,募集的资金必须是货币资金,但发起人可以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比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机器房屋等等。
  募集设立发起人是不是至少认购公司的35%股份  没有这个硬性规定,只是认购比例多一点可以保障自己的控股地位。
  
  
  是的,至少要35%股份,因为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发起人认购股份。在募集设立中,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后,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要文件。招股说明书只有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才能予以公告。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送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论述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必须完成什么法定义务

6. 对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哪些要求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7.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异同

亲。您好,让亲久等了!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公司成立的时候,认购公司应当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具体来说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有:1、发起人只要认可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要求每个发起人都有雄厚的资金;2、只有发起人才能认购公司应该发行的全部股份;3、募集的发起人只需要投入较少的资金,就可以从社会上筹集更多的资金;4、设立公司可以迅速筹集到更多的资金。【摘要】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异同【提问】
亲。您好,让亲久等了!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公司成立的时候,认购公司应当发行股份的人不仅有发起人,还有发起人以外的投资者。具体来说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区别有:1、发起人只要认可股份,就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要求每个发起人都有雄厚的资金;2、只有发起人才能认购公司应该发行的全部股份;3、募集的发起人只需要投入较少的资金,就可以从社会上筹集更多的资金;4、设立公司可以迅速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回答】

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的异同

8. 论述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发起人必须完成什么法定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主要义务如下:
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七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