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吗

2024-05-06 16:05

1.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吗

A.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对于公司享有民法上规定的债权人的所有权利B.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不问公司是否有盈利,对公司享有按照约定给付利息的请求权C.公司债券到了约定期限,公司必须偿还债券本金D.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人获得清偿的权利针对同一个公司而言,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是该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债券的人是该公司的债主。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要说关系的话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负责。股东享有分享公司收益的权利,债权人没有,但债权人享有在股东分红之前优先受偿的权利。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吗

2. 企业持有的股票是债权吗?

【解答】
购入的股票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
 
注意股票和债券的区别:
(知识普及)
相同点:
股票与债券都是有价证券,是证券市场上的两大主要金融工具。两者同在一级市场上发行,又同在二级市场上转让流通。对投资者来说,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募集资本的融资手段。由此可见,两者实质上都是资本证券。从动态上看,股票的收益率和价格与债券的利率和价格互相影响,往往在证券市场上发生同向运动,即一个上升另一个也上升,反之亦然,但升降幅度不见得一致。这些,就是股票和债券的联系。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有价证券,都可以作为筹资的手段和投资工具。
 
 
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  
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2.收益稳定性不同  
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随股份公司的盈利情况变动而变动,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无盈利不得。  

3.保本能力不同  
从本金方面看,债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说连本带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债一样。股票则无到期之说。股票本金一旦交给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远归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产,还要看公司剩余资产清盘状况,那时甚至连本金都会蚀尽,小股东特别有此可能。  

4.经济利益关系不同  
上述本利情况表明,债券和股票实质上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有价证券。二者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利益关系。债券所表示的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债权,而股票所表示的则是对公司的所有权。权属关系不同,就决定了债券持有者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则有权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5.风险性不同  
债券只是一般的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比股票较低,股票不仅是投资对象,更是金融市场上的主要投资对象,其交易转让的周转率高,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可以暴涨暴跌,安全性低,风险大,但却又能获得很高的预期收入,因而能够吸引不少人投进股票交易中来。 

另外,在公司交纳所得税时,公司债券的利息已作为费用从收益中减除,在所得税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属于净收益的分配,不属于费用,在所得税后列支。这一点对公司的筹资决策影响较大,在决定要发行股票或发行债券时,常以此作为选择的决定性因素。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股票的特性:第一,股票具有不可返递性。股票一经售出,不可再退回公司,不能再要求退还股金。第二,股票具有风险性。投资于股票能否获得预期收入,要看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股票交易市场上的行情,而这都不是确定的,变化极大,必须准备承担风险。第三,股票市场价格即股市具有波动性。影响股市波动的因素多种多样,有公司内的,也有公司外的;有经营性的,也有非经营性的;有经济的,也有政治的;有国内的,也有国际的;等等。这些因素变化频繁,引起股市不断波动。第四,股票具有极大的投机性。股票的风险性越大,市场价格越波动,就越有利于投机。投机有破坏性,但也加快了资本流动,加速了资本集中,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了社会总供给,对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

3.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吗?

A.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对于公司享有民法上规定的债权人的所有权利B.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不问公司是否有盈利,对公司享有按照约定给付利息的请求权C.公司债券到了约定期限,公司必须偿还债券本金D.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人获得清偿的权利针对同一个公司而言,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是该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债券的人是该公司的债主。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要说关系的话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负责。股东享有分享公司收益的权利,债权人没有,但债权人享有在股东分红之前优先受偿的权利。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吗?

4.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就是公司的债权人对吗?

A.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对于公司享有民法上规定的债权人的所有权利B.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不问公司是否有盈利,对公司享有按照约定给付利息的请求权C.公司债券到了约定期限,公司必须偿还债券本金D.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享有优先于股票持有人获得清偿的权利针对同一个公司而言,持有该公司股票的人是该公司的股东,持有该公司债券的人是该公司的债主。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要说关系的话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负责。股东享有分享公司收益的权利,债权人没有,但债权人享有在股东分红之前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上便是律师根据当前的法律总结出来的问题答案,您清楚了吗?

5. 那些买企业股票的人是债权人

亲,准确来说,那些买企业股票的人不是债权人,而是投资人
买企业债券的人,才是该公司的债权人,因为债券到期后必须连本带息归还给买债券的人;
而股票并没有固定的利息,也没有时间限制,购买股票后,买股票的人就是该公司的投资人 ,公司赚钱了就可以得到现金红利——就是俗称的分红;同时公司亏损了,也要承担【摘要】
那些买企业股票的人是债权人【提问】
亲,准确来说,那些买企业股票的人不是债权人,而是投资人
买企业债券的人,才是该公司的债权人,因为债券到期后必须连本带息归还给买债券的人;
而股票并没有固定的利息,也没有时间限制,购买股票后,买股票的人就是该公司的投资人 ,公司赚钱了就可以得到现金红利——就是俗称的分红;同时公司亏损了,也要承担【回答】

那些买企业股票的人是债权人

6. 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定义是什么

一、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利息支付请求权。债券利率、利息支付方式以及期限,都由债券发行契约来确定。
2.偿还本金请求权。偿还本金的期限和方法,由债券发行契约来确定。
二、债券持有人的权益保护
公司债是一种通过整体、批量的发行方式形成的集团债务,具有债权人众多、但内容单一、规范等特点。债权的分散性和利益的相同性,以及债权债务关系的非对称性,要求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一个统一的机构团体来表达、实施债券持有人的意志、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为此,参照国际上一些国家的做法,2007年证监会公布的《公司债券试点办法》引进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两项制度。
在债券持有人利益的维护方面,两项制度相辅相成,各有其独特的作用。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利于协调债券投资者的立场,强化债券投资者的地位,为债券持有人提供有效的整体保护;而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弥补会议制度的不足,提高权利行使的时效和功用。
另外,两项制度也可以减少发债公司与债券持有人进行协商的不便。例如,公司债是一个具有期限的证券产品,部分债券的期限相当长。在债券发行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这时如果没有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发债公司几乎无法征得债券投资者的同意,对债券协议或相关承诺进行修改和变更。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位
债券持有人会议又称公司债债权人会议,是一种由债券持有人集体行使权利的、即时召集的、临时性的议决机构。其地位,可以概括为三个特点:
(1)债券持有人会议是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无权利能力的社团组织。
(2)债券持有人会议为即时召集的临时性机构,只有在需要议决事项时才活动。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为负有议决职能和监督职能。例如,发债公司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应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议决同意;发债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时,债券持有人会议可提出异议,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规则的制定采用“代订、追认”的做法。《公司债券试点办法》规定,公司应当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存在下列情况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4)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5)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7. 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公司享有()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债权性。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二、股权性。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三、可转换性。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公司债券持有人对公司享有()

8. 为什么公司债券持有人与公司的利益相对?与股份与公司的厉害关系是完全相反的吗?

这是典型的公司治理问题。公司的资金来源中,最重要的通常就是股权与债权,其中股权的代表人就是公司的股东,而债权的代表人就是债券持有人。从根本上说,二者的利益是一致的,当公司经营业绩向好,股东收益于股价上涨,债权人受益于得到稳定的利息回报,信用风险降低。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确实两方有利益冲突的时候。一个公司的融资结构中,股权与债权的比例,通常被称为公司的资本结构,即capital strucuture。当公司借了很多债的时候,债券持有人会拿走很多利息,侵蚀公司利润,对股东不利,而公司要发展壮大,往往又离不开从外部借债,所以到底借多少债,以多大成本借债,称为股东关注的重要课题。所以在公司治理中,通常债权人是很好的对公司管理层、股东的制约,可以监督公司的运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人与股东又是互相制约的关系,注意,不是利害关系完全相反,也不是利益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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