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2024-05-05 14:59

1. 发行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管审批单位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参与债券承销和投资的都是金融机构单位,主要玩家是银行,目前在积极吸纳证券公司加入。 国内规模最大的债券种类。 公司债:主管审批单位是证监会,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包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备案,无需审批;债券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业,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企业债:主管审批单位是发改委,主要的债券发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部分国企。重点说说企业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第一步就是@meta 所说的,要通过银行行内的审批,获得备用授信额度。通俗说就是银行审批给予企业一个信用额度,但是不直接发放贷款。接下来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一、只有银行一个金融机构参与的模式
单一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的资金来自单一客户。直接通过委托贷款,放贷款给企业,通常需要冻结企业的授信额度。这是最简单的模式,可遇不可求,因为单一客户通常不会投资太大金额,无法满足企业融资金额需求。多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的资金来自多个不同客户。银行将企业的债权在北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交易,然后自己摘牌,以理财产品资金购买挂牌债权,实现企业利用理财资金融资。二、银行+证券公司参与的模式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用理财产品资金购买券商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再放贷款给企业。在银监会的72号文出台规范银信理财业务合作前,券商的角色通常由信托公司承担。三、乙银行+甲银行+信托公司+丙银行模式(看着我都晕)
交易模式为:1、信托公司发放一笔信托贷款给需融资企业;2、甲银行向信托公司购买信托贷款收益权,也就是信托公司将信托贷款卖给甲银行;3、甲银行将信托贷款收益权转让给乙银行,也就是乙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然后用理财产品资金购买信托贷款;4、丙银行出具保函或者回购承诺函给乙银行。这种模式下,乙银行的理财产品本息由丙银行担保,丙银行根据自己给需融资企业审批的授信额度,出具保函或者回购承诺函给乙银行。甲银行和信托公司在交易结构中起通道作用,也可以用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代替之,并且由于收费较低,券商的定向资管计划正成为最受欢迎的通道。采用此种模式可以将信贷资产转化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同业资产,不仅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还能少提经济资本和贷款拨备,提升银行利润水平。此模式更复杂的可能还会引入一个假丙银行,就不再细说了。以上说的都是银行主导的模式,其实信托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结构化团队也有自营客户,加深与银行在结构化融资方面的合作,未来的空间值得想象。为什么银行热衷于用理财产品实现表外发放贷款呢?因为有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在控制银行的贷款规模,通过理财将贷款由表内转表外,社会融资总规模在监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于此类创新业务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发行类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2. 银行买理财产品需要资质吗,小银行可不可以发行自己的理财产品?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虽然没有正式的准入流程,但却有一定的门槛限制,所以并不是所有商业银行都有发行理财产品的!
什么是银行理财产品


银行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面对具备投资理财计划的目标客户群体发行销售的综合理财服务资管计划。
根据理财业务的管理运作方式不同,银行理财又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日常我们说的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是指综合理财服务。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一直是不变的真谛。因为银行只是接受客户授权,对理财资金进行投资管理,但是最终的投资收益及风险是需要按照理财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划分责任比例的。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条件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没有具体的流程,但是根据监管要求,需要进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准入流程登记,并需要地方监管机构对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进行事前准入。
同时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需要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因此理论上所有的商业银行都具备发行理财产品的条件,想不想发行,能否获得监管审批,取得发售资质,需要看银行自身的重视程度!


为什么部分中小银行可以发行资质却不发行
其一是,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具备一定门槛。很多中小银行自身发展都存在非常多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因为他们资产规模比较小,主要依靠存贷款息差获取收入,所赚取的收益还不如息差高,所以很少考虑发行理财产品。
其二是,中小银行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公信力不如大型银行。即使基础的储蓄存款业务都会因此有非常大的影响,被储户质疑安全性,更别说理财产品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了!
其三是,中小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成本较高。银行发行理财产品,需要成立独立的理财业务专营部门,甚至独立的理财子公司,同时需要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的业务资质,健全的风控体系等等,这些都意味着银行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大银行不一样,本身就具备健全的风控体系,各类金融牌照,专业人才层出不穷,理财产品也种类繁多,客户可以选择的余地多。


综合来看,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是需要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银行也可以发行自己的理财产品,只不过要看银行对于理财产品的重视程度。

3. 我行理财销售人员取得哪项资质不可以销售理财

销售金融产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金融机构销售自研产品,另一种是非金融机构代销销售金融产品。 两种销售方式均须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授权许可。具体管理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未经备案和许可销售金融产品是违法的。目前,国家对非法经营金融产品的定性一般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扰乱金融秩序罪”。
拓展资料
理财类型:
储蓄 :不仅是普通家庭欢迎的一种投资行为,也是最常用的投资方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储蓄安全可靠(受宪法保护)、手续便捷(储蓄营业网点遍布全国)、灵活继承。储蓄是银行以信贷形式调动和吸收居民剩余货币资金的一种业务。 银行吸收储蓄存款后,以各种方式将资金投入社会生产过程中,赚取利润。作为使用储蓄资金的成本,银行必须向存款人支付利息。因此,对储户而言,参与储蓄不仅支持国家建设,而且还可以使自己的剩余货币资金增值或保值,成为一种家庭投资行为。
炒金 : 自从中国银行在上海推出针对个人投资者的“金宝”业务以来,炒金一直是个人金融市场的热点,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尤其是近两年,国际金价持续上涨。可以预见,随着国内黄金投资领域的逐步开放,未来黄金需求增长潜力巨大。 尤其是2004年以后,国内黄金首饰的定价方式将从价费一体化逐步转变为价费分离,预计取消黄金首饰5%的消费税,将极大促进黄金投资的提升。炒金业务也将成为个人理财领域的一大亮点,真正进入投融资黄金时代。
基金 : 自1997年第一批封闭式基金成功发行以来,该基金一直受到国内个人投资者的高度评价。截至2012年,该基金已大幅超越存款,成为众多投资理财亮点中的重中之重。据相关资料显示,国内资金净值已超过2000亿元。据调查,2013年,不少投资者对基金收益稳定、风险低等优势和特点仍十分看好,希望通过基金投资获得理想收益。

我行理财销售人员取得哪项资质不可以销售理财

4.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比如支付宝、人人贷、陆金所、借贷宝、银行等。
1、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2、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
3、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扩展资料:
主要趋势:
其一,同业理财产品的逐步拓展,将原有外资机构和中资商业银行之间的“银银”合作模式映射到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同业理财模式。
其二,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逐步尝试,产品的稳健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参与了高风险资产的投资,而是在于投资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动态管理类产品的逐步增多,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灵活多变和高流动性是该类产品的主要优势。然而,该类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问题值得关注。
其四,POP(Product of Product)的逐步繁荣,通过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投资组合构建来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

5.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主要有这几类:债券型、信托型、信托型、挂钩型及QDII型,包括储蓄、基金、国债、债券、外汇、股票、炒金等。另外,理财产品根据风险等级可以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等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根据收益类型分为:保本、保本保息、非保本。银行理财产品的终止日;指发行的该款理财产品销售的截止日期,除了截止日期还可以继续购买该款理财产品,截止日期的第二天就不能再购买该款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指发行的该款理财产品应返还本金和利息的日期。到期日当天就可以收到本金和利息,如果没收到就要找发行该款理财产品的机构咨询原因。银行理财顾问要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对于理财顾问经验和背景,46%的投资家庭希望服务于自己的理财顾问是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资深专家,这样才能保证所提供的理财服务更专业和更有收益保障。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6. 请问,公司要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比如支付宝、人人贷、陆金所、借贷宝、银行等。
1、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2、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
3、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扩展资料:
主要趋势:
其一,同业理财产品的逐步拓展,将原有外资机构和中资商业银行之间的“银银”合作模式映射到国内大型银行和中小银行之间的同业理财模式。
其二,投资组合保险策略的逐步尝试,产品的稳健与否并不在于是否参与了高风险资产的投资,而是在于投资组合的合理配置。
其三,动态管理类产品的逐步增多,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灵活多变和高流动性是该类产品的主要优势。然而,该类产品的信息透明度问题值得关注。
其四,POP(ProductofProduct)的逐步繁荣,通过不同类型银行理财产品之间的投资组合构建来满足不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理财产品

7. 企业发行理财产品要什么条件

企业发行理财产品条件:
首先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管审批单位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参与债券承销和投资的都是金融机构单位,主要玩家是银行,目前在积极吸纳证券公司加入。 国内规模最大的债券种类。 
公司债:主管审批单位是证监会,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包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备案,无需审批;债券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业,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
企业债:主管审批单位是发改委,主要的债券发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部分国企。

企业发行理财产品要什么条件

8. 证券公司发布理财产品需要什么资质吗?

三种主要债券类型: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公司债和中小企业私募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主管审批单位是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债券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参与债券承销和投资的都是金融机构单位,主要玩家是银行,目前在积极吸纳证券公司加入。 国内规模最大的债券种类。
公司债:主管审批单位是证监会,债券发行人为上市公司,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投资者包含金融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中小企业私募债:证监会备案,无需审批;债券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企业,参与债券承销的是证券公司,非公开发行,投资者主要是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
企业债:主管审批单位是发改委,主要的债券发行人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部分国企。
重点说说企业通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第一步就是@meta 所说的,要通过银行行内的审批,获得备用授信额度。通俗说就是银行审批给予企业一个信用额度,但是不直接发放贷款。接下来就是不同的玩法和模式了:一、只有银行一个金融机构参与的模式
单一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的资金来自单一客户。直接通过委托贷款,放贷款给企业,通常需要冻结企业的授信额度。这是最简单的模式,可遇不可求,因为单一客户通常不会投资太大金额,无法满足企业融资金额需求。
多资金来源:即理财产品的资金来自多个不同客户。银行将企业的债权在北金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交易,然后自己摘牌,以理财产品资金购买挂牌债权,实现企业利用理财资金融资。
二、银行+证券公司参与的模式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后,用理财产品资金购买券商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再放贷款给企业。在银监会的72号文出台规范银信理财业务合作前,券商的角色通常由信托公司承担。
三、乙银行+甲银行+信托公司+丙银行模式(看着我都晕)
交易模式为:1、信托公司发放一笔信托贷款给需融资企业;2、甲银行向信托公司购买信托贷款收益权,也就是信托公司将信托贷款卖给甲银行;3、甲银行将信托贷款收益权转让给乙银行,也就是乙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然后用理财产品资金购买信托贷款;4、丙银行出具保函或者回购承诺函给乙银行。
这种模式下,乙银行的理财产品本息由丙银行担保,丙银行根据自己给需融资企业审批的授信额度,出具保函或者回购承诺函给乙银行。甲银行和信托公司在交易结构中起通道作用,也可以用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代替之,并且由于收费较低,券商的定向资管计划正成为最受欢迎的通道。
采用此种模式可以将信贷资产转化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同业资产,不仅规避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还能少提经济资本和贷款拨备,提升银行利润水平。此模式更复杂的可能还会引入一个假丙银行,就不再细说了。以上说的都是银行主导的模式,其实信托公司和券商固定收益部结构化团队也有自营客户,加深与银行在结构化融资方面的合作,未来的空间值得想象。为什么银行热衷于用理财产品实现表外发放贷款呢?因为有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在控制银行的贷款规模,通过理财将贷款由表内转表外,社会融资总规模在监管的目光之外正在放大。至于此类创新业务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已不是我能分析的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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