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2022

2024-05-19 06:03

1. 东莞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2022

2022东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东莞市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      1、临柜申请(选择提取金额或金额计算方式,需到临柜申请)      1申请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办要求的无需提供)。      3资料审核无误,当场办结。      2、批量代办      1申请人授权委托单位代办;      2单位填写《批量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并盖章;      3制作《批量提取电子清册(租房)》并加密;      4受委托银行办理;      5将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自助申请      (1)网上办事      1 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2登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选择点击【个人提取】,选择【提取申请】,核对家庭成员情况和婚姻状况,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修改,没有异议点击提交;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2)短信提取      1到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开通自助服务;      2自2022年4月20日起,职工以短信方式办理租房的      3短信告知业务是否受理;      4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3)粤省事小程序      1开通自助服务;      2提取申请。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1开通自助服务;      2提取申请;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5)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      1开通自助服务;      2提取申请;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6)支付宝(租房提取公积金-东莞市)      1开通自助服务;      2提取申请;      3将于T+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东莞公积金怎么全部提取2022

2.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对我们的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要怎么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今天小编就以东莞为例,来跟大家说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以及在办理提取过程中应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办理提取公积金的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资料,可以看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需要提供各种各样的凭证,也需要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规定来进行,希望上文可以给在东莞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提供帮助。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住房公积金的知识,欢迎您直接来网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3.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一)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二)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三)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四)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五)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六)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二、个人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二)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三)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四)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五)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六)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

4. 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公积金的前提是,你的账户里必须有钱,现在当月是否还在缴纳都无所谓,并且缴纳的最低月份在6个月以上。在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最后还是要在账户里留下200元左右的金额,不能全部都提取出来。很多城市针对公积金提取是有年限规定的,比如说:如果你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已经超过2年的,你可以提取上一家公司给你缴纳的全部公积金。你需要跟之前的公司联系,让他们给你出具一份公积金的证明表,不过一般来说,当你离职的时候,公司已经把这份材料给你准备好了。然后你再去当地的公积金提取办事处,填写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还有你的收入证明之类的文件都要准备好,当然,不同的城市对公积金提取的要求是不同的,具体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去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如果是有租房或者购房的需要而准备提取公积金的,更加好办,拿着你的租房或者购房正规盖章合同过来,就可以更快地办理好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二、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一)初审。那是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的额度、贷款的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二)评估。需要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三)审核。有关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四)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某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加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加保险或者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者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五)签订借款合同。

5. 东莞公积金全部提取条件

一、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根据我国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职工和哪家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家单位就需要统一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而职工个人是无法办理的。
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东莞公积金全部提取条件

6. 东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 终止劳动关系 的 (四)工作调离东莞、户口迁出东莞、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东莞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7.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能提取多少?

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1、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5、户籍迁出本市;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能提取多少?

8. 不知2019年的东莞的公积金可以提取的吗

可以的。
依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可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住本市住房;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其他规定情形。
通过审核后,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情形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账户。职工所在单位在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转账账户、职工身份及证件等信息后,可为职工批量代办提取业务;其他人员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购房贷款已结清,但从未申请提取的,只可适用第五条第(一)项情形申请提取;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二)项提取情形,同时存在多笔购房贷款的,应选择其中一笔购房贷款申请提取。
2、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件。
3、职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申请提取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