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生厅网站

2024-05-09 20:33

1. 贵州省卫生厅网站

你本身的学历是什么,今年情况比较特殊,如果是3+2医学学历,即使取得了助理医师资格也不一定能考!你最好打电话给当地卫生局,说明一下自己的情况再问问,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有通过审核!

你自己的情况介绍的不是很全面,我把执业医师考试的审核条件复制给你,对照下面的文件你再自查一下! 
     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贵州省卫生厅网站

2.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已经接收到您的问题。【摘要】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网站【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已经接收到您的问题。【回答】

这个是什么意思【提问】
这个意思是经过对方查询您目前关于您的孩子的信息登记和您实际不符,对方要求您到现场进行处理重新登记【回答】
我是贵州福泉的,老公是云南富源人,我之前育有一儿子,然后跟我老公结婚后生有一女,女儿的准生证是一孩准生证,现在我怀孕20周了【提问】
您这个应该问题不大的,您应属于孩子的信息登记和现实有出路,您不要担心您到您当地的计生办进行登记处理就可以的【回答】
这个是必须要人在老家才可以办吗?【提问】
一般来说是需要到您这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登记处理的,但是您也可以具体致电咨询,是否可以授权代办【回答】
您可以拨打您当地计生办的电话咨询【回答】
电话打不通【提问】
今天是属于休息日的,您可以选择工作日进行拨打,您先不要着急,明天会进行办公的【回答】

3. 贵州省卫健委电话

你好答主,贵州省卫健委电话是0851-86826829。【摘要】
贵州省卫健委电话【提问】
你好答主,贵州省卫健委电话是0851-86826829。【回答】
我想请问下,三胎开放后,对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一个子女的再婚家庭,再申请生一个的情况会有调整吗?【提问】
以前是一对夫妻可以生二胎的时候,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那么现在三胎了,会对再婚家庭的这种情况同意申请再生一个吗?【提问】
你好答主,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生育三胎的。【回答】
但是没有文件,我们问了好多人,都说不能生【提问】
我们是不是要等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来才可以生?【提问】
请问在哪里申请,有什么可以支持我们申请的文件吗?【提问】
你好答主,我这边帮你查询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由于他是2016年通过的,里面的内容还没有涉及到三胎政策,你的这个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的计生委员会,他们应该有最新的当地政策要求。【回答】
如果现在实施三胎了,按道理来说应该是可以的对吧?只能等他们更新了【提问】
因为今年政策是新颁布的,各个都是要逐步修补推进的。你这个应该是可以的,只是新的政策还没有调整过来。【回答】

贵州省卫健委电话

4.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官网

网址:http://wsjkj.guiyang.gov.cn/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贵阳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贵阳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部门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进行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最迟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市卫生健康局主要通过贵阳市卫生健康局网站(网址:http://wsjkj.guiyang.gov.cn/)、微信公众号“健康筑城”载体或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市卫生健康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向市卫生健康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综合处;
通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金融城7号楼31楼;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1-87987322;
传真号码:0851-87987301;
邮政编码:550081;
邮箱:swjj_zhc@guiyang.gov.cn。

5. 贵州省卫健委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wjw.guizhou.gov.cn/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规划,编制我省健康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昙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新发展。
(十)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省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提出加强全省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四)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代管省老龄协会,指导省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键康委交办的共他任务。
(十六)职责调整。
1.将原省卫生计生委、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以及原省安全监管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等划入省卫生健康委。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省卫生健康委。
(十七)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贵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市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的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告,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民政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贵阳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执行国境卫生检疫监测传病目录。省卫生健康委与贵阳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省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键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
5.与省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贵州省卫健委

6.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贵州省机构改革中组建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摘要】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问】
2018年11月,贵州省机构改革中组建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回答】
你好,我提交了变更注册到卫计委【提问】
卫计委没有通过审核【提问】
提交过三次了【提问】
那是否是资料不够齐全的问题呢?【回答】
资料填完了的啊【提问】
去过办证大厅两次了,国家网都查不到我名字【提问】

那您可以去具体询问一下,那边的工作人员,看是否是他那边出了问题。【回答】

7. 遵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遵义市卫健委

遵义市卫健委网站:http://wsjkj.zunyi.gov.cn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级行政办公中心3号楼447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7613061  0851-27613060

传真号码:0851-27613067

邮政编码:563000

遵义市卫健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规划,编制我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摘要】
遵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提问】
遵义市卫健委

遵义市卫健委网站:http://wsjkj.zunyi.gov.cn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级行政办公中心3号楼447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7613061  0851-27613060

传真号码:0851-27613067

邮政编码:563000

遵义市卫健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规划,编制我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回答】

遵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8.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24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目标绩效管理、安全保密和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二)规划与信息处。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的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参与全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三)法制处。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标准;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落实执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四)体制改革处(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五)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各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协调。(六)疾病预防控制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七)医政医管处。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疗安全、采供血机构管理和医务人员执业标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的有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及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监督指导全省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八)基层卫生处。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承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工作。(九)妇幼健康服务处(出生缺陷干预处)。拟订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计划生育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依法规范指导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十)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承担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工作,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十一)综合监督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和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十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省级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省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药品法典。(十三)艾滋病防治工作处。拟订全省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办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四)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指导和督促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十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处( 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研究提出全省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拟订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十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处。拟订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指导基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十七)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处。拟订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责任目标;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协调落实和督查督办“一票否决”制。(十八)宣传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十九)科技教育处。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训。(二十)对外合作处。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承担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初审、报批等外事工作。(二十一)保健局(中共贵州省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全省干部医疗保健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黔的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省委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二十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高等中医药临床教学、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设中医综合处、中医医政处(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处)、中医科技教育处。(二十三)财务处。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药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二十四)人事处(人才处)。拟订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有关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行政编制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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