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如何注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24-05-17 12:03

1. 外资企业如何注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外资企业如何注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 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如何进行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登记?

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https://pf.amac.org.cn),如实填报以下信息:
(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出台的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信息,包括前述问答中所列条件证明材料;
(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承诺函,承诺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私募基金相关自律规则;
(三)中国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的要求以外,相关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还应对该申请机构是否符合前述问答中所列登记条件和要求发表结论性意见。

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自收齐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mac.org.cn)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其办结登记手续。

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登记后,应当依法及时展业。其设立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完毕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及时履行备案手续,按时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等信息报送义务。

3. 哪些外商有资格成为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

1-经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二)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的境外股东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且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境外股东最近三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2-有境外实际控制人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该境外实际控制人也应当符合上述第(二)、(三)项条件

哪些外商有资格成为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

4. 外商独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1、中国对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企业或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有明确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根据不同行业的性质有不同的规定,其中,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能低于50万元人民币;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不能低于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不能低于10万元人民币;以及其它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人民币。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
1,000万人民币。根据目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某些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有如下的要求:
(1)从事零售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
3,000万元人民币;
(2)从事批发业务的合营商业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
8,000万元人民币,在中西部地区投资不低于
6,000万元人民币;
(3)外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4)外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5)合资旅行社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6)从事广告业的合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美元;
(7)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8)国际货运代理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
(9)印刷行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1,000万元人民币;从事其它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10)电信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跨省区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外资;经营跨省区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省区内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11)外商投资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12)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万美元。

5.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介绍

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中国的创业投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等五国家部局于2003年3月 1日颁布施行,共计第八章五十一条。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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