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商只有办理出预售证后才可以对外销售商品房的,在未办理出预售证之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购房者的房款的,另外在此期间购房的,国家法律是不能保障其合法权利的! 3,有多重是房管局负责审批办理的,你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他们会告诉你的! 希望还是慎重考虑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