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把收回的钱拿去自己使用,没有入公账,这算不算挪用公款或者公款私用?法律该如何处罚?

2024-05-08 01:34

1. 公司法人把收回的钱拿去自己使用,没有入公账,这算不算挪用公款或者公款私用?法律该如何处罚?

这不属于挪用公款,挪用公款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 这属于非法占有,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法律分析如果是两个人合伙开办的公司,这种情况属于挪用公款,如果另一个合伙人没要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追究,只是通过公司每部来解决,那就不用法律处罚,如果上升到法律途径,就依法办事。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 挪用公款数额 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一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私人存款,公款私存的法律是为单位或个人将公款以及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不得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因此,任何企业,单位把公款存在财务人员或者其他个人的私人账户上,都是违反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公司法人把收回的钱拿去自己使用,没有入公账,这算不算挪用公款或者公款私用?法律该如何处罚?

2. 请问:经理私自用公司的钱为亲属缴养老保险几年累计2万多元,被查出后全部退回,还要判刑吗?

退还了,只要检察院不起诉都不要判刑,如果谁告到检察院,检察院起诉那至少判缓刑

3. 出纳私自把公司账户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然后还回去,被发现了会不会坐牢?

出纳私自把公司账户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这属于挪用公款,如若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带来经济危机,公司是会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是会判刑的。出纳的工作内容与职责:出纳的工作内容: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相关单据。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3、认真登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5、审核报销凭证。出纳人员的职责: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2、管理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5、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出纳不得兼管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登记工作。扩展资料:出纳和会计的区别从出纳和会计的工作性质、内容上看,出纳和会计有大大不同;出纳:一种账实兼管的工作。出纳主要负责企业票据、货币资金,以及有价证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总的来说,出纳负责的是管理货币资金、票据、有价证券进进出出等。会计:就是会算,算有分析的意思,有很多明细分类,如成本会计、材料会计、税务会计、记账会计等等。会计主要负责公司经济业务的总括核算,为经济管理和经营决策提供总体、全面的核算资料,分管企业的明细账。从上面总结,出纳和会计区别:①出纳不得进行账目登记工作,而会计不能管理钱物。②总账会计和明细分类账会计都是管账不管钱,管账不管物的。③出纳负责公司每笔业务发生时的资金的流动,会计负责对业务发生时资金流动的核算。简单的来说,从岗位来看,钱账分管,出纳管钱物不管账,会计管账不管钱物。

出纳私自把公司账户的资金转到自己账户上,然后还回去,被发现了会不会坐牢?

4. 公司收款不开发票,存入私人账户,构成犯罪了吗?

这是一种违规行为。与公司签订了合同,就应该将款汇至合同中约定的对方账户,千万别汇至个人。不然,后遗症相当大,且有可能会给你带来损失。一是你汇款至个人账户,但对方说这是借款,不是货款,易导致纠纷,且对方会告你没有履行合同。二、虽然你不开票,看是占了便宜,但从业务角度上讲,这也是偷税的一种行为。

5. 在公司上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利,用公司的人,做自己的事?违反了什么?

有些公司高层会利用职务之便做一些违法的事情,这几种情况都属于,职务侵占罪

在公司上班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利,用公司的人,做自己的事?违反了什么?

6. 对老板来说,他的公司账户可以像私人账户那样随时取钱自己花吗?

肯定是不能的,公司的帐都是要走财务的,要出纳,会计做账的。

扩展资料:
按法律规定公司的财产和老板的个人财产是严格区分的,但是中国国情如此大部分的企业都是家族式企业,所以财务走走账,就摆平了。但是如果再公司经营破产等情况时,发现老板侵吞公司财务,是可以判刑的。根据: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即可立案追究职务侵占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第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

7. 我是公司的收费员,把钱转到经理那里,别经理挪用了,我会有刑事责任吗?

如果你在案件中起到了帮助经理挪用公款的,那么你也会受此案牵连的,如果你只是按照公司规定把那个钱打到账户里,也没有帮助经理挪用公款,那么你就不用受牵连。

我是公司的收费员,把钱转到经理那里,别经理挪用了,我会有刑事责任吗?

8. 如果别人在我帐上走了2亿的流水,也就是洗黑钱,我会有什么后果?

别人在自己的账上洗黑钱,个人需要承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罚洗钱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金。严重的处于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洗黑钱数额相关比例罚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洗钱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犯罪故意中“明知”的判断,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百度百科-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