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及对世界各国的影响

2024-05-05 07:49

1. 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及对世界各国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及对世界各国的影响

2. 经济全球化的有利影响

1、经济全球化可使世界范围内的资金、技术、产品、市场、资源、劳动力进行有效合理的配置。 2、经济全球化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次迎接机遇和挑战的机会。3、经济全球化为世界各国人民提供了物美价廉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4、经济全球化将促进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5、经济全球化能够促进国际间政治的协调。 6、经济全球化有利于减少国际冲突。

3. 经济全球化的有利影响

(一) 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有利因素
1、可以充分地利用外资  2、资本的进入带来了实用技术、管理经验和企业创新精神  3、资本的进入有利于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4、外资进入有助于解决发展中国家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5、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的完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货币化和金融深化   6、资本的进入有利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转型
(二) 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弊端
1、大量外资的进入容易造成债务负担,可能引发国际债务危机。如1995年墨西哥爆发了重大的国际债务危机。  2、外资进入对民族资本和民族工业冲击较大  3、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  4、跨国资本的进入增大了金融市场的投机性和风险度,容易给短期投机资本冲击较虚弱的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造成可乘之机  5、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中国家经济转型充满了动荡和起伏  6、经济全球化加速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7、经济全球化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

经济全球化的有利影响

4. 德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什么

(一)主要特点。
德国模式,即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它既保障私人企业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要使这些权利的实行给公众带来好处。在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上,它的原则是国家要尽可能少干预而只给予必要的干预。国家在市场经济中主要起调节作用,并为市场运作规定总的框架。所以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二)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
凡是市场经济能自行调节的,都应让市场去解决。国家只是为市场的正常运作制定规则,并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干预。所以德国的社会市场经腿以市场为基础的。
在德国,国家基本上不规定工资与物价,也不规定具体的生产指标。这些基本上都是靠市场供求关系自动决定的。但是德国农产品的价格不是通肺场形成的,而是由欧洲共同市场规定的,为此,政府每年要补贴几十亿马克;德国铁路和邮电的价格也是由联邦政府规定的,发生亏损时由联邦政府补贴。
由于竞争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因此,德国制定了《反限制竞争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即卡特尔局(实际上是反卡特尔局),禁止企业与企业就生产、价格、销售、市场分割达成垄断协定,禁止妨碍或破坏市场的企业兼并,禁止垄断对外贸易,禁止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组织或集团;鼓励中小企业合作,积极参加竞争;保证企业有生产自由、经营自由、投资自由、雇工自由和劳资谈判自由。企业间兼并或合作协议,凡有利于竞争的都可以进行,但必须得到卡特尔局的批准,违反者将受重罚。此外,德国还制定有《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严惩假广告、缺斤少两、假冒商标、以次充好等不正当行为,以保护竞争者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其他有关法律还有:《调整一般交易条件法》、《折扣法》、《附赠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的正常运行规定了准则。德国还对某些职业规定了进人市场的先决条件,如手工业者了零售商在开业前必须证明其职业知识。对卫生、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和税收咨询等部门,国家要求申请者经过专门培训并有一定的年龄标准。
德国的工资基本上也是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形成的,由劳资双方自由谈判,签订劳资协定。德国的劳资谈判是集体进行的,一般由一个产业部门的工会联合会和雇主联合会分别代表双方就工资增长幅度等问题,每年谈判一次并签订协议。关于休假天数、解雇通知期限、加班费、奖金等问题,通常几年签订一次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采取中立态度,不加干预。
(三)宏观经济管理。
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并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德国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有中期的、年度的和短期的。但这些计划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而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来进行调节。如1974年到1975年的四个短期计划中,联邦政府共动用了1000亿马克来刺激经济,对缓解这一时期的经济衰退起了一定作用。再如当前改造东部地区的计划,政府从1990年起每年在东部各州投人1000多亿马克,主要是改造铁路、高速公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并采取税收优惠等办法,吸引私人资本参与东部的改造。
(四)德国联邦银行的特殊作用。
(五)德国的企业组织制度。

5. 德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什么?

(一)主要特点。
德国模式,即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它既保障私人企业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要使这些权利的实行给公众带来好处。在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上,它的原则是国家要尽可能少干预而只给予必要的干预。国家在市场经济中主要起调节作用,并为市场运作规定总的框架。所以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二)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
凡是市场经济能自行调节的,都应让市场去解决。国家只是为市场的正常运作制定规则,并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干预。所以德国的社会市场经腿以市场为基础的。
在德国,国家基本上不规定工资与物价,也不规定具体的生产指标。这些基本上都是靠市场供求关系自动决定的。但是德国农产品的价格不是通肺场形成的,而是由欧洲共同市场规定的,为此,政府每年要补贴几十亿马克;德国铁路和邮电的价格也是由联邦政府规定的,发生亏损时由联邦政府补贴。
由于竞争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因此,德国制定了《反限制竞争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即卡特尔局(实际上是反卡特尔局),禁止企业与企业就生产、价格、销售、市场分割达成垄断协定,禁止妨碍或破坏市场的企业兼并,禁止垄断对外贸易,禁止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组织或集团;鼓励中小企业合作,积极参加竞争;保证企业有生产自由、经营自由、投资自由、雇工自由和劳资谈判自由。企业间兼并或合作协议,凡有利于竞争的都可以进行,但必须得到卡特尔局的批准,违反者将受重罚。此外,德国还制定有《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严惩假广告、缺斤少两、假冒商标、以次充好等不正当行为,以保护竞争者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其他有关法律还有:《调整一般交易条件法》、《折扣法》、《附赠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的正常运行规定了准则。德国还对某些职业规定了进人市场的先决条件,如手工业者了零售商在开业前必须证明其职业知识。对卫生、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和税收咨询等部门,国家要求申请者经过专门培训并有一定的年龄标准。
德国的工资基本上也是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形成的,由劳资双方自由谈判,签订劳资协定。德国的劳资谈判是集体进行的,一般由一个产业部门的工会联合会和雇主联合会分别代表双方就工资增长幅度等问题,每年谈判一次并签订协议。关于休假天数、解雇通知期限、加班费、奖金等问题,通常几年签订一次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采取中立态度,不加干预。
(三)宏观经济管理。
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并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德国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有中期的、年度的和短期的。但这些计划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而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来进行调节。如1974年到1975年的四个短期计划中,联邦政府共动用了1000亿马克来刺激经济,对缓解这一时期的经济衰退起了一定作用。再如当前改造东部地区的计划,政府从1990年起每年在东部各州投人1000多亿马克,主要是改造铁路、高速公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并采取税收优惠等办法,吸引私人资本参与东部的改造。
(四)德国联邦银行的特殊作用。
(五)德国的企业组织制度。

德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什么?

6. 德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什么

(一)主要特点。
德国模式,即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它既保障私人企业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要使这些权利的实行给公众带来好处。在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上,它的原则是国家要尽可能少干预而只给予必要的干预。国家在市场经济中主要起调节作用,并为市场运作规定总的框架。所以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二)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
凡是市场经济能自行调节的,都应让市场去解决。国家只是为市场的正常运作制定规则,并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干预。所以德国的社会市场经腿以市场为基础的。
在德国,国家基本上不规定工资与物价,也不规定具体的生产指标。这些基本上都是靠市场供求关系自动决定的。但是德国农产品的价格不是通肺场形成的,而是由欧洲共同市场规定的,为此,政府每年要补贴几十亿马克;德国铁路和邮电的价格也是由联邦政府规定的,发生亏损时由联邦政府补贴。
由于竞争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因此,德国制定了《反限制竞争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即卡特尔局(实际上是反卡特尔局),禁止企业与企业就生产、价格、销售、市场分割达成垄断协定,禁止妨碍或破坏市场的企业兼并,禁止垄断对外贸易,禁止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组织或集团;鼓励中小企业合作,积极参加竞争;保证企业有生产自由、经营自由、投资自由、雇工自由和劳资谈判自由。企业间兼并或合作协议,凡有利于竞争的都可以进行,但必须得到卡特尔局的批准,违反者将受重罚。此外,德国还制定有《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严惩假广告、缺斤少两、假冒商标、以次充好等不正当行为,以保护竞争者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其他有关法律还有:《调整一般交易条件法》、《折扣法》、《附赠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的正常运行规定了准则。德国还对某些职业规定了进人市场的先决条件,如手工业者了零售商在开业前必须证明其职业知识。对卫生、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和税收咨询等部门,国家要求申请者经过专门培训并有一定的年龄标准。
德国的工资基本上也是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形成的,由劳资双方自由谈判,签订劳资协定。德国的劳资谈判是集体进行的,一般由一个产业部门的工会联合会和雇主联合会分别代表双方就工资增长幅度等问题,每年谈判一次并签订协议。关于休假天数、解雇通知期限、加班费、奖金等问题,通常几年签订一次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采取中立态度,不加干预。
(三)宏观经济管理。
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并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德国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有中期的、年度的和短期的。但这些计划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而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来进行调节。如1974年到1975年的四个短期计划中,联邦政府共动用了1000亿马克来刺激经济,对缓解这一时期的经济衰退起了一定作用。再如当前改造东部地区的计划,政府从1990年起每年在东部各州投人1000多亿马克,主要是改造铁路、高速公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并采取税收优惠等办法,吸引私人资本参与东部的改造。
(四)德国联邦银行的特殊作用。
(五)德国的企业组织制度。

7. 德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什么

(一)主要特点。
德国模式,即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要将个人的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它既保障私人企业和私人财产的自由,又要使这些权利的实行给公众带来好处。在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上,它的原则是国家要尽可能少干预而只给予必要的干预。国家在市场经济中主要起调节作用,并为市场运作规定总的框架。所以德国实行的社会市场经济,实际上是国家有所调节的市场经济,以保证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平衡。
(二)社会市场经济的基础。
凡是市场经济能自行调节的,都应让市场去解决。国家只是为市场的正常运作制定规则,并在市场失灵的地方进行干预。所以德国的社会市场经腿以市场为基础的。
在德国,国家基本上不规定工资与物价,也不规定具体的生产指标。这些基本上都是靠市场供求关系自动决定的。但是德国农产品的价格不是通肺场形成的,而是由欧洲共同市场规定的,为此,政府每年要补贴几十亿马克;德国铁路和邮电的价格也是由联邦政府规定的,发生亏损时由联邦政府补贴。
由于竞争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先决条件,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因此,德国制定了《反限制竞争法》等一系列有关法律,并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即卡特尔局(实际上是反卡特尔局),禁止企业与企业就生产、价格、销售、市场分割达成垄断协定,禁止妨碍或破坏市场的企业兼并,禁止垄断对外贸易,禁止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组织或集团;鼓励中小企业合作,积极参加竞争;保证企业有生产自由、经营自由、投资自由、雇工自由和劳资谈判自由。企业间兼并或合作协议,凡有利于竞争的都可以进行,但必须得到卡特尔局的批准,违反者将受重罚。此外,德国还制定有《反对不正当竞争法》,严惩假广告、缺斤少两、假冒商标、以次充好等不正当行为,以保护竞争者和消费者的正当利益。其他有关法律还有:《调整一般交易条件法》、《折扣法》、《附赠法》、《商标法》、《专利法》等。这些法律为市场的正常运行规定了准则。德国还对某些职业规定了进人市场的先决条件,如手工业者了零售商在开业前必须证明其职业知识。对卫生、法律咨询、会计咨询和税收咨询等部门,国家要求申请者经过专门培训并有一定的年龄标准。
德国的工资基本上也是在劳动力市场上自由形成的,由劳资双方自由谈判,签订劳资协定。德国的劳资谈判是集体进行的,一般由一个产业部门的工会联合会和雇主联合会分别代表双方就工资增长幅度等问题,每年谈判一次并签订协议。关于休假天数、解雇通知期限、加班费、奖金等问题,通常几年签订一次协议。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采取中立态度,不加干预。
(三)宏观经济管理。
在社会市场经济中,国家并不直接干预经济过程本身,但并不是说国家没有任何经济计划。德国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经济计划,有中期的、年度的和短期的。但这些计划仅仅规定一些综合性指标,对企业并没有约束力,而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来进行调节。如1974年到1975年的四个短期计划中,联邦政府共动用了1000亿马克来刺激经济,对缓解这一时期的经济衰退起了一定作用。再如当前改造东部地区的计划,政府从1990年起每年在东部各州投人1000多亿马克,主要是改造铁路、高速公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并采取税收优惠等办法,吸引私人资本参与东部的改造。
(四)德国联邦银行的特殊作用。
(五)德国的企业组织制度。

德国经济发展模式是什么

8. 全球化对工业化国家的好处和坏处

1、有利于各国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一国经济运行的效率无论多高,总要受本国资源和市场的限制,只有全球资源和市场一体化,才能使一国经济在目前条件下最大限度地摆脱资源和市场的束缚。 经济全球化,可以实现以最有利的条件来进行生产,以最有利的市场来进行销售,达到世界经济发展的最优状态,提高经济效率,使商品更符合消费者的需要。 2、促进了国际分工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经济全球化促进了世界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区域统一,使国际分工更加深化,各国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事能获得最大限度的比较优势的产品的生产,扩大生产规模,实现规模效益。经济全球化可以促进产业的转移和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加速流动; 可以弥补各国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不足,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迅速实现产业演进和制度创新,改进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3、促进了经济结构的合理优化和生产力的较大提高。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了在全球化范围内的科技研究和开发,并使现代科学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迅速传播,现代科技创新是世界性的, 任何国家的科学技术活动,都必须也只能以世界上现有的科技成果为前进的基础。由于经济全球化带来科学技术的世界性流动,使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可以进口世界上自己需要的先进科学技术,借助“后发优势”,促进科技进步、经济结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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