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市场

2024-05-04 18:23

1. 什么是信托市场

信托市场是信托服务方式的需求和供给的总和。以受托人盈利为目的承办信托的活动,使信托成为一种商业行为,使信托业务成为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信托成为一种商业行为后,特别是其特殊的制度优势成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后,信托这种服务方式的需求和供给的总和就形成了信托市场;也可以说信托服务业实现其价值的领域即为信托市场。信托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保险市场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市场。
信托市场的主体即为信托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包括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受益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上述三者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共同构成了信托市场的主体。
(1)机构财产拥有者。地方政府的预算外资金、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社会公益基金、社会保障资金、企业闲置财产、不能亲自管理的财产等,亟待金融中介来提供专业化的财产管理服务。
(2)个人财产拥有者。当前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已达8万亿元,需要借助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来实现财富的保值与增值。这正是信托投资公司大展身手的良好时机,居民的投资理财很可能成为信托业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


扩展资料: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信托市场、百度百科-信托

什么是信托市场

2. 信托市场的信托市场的构成

信托市场的主体即为信托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包括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受益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上述三者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共同构成了信托市场的主体 。1、委托人委托人是信托的创设者,是信托服务的需求方,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收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我国《信托法》规定,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一般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应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3)未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 委托人按照规定通常应具备五个方面的权利:1、 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2、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3、当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消该处分行为,并要求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5、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时,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委托人的义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但委托人地位的确立和委托人权利的获得,其先决条件就是将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并签定相应的契约或合同。 2、受托人受托人是信托服务的提供方,是对信托财产按照信托行为的规定进行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的人,通常指信托投资公司。受托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具有对信托财产进行独立的经营、管理、使用和处理的权利;2、具有按信托文件约定取得报酬的权利;3、具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要求以信托财产承担的权利,但因受托人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4、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有请求辞任的权利;5、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具有委托他人代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6、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有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受托人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的义务;2、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信托财产的义务;3、将自身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帐的义务。4、有保存处理信托事务完整记录并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的义务;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6、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3、受益人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受益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承享委托人所享有的各种权利;2、有依法转让和继承信托受益权的权利;3、有将信托受益权用于清偿到期不能偿还的债务的权利;4、信托终止时,信托文件未规定信托财产归属的,受益人有最先取得信托财产的权利;5、当信托终止时,有承认最终决算的权利,只有当受益人承认信托业务的最后决算后,受托人的责任才算完成。就受益人的义务而言,一般认为,当受托人在处理信托业务的过程中,由于不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而蒙受损失时,受益人就有义务接受受托人提出的费用要求或补偿损失的要求,在信托收益中予以扣除。但是,如果受益人放弃收益权利,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3. 信托是怎么交易的?风险大吗

信托计划一般是指你用资金购买信托(信托公司用购买人的钱去投资)。
 
一般信托计划募集的资金用于投资、发放贷款等,收益比银行高。目前,一般在8-10%左右。
 
买比较简单:在信托公司直接预约就行了。(比如可以参见华融国际信托公司的网站)
 
风险:一般信托计划都有抵押、保证等担保措施,风险较小。当然,如果有大的国有企业担保,那就更好了。
 
年收益率,如果是3个月,就除以12.得出每月的收益率就行了。
 
利息,每季度划到你的账户,本金一般是到期后一次偿还。
 
 
可以考虑华融国际信托公司的产品,该公司是财政部直属企业,实力较强。
 
如有疑问,可以Q我。

信托是怎么交易的?风险大吗

4. 信托业务的最大风险来自哪里?

  信托产品的风险主要看资金投向还有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1、资金投向:一般情况下,投资于房地产、证券市场的信托项目风险比较高一点,但预期收益也相对较高;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或投资于能源、电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支持项目的信托项目比较稳定,风险性较低但预期收益相对较低。
  2、产品的风险控制,看押质物的安全性、是否容易兑现,押质率越低越好。还有担保方的实力信用级别等。比如,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好变现容易,而如果是土地、或者不动产质押,变现则相对困难。

5.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机构有何特点

1、信托理财的优势

作为金融业四大支柱之一的信托业,与银行、保险、证券和基金相比,与个人单独理财相比,在个人理财方面有着其独特的优势。

(1)、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相分离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喜好和特性,度身定做信托产品,通过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信托产品的受益人可以是自己(自益信托),也可以是他人(他益信托),还可以是大众(公益信托),这是信托产品独有的东西。这种投资方式和产品的灵活性是券商、银行和基金公司所缺乏的。与个人单独理财相比,专家理财,省时省心,风险低收益高。通过信托集中起来的个人资金,由专业人才进行操作,他们可以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技能进行组合投资,从而避免个人投资的盲目性,以达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的目的。 

(2)、信托财产法律上独立

人们的财产一旦经过合法的信托形式,便不受委托人、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受益人的债务人追索。即使信托投资公司出现破产,信托财产还可以完整地交由其他信托投资公司继续管理。因此,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信托财产的独立与安全。

(3)、投资领域的多元化

根据信托的特点,信托投资公司是目前惟一准许同时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投资领域的多元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人收益的最大化。

2、信托的制度优势

与类似的法律制度相比较,信托是一项更为有效的进行财产转移与管理的制度设计,它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信托制度有利于长期规划

信托存续具有连贯性。信托不因受托人的死亡、解散、破产、辞任、被解任或者其他情形终止而终止,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因而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

(2)、信托制度运用较为灵活

这表现在以下方面:信托财产多元化,凡具有金钱价值的东西,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物权还是债权,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信托目的自由化,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而创设信托;信托应用领域非常宽泛,信托品种繁多。

(3)、受益人的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一方面,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在法律上,信托财产被置于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和受益人无权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但是,信托所产生的利益归受益人享有。另一方面,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这使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从而赋予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权利。最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具有保密的功能。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信托机构有何特点

6. 商业银行开展信托业务的利弊是什么?当前我国的做法是什么?我国商业银行未来能否开展信托业务谈谈看法?

意义:(一)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1.进行综合经营 拓宽业务空间
2.分散业务风险 降低融资成本
3.改善资金结构 获得新利润增长点
4.促进金融创新 提供多元服务
(二)对信托公司的意义
弊端:(一)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
1.增加风险管理难度
2.产生人力资源稀缺
(二)信托公司面临的问题
(三)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

7. 为什么商业银行不能进行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希望得到通俗易懂的理由~!~!

信托、投行、证券、期货、银行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指的是委托人基于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特定的管理。一般一个金融机构发起基金产品,由投资人认购,然后信托公司进行投资。信托公司收取管理费用+提成的形式。如比较流行的房地产资金信托,其实就是通过信托公司投资房地产,因为最近银行不愿给房地产公司贷款就变相通过这种形式募集资金了
呵呵
投行,就是投资银行,此类银行专做投资业务,比如承销企业上市股票,债券等等赚取交易佣金即手续费;国外的投行
很多都有自己的交易员,用投行自己的资金交易产生盈利这又是一块利润像高声,摩根都是投行
证券,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范围比较广了
是一个行业的概念。炒证券一般最常接触的就是到证券公司或商业银行,内容有股票
基金等...
期货,是一个交易市场
就和股票一样,期货市场的作用是企业套期保值,股票市场是企业上市融资
银行,这里指的应该就是区别于前面的投资银行,专门做放贷为主业的储蓄银行,靠吃借贷力差盈利,当然还有其他的一点附带服务费用收入
以上为个人理解,欢迎共同探讨

为什么商业银行不能进行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希望得到通俗易懂的理由~!~!

8. 想弄清楚信托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请指教:

信托公司可以直接投放贷款,因此信托既可以选择委托银行贷款,也可以选择直接放款。

如果采取委贷方式,信托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是委托贷款合同,此合同有两种:一种是信托公司、银行和借款方签订的三方协议,一种是信托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如果采取直接放款形式,信托公司与借款企业或个人签署的是信托贷款合同。
信托公司与委托人(多数情况下是投资人)签订的是信托合同,即投资人购买了**信托产品。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借款合同;与委托人签订的是通常的投资合同,即投资人购买了**银行的理财产品。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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